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起诉腾讯进展(抖音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撤诉)

抖音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迎来最新进展3月2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许抖音撤诉,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抖音起诉腾讯进展?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抖音起诉腾讯进展(抖音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撤诉)

抖音起诉腾讯进展

抖音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迎来最新进展。3月2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许抖音撤诉。

南都记者获取的一份裁定书显示,抖音在3月15日向法院提出申请撤诉。福州中院认为,这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准许撤诉。

这起案件曾历经管辖权之争,后福州中院法院裁定移送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抖音不服,于今年2月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还未等到最终裁定,抖音方面现在选择撤诉。

据南都记者了解,因链接限制纠纷,“头腾”之间在打的官司不止一起。2021年2月,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索赔9000万元。目前腾讯也对这起案件的管辖权提起异议,要求移送至深圳中院审理。

抖音撤诉,此前腾讯申请移送深圳审理获准

2019年9月,原告福建字节跳动公司、北京微播视界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腾讯科技深圳公司、腾讯科技广州分公司、腾讯科技北京公司、广州腾讯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福建智度公司。

两原告诉称,其共同运营的“抖音”短视频客户端从2018年3月开始遭遇腾讯公司的技术限制。后者拦截、屏蔽、限制用户将抖音中的短视频直接微信、微信朋友圈、QQ和QQ空间。与之相对的是,腾讯所运营的微视、腾讯视频,第三方运营的快手、秒拍、虎牙直播等视频产品,均可以在上述平台正常分享和播放。

原告认为,抖音与微信、QQ是存在竞争关系的社交平台。腾讯公司利用平台优势实施歧视性待遇限制抖音视频在微信、QQ上直接分享和播放,构成不正当竞争。而福建智度公司作为“91清理大师”应用商店的运营主体,提供微信、QQ客户端的分发下载服务,扩大了腾讯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渠道和范围,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据此,福建字节跳动公司、北京微播视界公司要求法院判令腾讯公司立即解除技术限制,同时要求腾讯公司、福建智度公司共同赔偿9000万元。

后来,腾讯公司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要求移送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腾讯公司认为,双方已就抖音短视频产品内容链接签订《开发者协议》及关联协议,因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的法院管辖。而上述协议的签订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此外,腾讯公司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地均不在福州中院的辖区范围。

2020年12月9日,福州中院审理认为,这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主要基于微信、QQ开放平台开发和协议履行而引发,应以协议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确定管辖。根据此案诉讼标的额,故有本案管辖权的法院是深圳中院。

据南都记者了解,因不服福州中院将这起案子移送深圳中院审理,今年2月初抖音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抖音方面认为,本案是不正当竞争纠纷,抖音主张的侵权行为与腾讯开发者协议的履行无关。法院据此认定腾讯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是没有依据的。

为何在此时选择撤诉?3月29日,南都记者联系抖音方面,暂未获得回复。

抖音诉腾讯垄断案,同样面临管辖权之争

这两年因链接无法正常分享至微信和QQ平台,“头腾”之间有多起诉讼纠纷。较公众熟知的是,抖音于今年2月起诉腾讯垄断,索赔9000万元。

这是《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公布以来,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诉讼。在中央不断释放强化反垄断和密集发布互联网反垄断执法案例的背景下,这起官司备受关注。

在本案中,抖音认为腾讯屏蔽链接的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用户权益,破坏原告等第三方移动应用开发者所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

腾讯方面则回应南都记者称,字节跳动的相关指控失实,系恶意诬陷。字节跳动旗下多款产品,包括抖音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据悉,2019年3月2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曾裁定,抖音需立即停止在抖音中向用户推荐好友时使用来源于微信、QQ开放平台的用户头像、昵称,同时停止将微信和QQ开放平台授权登录服务提供给多闪使用的行为。

对此抖音方面认为,法院下达诉讼禁令是因为支持腾讯关于个人信息属于腾讯商业资源的主张,认为腾讯对用户个人信息数据的权利高过用户本人。但是抖音认为, 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绝对的、可完全控制的权利,应该远远高于平台的权利,不应该成为腾讯公司的“私产”。

2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这起案件。对此,腾讯也提出管辖权异议。3月5日,腾讯向北京知产法院申请将抖音诉垄断案移送至深圳中院审理。腾讯认为不论案由如何确定,即使是垄断纠纷,也不能否认本案属于财产性权益纠纷的事实。同时根据双方签署的《开发者协议》,该案应当由深圳中院管辖。

据南都记者了解,上述协议指出,本协议签订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因本协议所引起的与腾讯公司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协议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