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平台沈阳建筑大学(官宣ESB双创认证签约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3月23日ESB中国区管理中心与沈阳城市建设学院ESB创新创业国际认证(以下简称“ESB认证”)校企合作签约仪式在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第一会议室举行。签约仪式由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任宋金刚主持。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温景文,ESB中国区管理中心主任黄贵洲教授,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副院长马凤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院长助理张蕾,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务处处长傅柏权,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处处长李丹,ESB中国区管理中心执行主任林红霞,ESB中国区管理中心院校合作经理沈祥辉,ESB中国区管理中心项目主任于宏颖出席签约仪式。

双创平台沈阳建筑大学(官宣ESB双创认证签约沈阳城市建设学院)(1)

▲签约仪式现场

温景文院长表示,应用型人才培养最重要的是让学生能够应用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合作,能进一步促进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的改革,加强老师们对专创融合的理解和重视,提升双创教学水平,培养出更多具有双创精神和双创意识的应用型人才。

双创平台沈阳建筑大学(官宣ESB双创认证签约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温景文

黄贵洲教授表示,此次与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签约,将通过ESB认证,为学校、教师和学生全面赋能。帮助学校引入国际化的双创教育理念与测评体系,助力骨干师资队伍建设,破解教师在双创教学中的难题,提升教师项目辅导能力和水平,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助力学生更好创就业。

双创平台沈阳建筑大学(官宣ESB双创认证签约沈阳城市建设学院)(3)

▲ESB中国区管理中心主任黄贵洲教授

在签约仪式上,张蕾院长助理和林红霞执行主任签署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创新创业师资培训、翻转课堂教学资源、ESB认证学分认定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助力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再创佳绩。

双创平台沈阳建筑大学(官宣ESB双创认证签约沈阳城市建设学院)(4)

▲签约仪式现场

签署后,黄贵洲教授向温景文院长颁发了ESB国际认证培训中心授权牌。

双创平台沈阳建筑大学(官宣ESB双创认证签约沈阳城市建设学院)(5)

▲黄贵洲教授(右)向温景文院长(左)颁发了ESB国际认证培训中心授权牌

林红霞执行主任向马凤才副院长捐赠创新创业翻转课堂资源包。

双创平台沈阳建筑大学(官宣ESB双创认证签约沈阳城市建设学院)(6)

▲林红霞执行主任(右)向马凤才副院长(左)捐赠创新创业翻转课堂资源包

签约仪式最后,傅柏权处长为黄贵洲教授颁发客座教授聘书。李丹处长和宋金刚主任分别为林红霞执行主任、沈祥辉经理颁发创新创业导师聘书。

双创平台沈阳建筑大学(官宣ESB双创认证签约沈阳城市建设学院)(7)

▲出席嘉宾合影留念

延伸阅读

ESB中国区管理中心

新未来在线教育集团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国内领先的“互联网 ”教育智慧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山东瘦课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版挂牌公司)旗下专注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品牌公司,以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通过引进企业导师资源和企业案例资源,为中国各类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打造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于2019年正式成为全球最大的教育集团——培生集团旗下VUE Certiport授权的ESB中国区管理中心。ESB全称为Entrepreneurship and Small Business,即创业和小型企业管理,由ACE和NFTE联合签署认可。新未来在线教育将ESB先进的理念、课程、认证体系与国内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推出“升级版”的创新创业教育服务。截至目前,新未来在线教育已合作院校400余所,遍布全国18个省份,ESB认证合作院校覆盖学生69万人,培训ESB认证教师2700余人。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前身为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成立于2000年7月,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普通高校。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学校,现有在校本专科生近12000人。

学校牢固树立应用型办学理念,积极构建基于OBE、CDIO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学校注重产教融合,与100多家企业紧密合作办学,建立学生实习实践就业基地。已有16届万余名毕业生步入社会,他们以扎实的理论知识,纯熟的实践动手能力,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名列省内院校前列,连续6年获得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城建学子凭借其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精神在企业中享有盛誉,学校已成为未来建筑工程师的摇篮。


本文由ESB创新创业原创,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