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1)

又一起吊装事故起吊过程中,绳索断裂员工活活被砸死!!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2)

类似事故频繁发生

之前有网友留言觉得此类事故动图案例不够新工人已经看过

然而为何强调了几万遍的规章就是不听!致命错误一犯再犯!不要把事故当成热闹看!

每一个短短几秒的事故背后是鲜活生命的逝去和支离破碎的家庭

衷心希望这样事故不要再发生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3)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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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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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12)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13)

再次强调

吊物下面严禁站人!!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14)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15)

扩展阅读:起重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起重机,几乎每个企业都会用到

起重机操作监管不当

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常见的起重事故有以下几种类型

1.脱绳事故

脱绳事故是指重物从捆绑的吊装绳索中脱落溃散发生的伤亡毁坏事故。造成脱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重物的捆绑方法与要领不当,造成重物滑脱;吊装重心选择不当,造成偏载起吊或因吊装中心不稳造成重物脱落;吊载遭到碰撞、冲击、振动等而摇摆不定,造成重物失落等。

2.脱钩事故

脱钩事故是指重物、吊装绳或专用吊具从吊钩钩口脱出而引起的重物失落事故。造成脱钩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吊钩缺少护钩装置;护钩保护装置机能失效;吊装方法不当及吊钩钩口变形引起开口过大等原因所致。

3.断绳事故

造成起升绳破断的主要原因多为超载起吊拉断钢丝绳;起升限位开关失灵造成过卷拉断钢丝绳;斜吊、斜拉造成乱绳挤伤切断钢丝绳;钢丝绳因长期使用又缺乏维护保养造成疲劳变形、磨损损伤等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仍然使用等造成的破断事故。

造成吊装绳破断的主要原因多为吊装角度太大>120度,使吊装绳抗拉强度超过极限值而拉断;吊装钢丝绳品种规格选择不当,或仍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捆绑吊装重物造成吊装绳破断;吊装绳与重物之间接触处无垫片等保护措施,因而造成棱角割断钢丝绳而出现吊装绳破断事故。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16)

4.吊钩破断事故

吊钩破断事故是指吊钩断裂造成的重物失落事故。造成吊钩破断事故原因多为吊钩材质有缺陷,吊钩因长期磨损断面减小已达到报废极限标准却仍然使用或经常超载使用,造成疲劳破坏以致于断裂破坏。

起重机械失落事故主要是发生在起升机构取物缠绕系统中,除了脱绳、脱钩、断绳和断钩外,每根起升钢丝绳两端的固定也十分重要,如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极限安全圈是否能保证在2圈以上,是否有下降限位保护,钢丝绳在卷筒装置上的压板固定及楔块固定结构是否安全合理。另外钢丝绳脱槽(脱离卷筒绳槽)或脱轮(脱离滑轮〉事故也会发生失落事故。

起重机械操作21个安全要点

1.安全站位

在吊装作业中,吊杆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区、导向滑轮钢绳三角区、快绳周围、站在斜拉的吊钩或导向滑轮受力方向等都是十分危险的,一且发生危险极不易躲开。所以,工作人员的站位非常重要,不但自己要时刻注意,还需要互相提醒、检查落实,以防不测。

2.正确认知吊索具安全系数

吊装作业中,工作人员无吊索具安全系数的正确认知,往往以不断为使用的依据,致使超重作业总是处在危险状态。

3.拆除作业中一定要对遭遇的各种因素有预见性

比如:物件估重,切割的彻底性,拆除件受挤压增加荷重,连接部位未经检查就强行起吊等。

4.杜绝失误性操作

吊装作业与很多施工不一样,涉及面大,经常使用不同单位、不同类型的吊车。日常操作习惯、性能、指挥信号的差异等因素很容易引发误操作,所以要特别谨慎。

5.对被吊物体绑扎一定要牢

高空吊装拆除时对被吊物要采取“锁”而不是“兜”,对被吊物的尖锐棱角要采取“垫”的措施。

6.滚筒缠绳不紧

大件吊装拆除,吊车或机动卷扬机滚筒上缠绕的钢绳排列较松,致使受大负荷的快绳勒进绳束,造成快绳剧烈抖动,极易失稳,结果经常出现继续作业危险,停又停不下来的尴尬局面。

7.临时吊鼻焊接不牢

(1)临时吊鼻焊接强度不够。这里所讲的焊接强度不够,是指由于焊接母材表面锈蚀,施焊前清除锈斑不彻底,造成焊肉外表美观丰实,而实际焊肉与母材根本没有熔解在一起,载荷增加或受到冲击,便发生断裂。

(2)吊鼻受力方向单一。在吊立或放倒长柱形物体时,随着物体角度的变化,吊鼻的受力方向也在改变,而这种情况在设计与焊接吊鼻中考虑不足,致使有缺陷的吊鼻在起重作业中突然发生折断(掰断)。这类情况需要事先在吊鼻两侧焊接立板,立板大小厚度最好由技术人员设计。

(3)吊鼻焊接材料与母材不符及非正式焊工焊接。

8.吊装工具或吊点选择不当

设立吊装工具或借助管道、结构等作吊点吊物缺乏理论计算,靠经验估算的吊装工具或管道、结构吊物承载力不够或局部承载力不够,一处失稳,导致整体坍塌。

9.滑轮、绳索选用不合理

设立起重工具时,对因快绳夹角变化而导致滑轮和拴滑轮的绳索受力变化的认识不足,导向滑轮吨位选择过小,拴滑轮的绳索选择过细,受力过载后造成绳断轮飞。

10.无载荷吊索具意外兜挂物体

有很多事故是这样发生的,起重工作已经结束,当吊钩带着空绳索具运行时,自由状态下的吊索具挂拉住已摘钩的被吊物或其它物体,操作的司机或指挥人员如反应不及时,瞬间事故便发生了,而这类事故对作业人员和起重机具具有非常恶劣的后果。

11.起重吊装施工方案与实际作业脱节

主要表现为内容不全,缺乏必要的数据或施工方法与实际操作情况不符,使施工方案变为应付上级检查过关的挡箭牌,而没有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12.空中悬吊物较长时间没有加封安全保险绳

有的设备或构件由于安装工艺程序要求,需要先悬吊空中后就位固定,而有的悬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如果没有安全保险绳,一旦受到意外震动、冲击或焊把线等伤害,将造成悬吊物坠落的严重后果。

13.工序交接不清或多单位施工工序平衡有漏洞

如有的结构或平台上一班拆除但下班交接不清楚,张三搭的棚子能否上人王五不知道,甲单位切断了平台梁而乙单位继续往平台上放重物,以致造成临时支撑过载。结果是问题发生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14.施工忙于进度确认不够

吊车站位没有进行地下咨询;作业前对吊运物重量确认不准及周围环境中的高压线路、运转设备、煤氧管道泄漏点等隐患和业主单位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及时发现而吃大亏。

15.使用带有“毛病”的吊索具

有些人为了省事,找根绳扣就用,殊不知这是别人扔的报废的绳扣,有的受过内伤,有的局部退过火,还有的让电焊打过,而这些毛病和问题是不容易检查出来的;还有的贪图便宜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滑轮、吊环等不合格吊具,使工人作业时提心吊胆。为了确保施工安全,请不要用别人扔的绳扣,对损坏报废的绳扣及时切断,防止他人误用;不要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吊具。

16.将麻绳当作安全绳

因为麻绳的承载性能远远不及钢绳,而且麻绳在日常保管及使用中极易遭受损害而降低抗拉力,所以,使用麻绳作安全绳起不到安全作用,反而使人产生心理依赖造成事故。

17.未设警示区

大件吊装及高空作业下方危险区域未及时拉设安全警示区和安排安全监护人,导致他人不明情况进入危险区域而发生事故。

18.吊车长臂杆吊重物对“刹杆”考虑不周

吊车长臂杆起吊重物时,由于吊车臂杆受力下“刹”,杆头与重物重心垂直线改变,如起杆调正不准,将造成被吊重物瞬间移位,如作业人员考虑不周,没采取回避措施(特别是在空中),就可能是一起事故。

19.两车同抬翻转一件物品计重不准

由于翻转中重心在变换,如果计算不准,特别容易导致其中一台吊车过载失稳而发生问题,这方面如果发生问题不但威胁到人的安全,而且机械经济损失巨大,历史上有深刻的教训,需要特别引起施工及技术人员的重视。

20.危险区域作业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如在天车梁上作业,事先与天车司机联系确认不够或因天车司机忙中出错的误操作,由于未采取挂警示旗、警示灯、设车档等措施,致使天车突然出现,施工人员躲避不及发生意外。

21.对气候影响考虑不足

露天未安装完的龙门吊等起重设备没采取可靠的封固措施,使用中暂停的塔吊吊钩没升到安全位置或锚封在较轻的重物上等,一阵风刮来便可能造成事故,有时突然出现阵风暴雨使电源短路,想抬钩都来不及。所以,养成良好的施工作业习惯非常重要。再有,风天大件吊装必须要考虑风载对吊车的影响因素,有危险或风力超过安全规定时不要作业。

扒一扒那些致命的习惯性违章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17)

违章的人,他们是这样的
  • 在实际操作中认为“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己”。在作业中能少动就少动,能省力便省力,能将就就将就。
  • 在操作的时候表现马马虎虎,大大咧咧,盲目相信自己的以往经验,认为技术过得硬,保准出不了问题。认为章程是领导用来卡人的。
  • 对安全问题谈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比起来不要,不把安全规定放眼里。认为违章是必然的,不违章就干不成活
  • 技术不熟练,遇险惊慌。对突如其来的异常情况,惊慌失措,甚至茫然。无法进行应急处理,难断方向。

有时候,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规程,也不缺乏安全知识,技能水平也不低,但就是违章操作了。

习惯性违章的特点
  • 习惯性违章具有较强的顽固性。
  • 习惯性违章容易使人丧失应有的警惕性。
  • 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生存土壤环境。
  • 习惯性违章是引发事故的必然因素。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
  • 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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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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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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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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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或者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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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超过2米标高的高处作业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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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无防护栏杆及未绑扎的脚手板上进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不栓在上方牢固可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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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25)

  • 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步道或梯子,而沿脚手架、绳索、栏杆、吊车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结构及墙体、支柱等上下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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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事金属容器或管道内等作业未设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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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氧气做通风及吹扫气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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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重的钢丝绳与物体棱角直接接触时,未在棱角处垫半圆管及半圆管未做防脱的绑扎,起吊大件物体或不规则物体时未拴溜绳。吊挂物件超过一周的不加第二道保护绳索。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29)

  • 架子工人员搭设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作业层无双层防护栏杆,脚手板未按规定铺设或绑扎。脚手架或施工吊架,未设置施工人员上下和行走的安全通道或爬梯规范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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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焊工对电焊机二次线的破裂、裸露和接头松动不处理就使用或不停电就处理。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31)

  • 施工现场的材料码放混乱,堵塞通道(电源通道、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等)每次施工完毕未清理现场——即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32)

  • 氧气和乙炔带子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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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例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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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重吊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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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纠正习惯性违章?
  • 要认真学习本专业的安全规程;
  • 要力戒在自己身上出现习惯性违章;
  • 当别人制止自己的习惯性违章时,应虚心接受;
  • 当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时,应勇于制止或劝阻使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 最重要的是下面这一点:从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中予以借鉴,不断提高自己的防护能力,能够有效避免习惯性违章操作。
习惯性违章典型现场 -

一、临时用电现场(看图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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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业场所电气分配柜没有保护接地(进线为四相,用户上只有三线,缺接地);
  • 电焊机一次线直接与刀开关连接,缺漏电保护;
  • 移动式电器(打磨)电源直接接在闸刀上,无手动开关,缺漏电保护,接线太短;
  • 作业人员私自安装用电设备;
  • 打磨人员缺少个体防护;
  • 配电箱门未关闭,金属磨削颗粒易进入电气元件中导致短路;
  • 闸刀保险盖未上;
  • 电焊机未接地;
  • 地面杂乱;
  • 配电盒安装于木柱上;
  • 室外配电箱上方开孔进线,易雨水漏入。
二、燃气阀门检修作业现场(看图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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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业人员安全带使用不当;
  • 对使用中的阀门进行带压维修,违反规定;
  • 作业工具放置于管道上,未采取防落措施;
  • 使用中的工具随意放置于阀体上,随时可掉落;
  • 作业人员作业姿势不当;
  • 对散发有害气体的设备检修时未采取个体防毒措施;
  • 危险作业缺专人监护;
  • 管道未标明介质和流向。
三、有机溶剂场所作业(看图识隐患)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38)

  • 在贮存有机溶剂的场所进行清洗作业;
  • 使用溶剂清洗工具,未采取个体防护;
  • 场所照明灯不防爆;
  • 通风不畅;
  • 泄爆面积不够;
  • 物品堆放无墙距、灯距;
  • 无安全周知卡;
  • 作业场所无消防器材。
四、某工厂的检修现场(看图识隐患)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39)

  • 脚手架无扫地杆、脚手架立杆无底座、脚手架未设置剪刀撑、无安全网;
  • 脚手架附近没有警示标志、警示语;
  • 脚手板不符要求,未铺满及固定
  • 脚手架没有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 顶层的脚手架护栏应形成封闭结构;
  • 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
  • 气瓶间距不足,距离施工地点距离不足;
  • 气瓶上缺少防震圈,气瓶立放未固定;
  • 罐体处于高压线下,距离不合要求;
  • 无安全监护人;
  • 无消防器材。
五、某工厂的扩改施工现场(看图识隐患)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40)

  • 现场施工人员穿着半袖;
  • 施工现场管线乱放;
  • 气瓶无防震圈,无防倾倒装置;
  • 气瓶未按《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规范进行颜色标识;
  • 现场没有看见有指挥人员;
  • 起吊设备未将液压支架放下;
  • 现场未见警示标识;
  • 吊车那侧是几名工人在扶着重物卸车,不安全;
  • 现场未见消防设施。
六、某交叉作业现场(看图识隐患)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41)

  • 交叉作业,上方电焊没有相应的焊渣防护措施,应采取防措施防止焊渣溅落到下方,伤害下方作业人员及产生火灾;
  • 移动脚手架作业平台没有防护栏;
  • 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护目镜、工作绝缘手套;
  • 登高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 气瓶倒放,没有防震圈;
  • 作业区应设立相应的警示标识;
  • 监护人员站位错误,不应站立在脚手架上;
  • 现场物品摆放凌乱,应划区分类摆放;
  • 灭火器应配备至少2支。
七、危险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现场(看图识隐患)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42)

  • 作业人员安全帽的帽带没有正确佩戴;
  • 作业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带;
  • 动火作业时,动火点下方应该隔离,避免火星飞溅;
  • 脚手板没有固定措施,且简易搭设的作业平台中间留有大的空隙;
  • 作业平台支撑力全部集中在两根水平的槽钢上,力矩很大,应有垂直支撑或斜拉杆分担作用力;
  • 现场没有监护人;
  • 现场气瓶管、电缆线、绳子等线绳混放在一起,且有根绳子吊在了电缆线上;
  • 管道、设备上没有流向标识、中文标识;
  • 护栏没有踢脚板;
  • 现场没有看到消防设施器材。
八、中闪点易燃液体生产作业现场(看图识隐患)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43)

  • 操作人员未在仪表盘前监视;
  • 电气仪表控制室与生产装置在同一场所,应单独隔离处控制室;
  • 现场有不是防爆的电气设备;
  • 通知贴在了电控柜上;
  • 缺少设备中文标识;
  • 办公桌放置在电控柜前,影响检查和操作;
  • 现场放置暖水瓶、水杯,不符合职业卫生防护要求;
  • 物料桶上没有粘贴相应的安全标签。
九、临时危险化学品堆场,气瓶为氧气、乙炔瓶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44)

  • 氧气瓶、乙炔瓶未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同车混放,间距不足,且未用非燃隔板隔开;氧气瓶、乙炔瓶同车混放时捆绑不牢靠,不能有效的防滑、碰;
  • 氧气瓶、乙炔瓶上没有防震圈、没有瓶帽;
  • 推车无防滑动、防倾倒措施,且无人员看护;
  • 堆场处未装设周知卡,也没有相应的防火、防爆等安全警示标识;
  • 危化品包装上没有加贴或拴挂安全标签;
  • 危化品堆场处没有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图外边上设有室外消火栓);
  • 液相危化品堆场处没有设置防液体流畅的围堤或斜坡;
  • 危化品堆场没有设置警戒隔离用的围栏,没有划定堆放区;
  • 气瓶在运输的时候气管应该拆除。
十、切割作业现场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45)

  • 砂轮机正面无防护挡板;
  • 传动装置和砂轮的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并能挡住砂轮破碎后飞出的碎片。端部的挡板应牢固地装在罩壳上,工作时严禁卸下。砂轮防护罩的开口角度在主轴水平面以上不允许超过90゜。防护罩在主轴水平面以上开口大于等于30゜时必须设挡屑屏板;
  • 切割时应用手握紧切割机手柄均匀用力,不得用力过猛,不允许坐在手柄上进行切割;
  • 操作时身体不能正对切割机,斜侧45°为宜,并戴好防护眼镜;
  • 切割机的15m范围内禁止堆放油漆桶;
  • 现场没有安全警示标识;
  • 现场没有消防器材。
十一、某化工厂污水处理现场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46)

  • 地面没有防腐防渗漏防护;
  • 图示现场泵没有设小围堰,地面没有引流水沟;
  • 泵出口应装设压力表、导淋排放口;
  • 泵轴转动处应装设防护罩;
  • 护栏没有刷安全色,高度欠矮;
  • 电缆线布设没有穿管或走线槽;
  • 现场缺少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 管道缺少中文标识和流向标识;
  • 设备、阀门缺少中文标识,建议挂牌;
  • 图示现场没有消防灭火、报警设施器材;
  • 图示现场没有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如洗眼器、喷淋等。
十二、气瓶充装现场,左侧为氧气瓶,右侧为氩气瓶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47)

  • 安全阀不能直接排放到现场环境;
  • 充气阀距离太近,阀门下的表指示回零,应该坏了;
  • 两瓶同时充装不安全;
  • 氧气瓶上的表也应有检定合格证;
  • 右侧瓶子一个胶管没有固定,一个胶管用铁丝固定,影响使用年限。
十三、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生产厂房内的局部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48)

  • 临时用电电缆裸露,还有一段压在物料桶下,且未架空或套管使用;
  • 物料桶上没有黏贴安全标签;
  • 插入物料桶内的的抽料管随意套接,没有采用关卡抱紧;
  • 抽送易燃易爆性危化品的塑料管线不是防静电塑料管,也没有采用相应的静电导除措施;
  • 现场操作人员擅离职守,无人看护;
  • 现场缺少一些防止碰撞之类的警示牌和标识。
十四、易燃液体仓库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49)

  • 危险品仓库缺少强制通风;
  • 贮存场所无泄爆面积设计;
  • 危险品储存未分类堆放;
  • 缺少物料识别卡;
  • 没有安全周知卡;
  • 缺少消防器材;
  • 地面有泄漏,未清除;
  • 无关人员进库,穿化纤衣服、高跟鞋;
  • 库内缺少防流淌措施;
  • 贮存桶没有墙距,行距。
十五、机械作业场所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50)

  • 吊钩上缺少防脱钩;
  • 操纵开关悬空放置;没有固定;
  • 控制开关且与吊物距离太近,在起吊时易刮碰。
  • 现场电缆线等各种线管凌乱;现场物品未分类、分区放置;
  • 有物品放置在吊装作业区内;
  • 起重机械停放处应设置护栏隔离,防止人员在下方走动;
  • 图中现场缺少各种安全警示标志;
  • 吊钩使用完成后应停放在规定的区间,不应停放在工作场地内;
  • 现场放置竹梯是不合理的且不牢固。
十六、危险品生产场所

吊装作业货物脱落事故(致命错误一犯再犯)(51)

  • 转动设备电机皮带无防护罩;不符合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标准;
  • 作业人员未佩带安全帽;作业人员衣着不符合安全要求,需纯棉衣服,不能穿短裤;
  • 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配电箱及电线裸露不防爆;
  • 职工坐在物料桶上,不符合GBZ1-2010有关职业卫生要求;
  • 物料桶蓝色桶无标识,乱堆放,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现场未发现任何消防设施;
  • 现场无警示标示和安全操作规程(应贴墙上);
  • 现场6S管理很差,电机周围有油污,易发生火灾;
  • 水杯不应放在电气操作柜上。

来源:安全科、安全微课堂、每日安全生产、中国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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