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办法(穗拟出台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是破解广州垃圾围城的利器。据记者了解,广州气候湿热,降水量大,与此同时,广州市民又多有煲汤等饮食习惯,所以生活垃圾含水量相对较高。在分类后的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如何避免滴漏造成二次污染,至关重要。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州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该征求意见稿要求,广州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需要保持全密闭,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滤液滴等功能,并需经过静态密封性检测、超声波密封性检测等多种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经检测后进入广州市从事生活垃圾运输的车辆也应每季度检测一次,确保密闭性合格。

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办法(穗拟出台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技术规范)(1)

不得撒落垃圾、污水外流

征求意见稿要求,进入广州市从事生活垃圾运输的车辆应安装唯一性标识码,采用金属或防腐材料制作标识牌。

在整车外观方面,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污水槽、污水箱无积存垃圾、杂物及污水,车辆内外应清洗干净无明显异味,整车不应有漏油、漏水和漏气现象;在车厢要求方面,车厢及压缩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满足作业和运转要求,保证在进行压缩和卸料作业时,不产生永久性变形,同时,不得有垃圾撒落和污水外流等现象。卸料门与车辆应装卡牢固,结合处需要安装密封机构。卸料门在行驶过程中不应发生自开或垃圾、污水遗洒等现象。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具备污水收集装置

对于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防滴漏功能,证据意见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要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具备污水收集装置,装载车辆或车载容器(垃圾桶等容器除外)应具备垃圾污水排水功能,尾门、尾斗或其他垃圾 排放机构应具备密封防渗漏功能和污水渗出收集、储存装置。

各类污水排放装置门、阀等可使用手动或自动控制,也可设置插接外部软管的接口,便于操作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排放污水,不得对周边造成污染。

车辆装载垃圾后,车上自带的防尘罩盖或挡板应关闭。车厢四周及顶盖应完全密闭,避免运输过程垃圾、臭味外漏,密闭装置应具有便于人员进入实施维修和清洗作业的窗(门)口。污水箱宜采用防腐材质制作,储存容积不少于车厢容积的2%。

每季度检验一次,检测过关方可上路

为确保生活垃圾运输车不影响沿途环境,相关部门需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进行包括静态密封性检测、超声波密封性检测等多种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生活垃圾运输车静态密封性检测步骤如下:

——关闭卸料门等密封装置,可采用注水方式测漏,首次注水高度(水面离车厢底部高度)为车辆 厂家标称最大密封高度的100%,停放5分钟,观察厢体底部四周及厢体与卸料门之间有无渗漏现象;

——开启卸料门等主要密封设置,排放小部分水后,立即关闭,观察密封断流是否迅速、完全,有 无渗漏,为便于检查可用干燥纱布进行抹拭;

——对于设有污水箱的垃圾车,应在关闭污水泄放闸的情况下,在污水箱中注满水,观察密封效果;

——有水渗出或滴落,则视为渗漏;反之,则密封性合格。

经检测后进入广州市从事生活垃圾运输的车辆应每季度检测一次。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2021年3月21日前将《广州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反馈到联系单位。

联系单位: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13268382993

电子邮箱:huangsiling123@163.com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466号

邮编:510450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贾政、何颖思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杨耀烨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苏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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