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韩国犯罪电影辩护人(韩国电影辩护人)

解说韩国犯罪电影辩护人(韩国电影辩护人)(1)

文 | 钟晋 周瑾

近年来,韩国电影界也是在律政题材类电影上频频发力且佳作不断,以韩国已故前总统卢武铉及20世纪80年代“釜林事件”等真人真事为原型拍摄的《辩护人》便是经典之一。

“律政题材”有其独特的艺术魅力——

因为它凝结了人与人之间的种种冲突,能让各种爱恨情仇、是非纠葛在法律面前正面交锋;

它汇集了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能让公平正义、法理道德随案情推演而被深刻质询;

它浓缩了关乎人性的诸多命题,能将善恶美丑、智愚勇怯等因子统统嵌入剧情而激起观众共鸣;

它甚至可以成为解构人物、剖析社会、反思历史以及开启未来文明社会大门的一把“金钥匙”。

解说韩国犯罪电影辩护人(韩国电影辩护人)(2)

而《辩护人》的成功,就在于它成功将法律事件与上述元素完美融合在一起,既没有内行外行的“隔膜”,也没有刻意迎合的“违法”;既没有就案论案的单调,也没有“神化”主角的夸张;既让我们看到一个平民如何成为法治英雄的传奇经历,又带给我们对人性、制度乃至法治发展历程的种种反思:

这是一个“草根”律师的励志故事

一部约130分钟的电影,前40分钟里既没有出现过“辩护”这个词,也没有看到与辩护有关的刑案“影子”。除了片头一句字幕 “特此声明本电影以真实人物事件为背景但内容为虚伪”来吊观众胃口,只是不厌其烦的通过场景转化加回忆“穿越”,讲述一个“草根逆袭”的故事——

只有高中学历的宋佑硕,本在建筑工地打工赚取微薄的薪水,但一边工作一边准备司法考试。他有“题词明志”的癖好,既在自己的司法考试书上写着“不要放弃”,又在给别人装修的一套房子横梁上写着“绝对不要放弃”,可丰满的理想抵不住现实的骨感。

他从建筑工地急匆匆拿着一点工钱来看正在医院临盆的妻子,可错过了妻子分娩最需要丈夫陪伴的时刻,住院费也还得由岳母支付,尽管老人家通情达理没有让他背负“啃老”的骂名,也足以使一个男子汉感受到自身的卑微。

他本想一个人到一家猪肉汤饭馆庆祝初为人父或者一并借酒浇愁,却被老板娘要求结清上月积欠的饭钱。没钱结账的他无奈之下,只好选择吃“霸王餐”。逃离小饭馆后,他找废品站老板赎回已经被自己“处理掉”的司法考试用书。

重拾理想,他便不再放弃。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大田法院法官,后为了赚得更高报酬,辞职到釜山开设律师事务所。他先从被律师界相当“鄙视”的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做起,甚至到夜店等地四处发名片以拓展案源。虽然不动产登记业务收费不高但数量大,每天带回家交给妻子的“散碎银两”积少成多,也使他有能力搬离靠“学猫叫”以驱赶老鼠的破平房。当不动产登记业务被其他律师踊跃加入分蛋糕队伍后,他又敏锐的察觉到税务律师的市场前景,成为有名的税务律师。

经历过苦难的人往往念旧,他找到当年亲手刻下“绝对不要放弃”印记的那套房子的主人,多花500万韩元把房子买下,真正享有自己创造的“劳动成果”。这既是不典型的“衣锦还乡”,也是“草根情怀”永难忘吧!

当宋律师有更强的经济实力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开始发力,他有了一个“忧国忧民”宏愿,得知韩国有可能1988年申奥成功而没有专业赛艇队,便买了一艘赛艇自行练习,准备届时代表韩国参赛。

导演或许也信奉这样的故事逻辑,认为“无粥何不食肉糜”的人,难有良善同理之心;一切“得来不费功夫”的人,也难有顽强坚韧之志。宋律师的“草根”经历,塑造了他的品德和意志;“屌丝”逆袭的过程,也是他人格锤炼的过程,没有这一切“吃得苦中苦”的生活积淀,也不可能出现后来那位“敢与人不同”的辩护人。导演在此算是下足“本钱”,做了扎实的“铺垫”。

这是一段“善有善报”的爱心接力

七年前宋律师的“不辞而别”,猪肉汤饭店的大婶并未追究。

七年后,在宋律师携家人来偿付拖欠的饭钱和“利息”时,慈祥的大婶早已忘记了宋律师当年的“狼狈”,只记得那个想要考取司法资格的“有志”青年,更拒绝接受货币“补偿”,说宋律师“出息后来找她就满足了”、“自古旧账不是用钱来还的,而是用往来来还的”。

这份情义让宋律师更加眷恋猪肉汤饭的味道,每天工作餐“独沽一味”,这可让陪同就餐的律师事务所事务长苦不堪言。可其中“美味”,除了宋律师自己,又有谁能真正品尝得出?

当大婶的儿子朴镇宇因参与“釜读联”触犯《国家保安法》而被秘密逮捕后,大婶找到宋律师哀求他的帮助,大婶说为了找寻儿子的下落,连停尸间都去找过了。带有政治敏感性的案件,众多律师避之唯恐不及,有意参与的律师界前辈还被吊销执照,宋律师此时也正接手了一家知名财团的法律事务需要处理,但感念当年“一饭之恩”的他毅然担任了朴镇宇的辩护人(这已在影片开场60多分钟之后)。

虽然在真实的事件中,辩护人与被告人家属并无这样的情感交集,但并不妨碍“感恩”成为所有人善良品德的核心元素,成为所有人责任担当的力量源泉。世人未尝不曾受人恩,共同守护“推己及人”的博爱之心,既能照亮他人前行的道路,又能为自己带来光明,感恩时又何须拘泥于“对等交换”呢?宋律师奋战到底的“定心丸”,虽不排除有多种原料,但绝对少不了那一碗“猪肉汤饭”的味道。法治英雄的成长,也离不开道德的滋养。

解说韩国犯罪电影辩护人(韩国电影辩护人)(3)

叁▐ 这是一场“扣人心悬”的法庭对决

一个优秀的辩护人光有善心不够,还得有行善的本事。

高中毕业后靠边砌墙边自学法律入行的宋律师,其法律功底也不比首尔大学等名校的高材生差。他作商务律师时就有“几把刷子”:

一有见识,能看到不动产登记、税务律师的商机;

二有胆识,敢从法院“下海”创业,还敢到夜店门口发名片,迅速拓展市场;

三有学识,单是两句广告词“法律就在触手可及的身边”、“帮您保护最珍贵的钱”,就一个更比一个能找准客户的“痛点”。

而宋律师作为刑事案件辩护人的表现,同样是体现了其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深厚的法律功底。

  1. 他在审判未开始时便引经据典为被告人争取到不受手铐和绑绳等拘束受审且应在法庭正殿入座的程序性权利;

  2. 在交叉询问鉴定人时指出鉴定人供职的“内外政策研究所”本身隶属于查处保安案件的行政机构、其鉴定缺乏中立性;

  3. 在对鉴定为“禁书”的书籍进行质证时指出“历史是什么”等书的作者及内容均非敌国人员且书中无不法内容、涉案书籍可在街边随便买到甚至是首尔大学等知名学府对学生的奖励书籍。

除此之外,他还根据朴镇宇回忆的秘密关押地点特征,找到了这一个地方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明显的刑讯逼供痕迹。他虽在此地遭到本案承办警官车冬英的殴打,但他依然在法庭上坚持申请传召车冬英出庭作证,通过车冬英在法庭上的回答来表明警方认为本案是思想犯、思想犯也只能通过口供来证明,而宪法、刑诉法规定不能仅凭口供定罪;还使车冬英承认被告人的伤痕是在拘押期间形成,虽然车称是被告人自虐,但从伤口特征来看明显非自虐可形成。在审判即将结束时,陪同车冬英在秘密关押地点负责医疗事务的军医尹尚柱良心不安,主动联系宋律师要求出庭作证。当法官不支持他传召尹军医的申请时,他以召集国内外媒体发表“良心宣誓”揭露审判内幕的方式“要挟”法官同意其申请,使尹军医得以出庭证实被告人遭受刑讯逼供的事实。

肆 ▐ 这是一次“触及灵魂”的信念之战

林肯说:“喷泉的高度不会超过它的源头,一个人的事业也是这样,他的成就决不会超过自己的信念。”

当事务长提醒“今天起,是你把自己安稳的人生一脚踹了”、建议他如果怕孩子们再生活在这种“因荒唐的事踩刹车的时代”大可以送子女出国时,当受过美式教育的财团“少壮派”掌门人警告必须在刑案辩护与财团业务之间二选一、认为韩国当下国民富裕程度尚不具备实现民主主义的基础时,当家人遭受人身的威胁、律师事务所受到的税务调查时,当法官明示及辩护团队成员劝说他“顺从”时,当宋律师非常清楚辩护道路必定荆棘满布时,他最终还是选择坚持!

解说韩国犯罪电影辩护人(韩国电影辩护人)(4)

哪怕最终获得的依然是不公正的判决,他也不愿像屈从于“国安法”案件不是定罪辩护、只是量刑协商的“潜规则”;哪怕自己有一天从辩护人变成被打击对象,他也不愿接受一场“未审先定”的“形式辩护”!这种执着,便是一种坚信“国家即国民”、法律人当为国民伸张正义的信念!

其实,信念并非英雄专享的奢侈品,任何人的信念,只要是善意,即使是扎根于最平凡处,都令人敬佩。大婶持之以恒的做好“爱心汤饭”;青年学生朴镇宇崇尚“新鸡蛋碰石头论”,认为“即使岩石再坚硬,也是死的。鸡蛋再脆弱,也是活着的生命。岩石最终会碎成细沙,而鸡蛋终究会孵化,越过岩石”,虽然这句话后来被宋律师反过来激励朴镇宇。

解说韩国犯罪电影辩护人(韩国电影辩护人)(5)

宋律师的记者同学明泽反省自己是一个不能在报纸上说真话的“稻草人”、起初怒斥宋律师不明“釜读联”事件的真相,后来也敢于主动报道真相并支持宋的辩护;本可置身事外的尹军医,因良心不安而出庭作证,他的“毁身殉道”要比宋律师出任辩护人更需要勇气、也更伟大,而他选择在教堂与宋律师见面表达作证意愿,不知导演是否意图暗喻另有宗教信仰的力量在支撑他?这些平凡人的信念“抱团取暖”并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不仅燃烧了宋律师的“小宇宙”,也让辩护团队的其他律师向宋律师承认自己的妥协是一种错误,后来还使得釜山142名律师中的99名人自愿为也沦为刑事被告人的宋律师担任辩护人。

不过,信念所蕴含的价值取向却因人而异。在朝鲜战争中失去父亲的警员车冬英也有自己忠于国家的信念,他在秘密拘押地点痛打宋律师时,一听到国歌声响起,会马上停手肃立、用右手掌捂住心脏,待国歌演奏完毕后继续恐吓宋律师。他爱国也敬业,只是他所效忠的“国家”与国民之间有太大的距离,他会以刑讯手段逼取给“赤色分子”定罪的口供,并认为是“天经地义”;在尹军医出庭证明刑讯逼供时,他会马上联系军方证明尹军医系擅自离队未归,动用宪兵将其带离法庭,而早就不保持中立的法官也趁机宣告尹军医的证词无效。

纵观全片,自身经历、环境影响、历史机遇、意志品质等多重因素叠加,合乎逻辑地将一个“草根”律师塑造成为一位“血肉丰满”的法治英雄。

马丁·路德·金曾有一句名言:“历史将会记录在这个社会转型期,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而宋律师的最可贵之处,便是在韩国全斗焕独裁政府时期,敢于以自身为表率让好人们不再甘于“沉默”、不再驯服于坏人们的“嚣张”,能够让人相信怀着梦想的“小鸡”终究会打着鸣儿从“鸡蛋”里破壳而出,叫醒“沉睡”或者吵醒“装睡”的人们,一起来冲破石头的阻碍。

尽管电影的结尾告诉我们,朴镇宇仍被判有罪、处刑三年且两年内不得假释,而后来积极组织游行集会的宋律师也因违反《国家保安法》而入狱。庞大的“辩护百人团”能否帮宋律师脱罪尚未可知,但他对检察官“为什么知法犯法”一问的回答仍表达了他矢志不渝的抉择:

“在市民无法行使自己法律权利的时候,作为法务人员,我更应该走在最前面。这才是真正的法务人员的义务”。

这句话或许就是成为一名“法治英雄”的基本守则与终极目标!

2014年,《辩护人》上映一年之后,“釜林事件”中的五名被告人在距离原一审判决33年后被改判无罪。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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