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的秦晋争雄及影响(春秋第一贤相子产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苟利社稷 死生以之,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春秋战国时的秦晋争雄及影响?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春秋战国时的秦晋争雄及影响(春秋第一贤相子产第二十八章)

春秋战国时的秦晋争雄及影响

第二十八章 苟利社稷 死生以之



上章所说公元前538年发生的第一件事情“申之会”之行,子产赢得列国大夫普遍赞扬。此年发生的第二件事情,却没有赢得什么“好评”。这件事所引发的舆论,反而像一根毒针,刺向子产内心。然而“勇者无惧”,子产在“国人”恶意诽谤、人身攻击面前,为国家利益进行改革毫不退缩、勇往直前。

一个国家,特别是小国,要真正提高自己的国际地位,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作基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个国家综合实力是“皮”,外交为“皮”上之“毛”。郑国是小国,土地狭窄,又七灾八难的,很长一个时期内一直比较贫弱。郑庄公以后,郑国经常遭受大国欺负,“挨打”的战争接二连三“应接不暇”。子产使楚归来,制定并实施丘赋制,他要为郑国解决国家财力不足、军事实力不强的问题,强化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但是,丘赋制的推行,在郑国又一次掀起轩然大波。

既然因丘赋制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有必要首先弄清什么是“丘赋”,然后再了解一下子产实行丘赋制的目的和意义。什么是“丘赋”,查《左传》没用,因为左丘明没有用一个字解释、说明。大约在当时这是普通常识,他以为无需多说。可对于后世人来说,却是个很大的难题。古代儒学大家、当代专家学者为此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杜预注解:“丘,十六井,当出马一匹,牛三头。今子产别赋其田,如鲁之田赋。”(丘、井都是当时农村基层单位)他认为丘赋是“田赋”。唐代经学大师孔颖达则有不同看法,他一番分析后下结论:“是一丘出两丘之税。案:《周礼》有夫征、家征,夫征谓出税,家征谓出车徒、给徭役。此牛马之属,则《周礼》之家征。” 孔颖达认为:丘赋是“牛马之属”,“出车徒、给徭役”就是“军赋”,还说实行丘赋制是符合周礼的。当代学者杨伯峻先生说:“丘赋疑与鲁成公元年之丘甲同意,谓一丘之人出军赋若干。”杨先生认为是“军赋”,但他用了一个“疑”字,留了很大的余地。

郑国丘赋制究竟是田亩税还是军赋改革,那属于专家学者研究范畴,我们一般读者不会为此而“大伤脑筋”。出于直觉,我们认为“军赋改革说”应该是正确的。因为公元前543年子产初为政时已经进行了一次田亩税收改革,这由“取我田畴而伍之”可证。不可能五年以后再来一次。况且,子产对军事问题也是非常重视的,春秋时期战争频仍,不重视行吗?我们不要忘记,子产曾亲自参与指挥“伐陈之役”,以后郑国发生火灾时的积极备战及火灾后的“简兵大蒐”,都说明子产心中军事那根弦从来没有松弛过。

我们还不要忘记,郑国是有尚武传统的。正是由于以强大武力开路,郑国才从畿内来到并占据虢、郐二国,西郑变成东郑,终于由“客户”成为“地主”。脚跟站稳后,郑庄公持续不断依仗强大军事实力东征西讨,武压群雄,傲视天下,遂赢得“春秋首霸”称号。“子产时代”,郑国之所以能告别平均不到三年就要“挨打”一次的“厄运”,郑国民众能享受到四十四年和平时光,其中一个根本原因就是郑国具有不可小觑的军事实力(见附编“子产时代郑无战争”),正因为此,才会“诸侯惮之”(《列子》)。落后就要挨打,武力不振定受欺凌,实乃亘古不变的真理。这一点,先哲子产恐怕是非常清楚的。

继续说丘赋制。当时郑国有人说子产实行丘赋制是“凉薄贪赋”:薄恩寡义、聚敛财富,是不是这样呢?。一般而论,社会总是要持续进步,生产技术总是要不断发展,耕地面积也会逐步扩大,社会财富的累积就会与时俱增。经过几年休养生息,郑国社会物质状况应该有所好转,民众应该比较富裕。《司马迁·史记》记载“(子产)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童子不犁畔”,此时已过去五年。丘赋制的推行,大约是为了适应这种新形势、新情况而采取的新举措。土地多,为国家多尽义务;财富多,为强化国家军队战斗力多做贡献,这应当是子产此次改革的初衷。

但是,这一下,那些土地多、财大气粗的大家贵族不乐意了,触动了他们既得利益,他们会好受吗?《左传·昭公四年》记载:“郑子产作丘赋,国人谤之。”“国人”是相对于“野人”而言的,“野人”与现在相对于“文明人”、含有贬义的“野人”不同,当时的“野人”是指居住在僻远山乡的村野之人,是与土地打交道祖祖辈辈务农耕田或以渔猎为生的人群。国人是居住在国都内的人们,其中不乏拥有无数田产、马牛成群的大户人家,他们享有一定“参政、议政”的权利,是社会的中上层。

《左传》没有记载野人对丘赋制的看法,国人则大肆毁谤子产,他们咒骂道:“他父亲暴尸大街,他自己毒如蝎尾。这样的人发布这样的命令(指实行丘赋制),他想把国家置于何地!”他们有些“技穷”,拿不出上得台面的“罪行”指斥子产。子产父亲在公元前563年“五族之乱”中被害而陈尸路边,毁谤子产的人竟然用这样的事对子产进行人身攻击。可见这些人对子产的仇恨,已达到多么严重的程度!

有人关心子产,把听到的那些很毒辣的话告诉子产,请他小心行事,其实也有意规劝他改弦更张。子产却表现得十分坦然,他异常坚定地说:“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音同千),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意思是:



“怕什么!有什么妨害?做事如果有利于国家,生死都不用计较!况且我听说:做有利于国家民众的善事,不能随便改变(既定的、正确的)法度,坚持才能成就大事。民众不能放纵,国家法令不能随便更改。《诗》说:‘礼仪道德没有过错,岂怕别人说三道四。’我是不会改变的!”



从这段话,至少可以看到三点:一、子产认为实行丘赋制有利于国家、有利于民众;二、对民众不能放纵,必须用“度”(法律)进行约束;三、他不怕别人诋毁诽谤、更不会朝令夕改,他要强力推行丘赋制!

子产作丘赋,对其毁谤的当然还有士大夫。把国人那些谤语告诉子产的是子宽大夫,他听了子产这一番话后,不仅不认可,还(背后)对子产进行批评。他批评子产实行这样的新政,是“凉薄贪赋,其弊甚大”。什么弊病呢?子宽通过分析、预测春秋时期姬姓小国的国运,认为蔡国、曹国、滕国这些小国先亡,是因为他们“偪(杜注:偪是偪近大国)而无礼”;郑国先于卫国而亡则是“偪而无法”。这个“法”无疑是先代之旧法,非指子产“作丘赋”之现实新法。实际上是讥讽子产不循规蹈矩。

从子产这两次改革及其他事情可以看出,子产确实不是循规蹈矩之人。不安于现状、不抱残守缺,只要认准了的事、有利于国家和民众利益,他会义无反顾、坚韧而不拔。子产原话中有一句是“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这种为国家民众谋福利不畏人谤、不怕牺牲、“铁肩担道义”的精神,为后人所景仰、所效法。近代史上,民族英雄林则徐写下“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诗句,正是从子产“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话语中脱出,表现出与当年子产,同样的大无畏献身精神。

实事求是地说,实行丘赋制,不管田赋还是军赋,对郑国百姓民众来说,无论国人还是野人,肯定是要增加负担的。应该怎样看待子产这次军赋改革呢?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陈戍国先生对“子产作丘赋”这一历史事件,非常中肯地评论道:“子产当时执政,有责任帮助国君领导郑国克服困难,在大国的夹缝中谋生存,这就必须有相当的财力,做丘赋实不得已而为之。”(《春秋左传校注》)

丘赋制实施后两年,即公元前536年,子产在郑国铸了一口大鼎。这在郑国似乎“波澜不惊”,不像推行丘赋制那样,骂声四起,沸沸扬扬。在国际上却引发一场“地震”,风波是由鼎上铭文引起的。铭文内容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呢?请看第二十九章 首铸刑鼎 以法治国。

《春秋第一贤相——子产》撰者长葛高根明(豫许昌长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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