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学区房问题的危害(引发的悲剧谁之过也)

高价学区房问题的危害(引发的悲剧谁之过也)(1)

□谢昌琴(山西财经大学)

2018年6月,苏某的儿子该上小学了,苏某心仪的是嘉兴某重点小学,但没有学区房。一次,他看到路边一家店面的卷帘门上有“办证”字样,想到那所小学采用的是线下报名方式,企图买假房产证蒙混过关,直至近日事情败露,苏某因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月9日 澎湃新闻)

当我们回观整个事件时会发现,犯罪当事人苏某是难辞其咎的。苏某心存侥幸,为了一己之私铤而走险买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这样的举动不仅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更扰乱、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情皆可理解,上重点名校的途径或许有千千种,但苏某却“另辟蹊径”触及法律底线,妄图以假证蒙混过关的手段实为下下策。作为父母,理应以身作则,切忌以身试法,一时糊涂而酿成大错。

此事究其本质,我们会发现这样一系列的问题:为什么苏某会为了让孩子读重点小学而不得已去办假证呢?这类情形近些年又为何会屡见不鲜呢?难道普通老百姓没有学区房就上不了重点学校了吗?学区房真的就是普通人读名校的唯一捷径?这个一连串问题引人深思。 故而,笔者认为,解决上述一连串问题的根源实则就在于利益就不应该和教育挂钩,“学区房”也不应成为教育公平的绊脚石,我们当归还教育应有的公平圣土。

当前,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家长希望子女通过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日后能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境地,挤破了头也要让孩子上名校,这种心理无可厚非。该厚非的是,为什么喊了这么多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状况依然如故?苏某为让儿子上名校伪造房产证有罪,但笔者以为,教育不公、“择校风”才是这起事件的“原罪”。苏某伪造房产证破坏了国家管理秩序应当“入罪”,教育管理秩序上的混乱与不公又该由谁来“受刑”?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动机,不同的犯罪也有其不同的复杂背景,我们不能因为“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情结而对苏某网开一面,但犯罪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引起犯罪的各种具体社会现象,更应引起高度重视。对公众来说,促进教育公平发展,保障区域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缩小办学差异,有效保障受教育群体的权利平等,是比判决一位父亲入刑更重要的事。

正如2022年国家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所提及的:各学校当划片招生,确保教育资源均衡。《通知》称,各地要科学合理规划片区,并按照片区招生、就近入学。若是资源相对均衡的地区,建议实施单校划片;反之,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区,要实施多校划片,并将集中的重点学校分散到相应的片区,以此确保教育资源大致均衡。与此同时,这样做也极大可能的避免了因“学区房”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进而最大极限的实现教育公平。

因此,在这场因“学区房”而造成的悲剧中,除去悲剧本身,我们更应思索其背后的深层矛盾:教育公平当如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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