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从严治检(城检最美奋斗者)

——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胡蓉蓉

胡蓉蓉,女,中共党员,1994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6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17年12月考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第二检察部工作,担任检察官助理职务。

八项规定从严治检(城检最美奋斗者)(1)

5个春来署往,5年奋斗的青春,自入职以来,胡蓉蓉同志在工作上、生活上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向身边的老师、榜样们学习。她经常用“时不我待,任重而道远”来鞭策自己,初出茅庐就主动靠前,努力适应基层院案多人少的高频工作节奏,在一些重案难案上辅助员额检察官做好、做齐案件“侦捕诉审”工作。至今,协助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10件,包括审查起诉案件198件、审查逮捕案件271件、立案监督7件、提前介入22件、侦查活动监督12件。其中,协助办理“5·17朱某某等24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专案”、“9·30李某某等26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专案”、“5·25组织卖淫专案”、及兰州本土首例电信诈骗案件“张某某等5人诈骗案”,协助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撤诉及无罪判决案件数为零,所办案件均认定犯罪事实清楚,审查证据严格,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均在法定时效内办结。在做好司法办案工作的同时,胡蓉蓉同志主动承担宣传、党建、各类专项行动、材料撰写等日常综合性工作。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危险驾驶犯罪专项治理行动”,草拟“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实施细则”等,配合部门负责人通过专题授课、专项联席会议、公开训诫、集中开庭、公开听证、制发检察意见书等多种方式开展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完成科室综合性材料写作工作,如部门工作总结、部门整改落实报告、典型案例、“市域大善治”等材料,其中《关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的调研报告》一文在“兰州检察”期刊上公开发表;协助党支部书记完成党建工作,在圆满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确保检察办案数量不降、法律监督工作质量有保证,为所在业务部门队伍建设贡献出自己的青年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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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能办案守正义,武能激情颂青春”生活中的胡蓉蓉洋溢着属于她独特的青春与活力。在各类文艺汇演上,她既可以是活泼的舞者、也能成为高冷美艳的模特。在运动场上,也素有“多面手”的美誉。乒乓球台前英姿飒爽的“杀球”是她对自己自身实力的自信、深水池中奋力挥舞的双臂是她敢于在陌生的环境中挑战自己、健身房中大汗淋漓的她也在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最佳状态。在2021年6月区直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启航新征程 奋进新时代”演讲比赛中胡蓉蓉获得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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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蓉蓉同志是检察队伍里充满朝气的“向阳花”,是领导眼中靠谱沉稳的好帮手,是同事口中活泼可爱的“机灵鬼”更是朋友身边一直都在的“解语花”。如今,胡蓉蓉同志即将走上新的工作岗位,祝愿她在匡扶正义的法治道路上,不忘初心、不违本心、不负真心,步履不停、吟啸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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