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超市黑榜事件(北京华联生活超市及分店已因食品安全问题等11次被罚)

近日,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海淀万柳分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该公司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处罚。

华联超市黑榜事件(北京华联生活超市及分店已因食品安全问题等11次被罚)(1)

【分店所售食品不合格被罚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1月23日,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海淀万柳分公司从北京鲜之味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弘润牌老陈醋海蜇头(规格型号:250g 固形物≥60%/袋、生产日期:2021-10-02)一箱(40袋/箱,),进货价格170元/箱,每袋进价为4.25元。截至2021年共计销售35袋(含抽检8袋),销售单价10.8元/袋,销售金额为:378元,库存5袋于2021年12月15日退回厂家。经核算,当事人违法所得229.25元,货值金额约432元。

华联超市黑榜事件(北京华联生活超市及分店已因食品安全问题等11次被罚)(2)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分公司销售上述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海淀万柳分公司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9.25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多家分店今年被罚,均与食品有关】

据了解,北京华联生活超市多家分店今年多次被处罚。

3月16日,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海淀上地分公司因违反《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被罚5000元。同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被罚5000元。

3月5日,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太阳宫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罚款51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2月20日,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昌平回龙观分公司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此外,在2021年,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以及分店也有6次被处罚记录。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琳。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完】

往期精彩推荐

HOT ON THE TOP

好消息!中国新冠肺炎疫苗最快今年底上市,国药集团已进入疫苗产前准备工作

中小型房企日均破产1.3家!百天内10家内地中小型房企赴港上市寻求生路!

大疆反腐案触目惊心:两采购经理收受回扣300余万元,造成10亿元损失!

违规收集公民个人信息, 公安网安部门一季度停运51个APP

电商三巨头抢占农村电商市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支持电商进农村

绿地集团回应高管贪腐风波,房地产行业反腐迫在眉睫!

版权声明:人民名品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并尊重版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文章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不能及时获取版权人的联系方式和授权。如涉及版权问题,请您第一时间与我们沟通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谢谢理解与合作!

联系邮箱:horizon_peace@sina.com

来源: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人民名品引自中国质量新闻网、Pexels

执行副总编辑:马海涛

编审:郭梁、赵慧

编辑:唐晓彤

责任编辑:魏良炜

未经授权,谢绝转载。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人民名品公众号

微信号 : rmrbmp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