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和戊辰(戊戌两甲子)

1898年,戊戌年,距今两个甲子多,满清帝国刚刚经历完甲午战争,精锐海军损失殆尽,履行了战败国通常的屈辱:割地、赔款、被屠城,此时天下“无人不叹困穷”,整个帝国日薄西山,百足之虫、僵而不死,只是依靠着惯性蹒跚前行。这一年的农历大年初一,京城民众看到了历来被视为不祥的日全食,整个帝国人心惶惶。

进入6月,京城一直阴雨密布,雷霆阵阵。一向惧怕打雷的光绪令帝师翁同龢起草了《定国是诏》,小心翼翼呈给慈禧审阅,获得慈禧的批准后,于11日正式颁布诏书,实行变法。此后的一百余天里,光绪病急乱投医般颁布了上百道变法诏书。但很多变法内容迂阔,又触动了很多人的利益,特别是激进变法派主张的断发、易服、迁都,触动了满清的根本利益,被认为是否定旗人对汉人的统治、“保中国而不保大清”,变法在朝廷中受到极大抵制。而在地方上,各省督抚除陈宝箴外,大多对变法不以为然。

9月初,光绪因为一件琐事,罢免了礼部的六名堂官,侵犯了慈禧的人事大权。随后赋闲的伊藤博文访清,变法派大受鼓舞,纷纷建议拜伊藤博文为客卿,鼓吹中日合邦,对抗白人。而当时整个清廷也意欲与日本和解,光绪20日接见伊藤博文,与之密谈,慈禧极为不喜。当晚,慈禧接到了荣禄的密报,正是这封密报,导致了慈禧与光绪的彻底决裂:谭嗣同等变法官员鼓动袁世凯“围园杀后”,而光绪也意欲软禁慈禧。第二天凌晨,慈禧临朝训政,宣布戒严,同时幽禁光绪。

历时百天的戊戌变法就此谢幕,变法内容除保留京师大学堂外全部被废,支持变法的官员或被杀、或被流放,康、梁二人逃往国外。而光绪人生中最后的十年也在幽居中度过,最终为慈禧毒杀。

戊戌变法两年后,自诩有神功加持的义和团兴起,大肆捕杀传教士和中国信徒,围攻北京使馆区。列强从天津登陆,入京剿灭义和团。而慈禧则认为列强入京是意欲让光绪复位,怒而对各国宣战,终成庚子之乱。庚子之乱对清廷触动极大,清廷此后着手推行创立新军、废除科举、整顿财政等一系列新政。1905年,清廷派出五人小组出洋考察,得到了“强国必须宪政”的考察报告。1908年,清廷仿效日、德宪政,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和《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宣布“9年后实行立宪”,虽然基本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原则,但《钦定宪法大纲》重点强调“君上大权”,突出皇权神圣不可侵犯,正如马克思在批评1850年普鲁士宪法时所说:“国王用这个宪法给自己钦定了新的特权。”1911年在各种压力下成立了皇族成员占据大部、汉族成员占据少数且无实权的责任内阁。

晚清一系列的新政,让很多人意识到清廷并不想实行自上而下式的宪政,只不过是为了堵住天下悠悠之口,在满清的绝对暴力面前,和平变革已无可能,转而倾向自下而上式的革命演变。而此时清末最具战斗力的新军大量招收有文化的青年入伍,西方思潮在军中扩散,并成为满清的直接掘墓人。

以甲午战争为分水岭,如果之前清廷对西方国家充那么“既自傲又自卑”的矛盾情感,那么甲午战争中惨败于同文同种的日本,则让清廷开始警醒,实行改革。只可惜这种变革虽开创了几千年来中国未有之变局,但终究还是太保守,“以立宪之名行专制之实”(孙中山),挥霍了大量的机会。在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的三年后,武昌新军起义,民国肇生,满清走完了在关内的267年历史。

另两则:

八国联军侵华期间,晚清两大“宝贝”之一的赛金花凭借着蹩脚的德语与联军总帅瓦德西搭上关系,瓦德西为赛所惑,从此热衷于学外语。虽然民国的文人对赛金花揶揄、嘲讽甚多,但赛金花当时拯救了许多被另一大“宝贝”-慈禧所抛弃的“子民”,从这点来说,比很多酸腐文人要好上很多。

满清前、中期的发型并非清宫戏中阿哥们的阴阳头,而是金钱鼠尾,直到清朝后期,才演变成我们熟知的阴阳头。

戊戌和戊辰(戊戌两甲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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