已故人员如何销户(关于请已故人员家属主动销户的通知)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佛山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信息核实工作若市民家中存在人员已故后未及时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的情况,请家属积极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报注销户口登记,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已故人员如何销户?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已故人员如何销户(关于请已故人员家属主动销户的通知)

已故人员如何销户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佛山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信息核实工作。若市民家中存在人员已故后未及时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的情况,请家属积极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1

需要准备材料

死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

《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明、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村居委证明、单位证明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办理地址

禅城分局“公安一门式”大厅;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高明分局、三水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详细请点击“阅读原文”

3

办理时限

窗口办理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警方提醒

对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超过1个月家属不主动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规范》(公治明发[2017]393号)在履行告知或者公示程序后予以注销户口。

不依法及时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骗领退休金、社保金等的,将纳入信用“黑名单”;冒用死亡人员身份,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757-12345

编辑丨小刚

校对丨果酱 加加 马克

公安主持人微信作品

佛山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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