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挖肾谣言(不要再传34)

和尚挖肾谣言(不要再传34)(1)

近日,微信朋友圈、微信群里传一条消息:“大余来了四个和尚,说是谁家有一分钱就换一百,这几个人是偷小孩的,注意千万别让他们进屋……”。

大余县公安局经核查,近期均未接到此类报警,请广大群众不要轻信谣言,不要盲目转发。公安机关正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严查传谣者的责任。

提示:这类谣言信息早在两年前就有过传播,新闻媒体和各地警方都进行过辟谣,相关传谣人员也已经被处罚。

和尚挖肾谣言(不要再传34)(2)

和尚挖肾谣言(不要再传34)(3)

和尚挖肾谣言(不要再传34)(4)

和尚挖肾谣言(不要再传34)(5)

2017年6月6日,丘北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散布谣言者被丘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和尚挖肾谣言(不要再传34)(6)

2017年 4月15日,金某因在网上传谣被咸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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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位是因造谣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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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同时,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是一个公共的、开放的空间,要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上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来源:大余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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