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以出险时间还是报案时间(有保险很重要但出险后)

买了保险以后,很多人就觉得高枕无忧了。把保单往家里一收,基本很少再拿出来看。有时候遇到一些小的磕磕碰碰,看完病就忘了问保险能不能报。

保险是以出险时间还是报案时间(有保险很重要但出险后)(1)

我有个朋友L,在我刚入行的时候比较支持我,在我这买了一份保险。我这个朋友也一直很有保险意识,家里的保单比较多。

某天,给我打电话说不小心崴脚了,问保险能不能报。我说,你有意外险,可以报销啊。于是,找她要了所有的就医资料,帮她申请了理赔。

小额意外险理赔很快,交了资料几分钟,钱就到账了。事后,她跟我说,以前也遇到过几次小意外,不知道保险能不能报销,也没问。

确实,有很多人像她这样。当遇到意外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去就医。保险虽然交了很多年,却忘了能不能报。还有些人,是根本没想起来保险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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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L还算好的,及时问了我保险报销的事情,也顺利报销下来了。还有的人,过了好几年了才想到问保险能不能报销。而如果距离出险时间过去太久,往往就不好报销了。

2018年底,我去石家庄出差,遇到多年未见的老同学Z,顺便帮她家做了一个保障检视。Z问我,她公公2016年的时候去参加婚礼,有一个鞭炮在他身边爆炸了,导致单耳失聪。问我,意外险还能赔吗?

我们来看看《保险法》是怎么规定的?在《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查勘定损,收集理赔资料。

如果因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则保险公司对于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无法确定的部分,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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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

这里面有个例外情况,保险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打个比方,如果是地震、洪灾之类保险公司可以及时了解的事故发生的案件,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客户信息进行摸排,从而自主获知客户出险信息,不需要客户自己报案。

除此之外,比如摔倒跌伤、车辆碰擦这类事情,保险公司是无法及时获知信息的,需要客户出险后及时打电话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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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少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算及时呢?最晚不能超过多少时间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一定是越早报案越好,这时候有利于保险公司调查,大大提升赔付时效。时间拖得越长,保险公司调查就会越困难,损失程度可能就会无法确定,增加了理赔的难度。

至于申请理赔的诉讼时效,《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中也是有规定的。寿险的诉讼时效是五年,五年以内,都可以理赔;而寿险以外的意外、重疾、医疗等等,都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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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

可是,过了两年怎么办?有人可能想说,怎么会过了两年还没有想起来理赔呢?可现实中这样的事情还真不少。

前面说同学Z的公公,2016年意外导致单耳失聪,伤残鉴定为9级,鉴定资料与就医资料还有保留。2018年我帮她检查保单才发现可以理赔,已经过了2年。这份意外险身故/伤残保障为4万元,意外医疗保额1万元。

我告诉她先报案,然后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收集资料。伤残部分理赔虽然过了2年,但本来也符合理赔条件,证据保留完好,保险公司调查不难,应该问题不大。但医疗部分由于时间太长,可能就赔不下来了。

这个事,后来由于同学工作忙,报案后一直未提交资料,又耽误了几个月,不过最终8000块钱的理赔金还是顺利赔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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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的赔付标准相对简单,只要有就诊资料、伤残鉴定书等,基本都能赔下来。即使过了诉讼时效,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会因为几千块钱拒赔。原因很简单,一来实在不差这点钱,二来谁都想要个好口碑啊,能赔就肯定赔了。

我也曾经理赔过一个重疾过了2年的案例,客户是因为保险多,已经报了两份,而有一份因为业务员离职而忘了,直到我给她做保单检视才想起来。

最后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退还所有已交保费,但保留短期医疗险和意外险。当时这份保单的保额是五万元,所交保费是四万七,差距并不大,对此决定客户也还满意。

从经验来看,意外伤残、重疾,即使过了诉讼期,找保险公司理赔也是有可能赔下来的

可是医疗费用就不一样了。隔的时间越久,理赔需要的资料就越难收集了。就诊发票、拍片报告、门急诊病历等等,是否经过社保报销也不知道,这就给理赔造成了很多麻烦。不是说绝对不能赔,只是非常不容易。

当然,既然大家有保险,最好的做法,还是了解自己家保险的保障内容,每年做一次定期保单检视。一旦有事,就及时报案。这样才是对我们最有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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