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创建文明城市情况(梅州获评广东省节水型城市)

记者获悉,近日,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格考核和综合评定,梅州市被命名为广东省节水型城市。

梅州创建文明城市情况(梅州获评广东省节水型城市)(1)

梅州创建文明城市情况(梅州获评广东省节水型城市)(2)

据了解,今年7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组一行来梅开展“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评审,前往梅州15个考察点位,通过现场考核、听取汇报、审阅材料、专家评审、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梅州“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评审,详细了解梅州节水工作、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器具推广等方面的情况,并一致认为梅州市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现场验收。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在创建组织体系、节水管理制度、节水宣传形式等方面的做法可圈可点、成效显著。

为激发单位和个人节约用水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今年8月,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梅州城区节约用水奖励制度》,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在梅州市城市建成区内节约用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成效的,可以申报节水型载体(单位、企业、居民小区)奖和节水先进个人奖。节水型载体(单位、企业、居民小区)奖按照最高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节水先进个人奖按照最高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全媒体记者】何苑妮

【作者】 何苑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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