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状告亲生女儿支付赡养费(二老状告儿子讨要赡养费)

古稀之年本应是儿孙绕膝,颐养天年之时,然而老齐夫妇却不得不因赡养费问题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28日,镇江丹徒法院介绍,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令人难堪的是,面对父母的赡养诉求,竟被唯一的儿子要求做亲子鉴定!

父亲状告亲生女儿支付赡养费(二老状告儿子讨要赡养费)(1)

院方介绍,被告亮子是老齐夫妇连生5个女儿后,才有的小儿子,从小到大宠爱有加。但令二老没想到的是,自己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儿子,在给他建了新房、娶了媳妇之后,却不愿意承担自己的那一份赡养费。

近两三年来,老齐夫妇身体每况愈下,两人每月百余元的老年津贴和每年1200元的土地转包收入,根本负担不了住院治疗的经济重担。而亮子一直在外打工不回家,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只好申请法律援助,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诉状中,二老要求其支付每人每月赡养费500元以及医疗费的六分之一。

主审法官介绍,对此亮子辩称自己在外打零工,无固定收入,且房子是自己买的并非二老帮忙建造。同时,他还提出做亲子鉴定的要求,确定自己是二老的孩子才同意以给钱或给粮食的方式承担赡养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庭审理认为,参考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15612元/年及原告家还有其他五名有赡养能力的子女的实际情况,法院最终判决亮子每月支付两位老人共计400元的赡养费(不含医疗费),并支付已发生医疗费的六分之一1200元。

判决后,亮子服判息诉。

(文中人物已化名)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夏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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