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大同市开展专项行动打击)

大同市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大同市开展专项行动打击)(1)

大同市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大同市开展专项行动打击)(2)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城市客运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二、重点整治行为

(一)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小型电车、电瓶车、三轮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其他城市淘汰的出租车在我市进行非法营运的;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的。

(二)巡游出租汽车不规范经营的: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三、线索举报

鼓励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积极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市政府:12345;市城市客运管理处:2022322,573188538@qq.com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515882,dt2515882@126.com;市交警支队:2104255,dtjj_zhzx@163.com;市公安局直属二分局:5112443,dtzsefj@163.com。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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