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备案流程(将行政备案纳入法治轨道)

作者:吴黎静自“放管服”改革以来,越来越多的行政管理事项由行政许可转为较为柔性的行政备案,这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行政备案日益广泛地运用到行政管理领域,如何依法规范行政备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成为法治领域的新课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研究制定行政备案条例”那么何为行政备案?如何依法划定行政备案的边界?,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行政备案流程?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行政备案流程(将行政备案纳入法治轨道)

行政备案流程

作者:吴黎静

自“放管服”改革以来,越来越多的行政管理事项由行政许可转为较为柔性的行政备案,这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行政备案日益广泛地运用到行政管理领域,如何依法规范行政备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成为法治领域的新课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研究制定行政备案条例”。那么何为行政备案?如何依法划定行政备案的边界?

行政备案,是指行政机关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报送行政管理相关材料,并存档备查的外部行政行为。对行政机关而言,通过行政备案,可以获取行政管理相关事务的具体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行政相对人备案的信息,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这无疑在行政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对社会公众而言,行政备案具有信息披露和公示价值。行政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将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了解。如《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因此,对于社会公众特别是对于有利害关系的人而言,是满足其知情权的重要手段。但是当前,我国对行政备案还缺乏统一的规范,备案程序较为模糊,备案的具体要求和法律责任边界还存在不清晰之处。将行政备案纳入法治轨道,是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更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

加强行政备案的立法规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备案行为,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规范行政备案的专项立法,科学规范行政备案的设定和实施,进一步减轻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要加强行政备案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对行政备案的法律定位,什么情况下可以设定行政备案,什么情况下不宜设定行政备案,行政备案应当遵循什么样的程序规则,承载什么样的制度功能,进行深入研究,夯实立法的理论根基;另一方面,要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充分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对行政备案的意见建议,更好呼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与要求,更大激发市场活力。

严格规范行政备案的设定和实施。一是要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立法法第80条规定,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第82条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行政备案虽然不对相对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但却是实实在在地为相对人设定了程序上的义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把没有法定依据设定行政备案的行为,作为监督的重点。二是要科学审慎设定行政备案事项。一方面,科学划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对于无须行政权力介入的民事领域,对于民事主体依法能自主决定,与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关系不大的事项,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实现管理目的的事项,不应要求备案;另一方面,科学划定许可与备案的边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39条规定,“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实践中,在备案完成之后,申请人才具备从事某项活动的资格或条件的规定,或者由行政机关出具备案证明的规定,实质上都是行政许可,应当予以清理纠正,防止备案成为被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避风港”。三是要加强行政备案实施的监督。全面梳理行政备案事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备案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对列入清单的行政备案事项,要强化便民服务理念,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同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推进行政备案网上办理、一网通办,让备案服务“多上线”、群众办事“少跑腿”。

加强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的法治保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函复同意河北、浙江、湖北省开展为期一年的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为全国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关于行政备案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应当注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一是要密切关注并及时跟进改革试点情况,对于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将其上升到制度层面,运用法治手段予以复制推广;二是要积极开展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梳理,对所设定行政备案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对与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精神不一致的情况,抓紧予以修改;三是要把顶层设计同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对于需要暂时调整或暂停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按照法定程序积极争取立法授权决定,确保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吴黎静)

来源: 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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