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最装逼的两首诗(从手无缚鸡之力到吞金自尽)

作者:刘宏宇

李白最装逼的两首诗(从手无缚鸡之力到吞金自尽)(1)

有些老话、俗话、说法,传得多了、久了,人们就也都不加琢磨地姑且信了;又因为很多情况下自己并无相关经历,“姑且”就很容易渐渐变成“笃信”。

姑且信了甚至“笃信”,说起来,并没什么问题;但如果要引用,特别是还带着类似引申、教诲之类意图的引用,就得稍琢磨琢磨——前人和我们一样,不是完人,不可能100%正确;前人传下来的话、说法,或许也有缺漏。有些缺漏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打紧,但有些若是不稍加“板正”,而一味呆板地传承下去,难免闹笑话。比如:手无缚鸡之力……

李白最装逼的两首诗(从手无缚鸡之力到吞金自尽)(2)

(一)“手无缚鸡之力”更想表达的是某种“境界”

“手无缚鸡之力”这话,多见于对旧式(含古代)知识分子(读书人)“无能”的形容。绝大多数看到、知道的,会想当然理解成这样的意思:读书人“百无一用”,连“缚鸡”的力气都没有。

为什么是“缚鸡”而不拿别的什么来比方?何谓“缚鸡”?

照笔者理解,所谓“缚鸡”,大概可以指向三种动作:

其一,将鸡的双腿绑缚在一起以使其无法正常活动。

其二,将鸡的双翅束于掌握之中并将其提起悬空;稍有常识就会知道,这通常是宰杀前的预备动作。

其三,即“二”的“固定”,就是有人将鸡手缚双翅悬空提起,让另外的人保持这种状态地“接手”——我把这鸡“缚”住了,你来擎好,勿令其逃脱。

上述三种动作,不管哪种,放在今天,如果不是行家里手,恐怕都并非轻而易举;能不能办成,跟力气大小,似乎没有直接关系。当然,力气如果太小,比如孩童,或许可除外;可纵然力气大,若不掌握必要的技巧,想要完成,也并不容易。城市长大的人,从小到大没见过活着的鸡,就是举重运动员,想要“成功”地“缚鸡”,怕也会很难。

李白最装逼的两首诗(从手无缚鸡之力到吞金自尽)(3)

这道理,咱们懂,古人其实也懂。比“缚鸡”更能形容所需气力弱小的动作、事务、说法,可谓比比皆是——手不能提篮、肩不胜斗米、上难举锄下难怀幼(抡不起锄把子,抱不起幼小的子女)……总而言之是“够弱”啦。

似乎只有“够弱”,才算真正的读书人。

这种病态的“行为艺术”,不知祸害了多少读书人。他们和他们的“先生”似乎都忘了“子驭二石弓,然不以力闻”(孔夫子能拉得开“二石”的硬弓,但人们熟知他却并不是因为他力气很大)的旧话,好像只要“够弱”,就说明读书是有多么勤奋而顾不上别的,就说明是多么的清苦而又……而又什么?对了!是——清高!清、高!

这就大概是“手无缚鸡之力”之语更盛行于其他形容力气弱小之词的缘故——清高!手不能提篮、肩不胜斗米、上难举锄下难怀幼,等等等等,都只能表现“够弱”,但似乎表达不出清高。而“手无缚鸡之力”则不同了。

李白最装逼的两首诗(从手无缚鸡之力到吞金自尽)(4)

首先,是“鸡”——鸡,是最“基础”的家禽,很显然,涉及“农事”。

再就是“缚”、“缚鸡”,缚鸡,如前述,意味着宰杀,一般来讲,宰杀之后,紧接着就是“庖厨”。

两下结合起来看,不“缚鸡”,不会“缚鸡”,就是“不涉农事”加“仁慈”和“远庖厨”!这么一理解,是否就有了“我读书人不谙农事,仁心君子一枚”的“凡尔赛”味道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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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知者无畏的吞金自尽

说到吞金自尽,可能没有“手无缚鸡之力”那么耳熟能详,但肯定也有大把人知道。大把人里,脑子里最“典型”的“案例”,会不会是《红楼梦》里尤二姐吞金自尽的情节?

《红楼梦》里讲,尤二姐不堪屈辱又不知如何抗争,最后“认命”地自我了断,采取的办法是吞食了手上的金戒指,吞下后就正装平静地躺下(俗称“躺平”),翌日被发现安然如睡去般“仙逝”了……不可能!不可能啊!那整段情节,只是作者及孜孜流传者们的一厢情愿——想让柔弱的尤二姐死得“静好”些,顺便还撩拨出一点点跟“金”相关的寓意。笔者敢保证,如果他们,作者和后来孜孜流传者们都没说谎,那么他们集体都是缺乏常识的!

有些缺乏常识的人,把“吞金”和“汞中毒”等同理解,说“吞金”死亡是“重金属中毒”。这是完全错误的!

所谓“中毒”,通指摄入的异物(毒物)与体内机制发生致命化学反应。汞,作为液态重金属,由于其分子结构和化学属性,进入人体后会“污染”血液,导致重要脏器(主要是肝脏)代谢严重异常及至衰竭。而黄金并不能“达成”类似“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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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是自然界中密度较高(不是最高)的金属,同时也是化学属性极其稳定的金属;也正因为其超稳定的化学属性,呈现“千年不变”的状况,才会被用作“基础货币”至今。

吞食黄金,如果能致人死亡的话,其机理,严格来讲,并非“中毒”,而更主要甚至仅仅是由于“重”——异乎寻常的超级密度(每立方厘米约重19克),机体内部难以承受,随着吞食的动作,重重的黄金会以比食物快得多的速度滑过食道、坠入胃囊,如果体积较大或者不规则,在这个过程中,食道和贲门会被划伤,引起内出血,坠入胃囊后,又疾速滑坠向幽门,导致胃囊或幽门穿孔,引起比较剧烈的内出血……

注意,到这一步,吞金者已经被巨大的痛楚吞噬,就算没有不能自持的血液倒流(吐血),也不大可能“安然”!

李白最装逼的两首诗(从手无缚鸡之力到吞金自尽)(7)

更何况,黄金滑坠过程中,胃囊会因受到骤然的强烈刺激而应激地分泌出大量胃酸。胃酸是强盐酸,如果大量随内出血“反溢”(上涌),会瞬间极大程度对所经之处产生严重销蚀反应,食道、口腔,甚至口腔以外(唇齿、面颊),都会严重烧伤,其程度,可能致命!再要不是“反溢”而是大量异常分泌的胃酸从穿孔处溢至腹腔,则会是更严重也更可能致命的内脏烧伤,那会疼到打滚撞墙的!

想吞下黄金“静好”地“躺平”如睡去般“仙逝”,完全胡扯!

当然,上述吞金致死的前提,是所吞下的黄金“够分量”,尤二姐指间一枚小小戒指能否“达成”,似还有可商榷——戒指肯定是环状物,要“够分量”,尤二姐的小嗓子眼儿能否一举吞下,也可以是个问号。所以说,新的文学创作,如果涉及“吞金自尽”之类的情节,设计的时候,还是得些微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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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代“饮者”酒量未必就有多大

李白斗酒诗百篇、惟有饮者留其名、武二郎十八碗过景阳冈……太多太多诗句、传说,都在讲古时“饮者”是有多能喝,让咱们今人,特别是其中酒量一般般者,惭愧。

记得有年轻“酒友”曾在酒至半酣时发过这样的感慨——古人真能喝,到咱这儿全退化了。当时,笔者就对已然喝下近八两二锅头(四百毫升、五十六度)的他说:古人没你能喝。

之所以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古时“饮者”喝的“酒”,跟今天的二锅头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要淡得多!即:古代的酒,酒精含量远低于今天的烈性酒。

这种区别,是酿酒技术所决定的。在曲糟工艺尚不完备且基本谈不到“蒸馏”技术的古代,所谓的“酒”,大概可以理解成很类似今天的“醪糟”。精细点儿,规格高点儿,也许会细心过滤以使呈近乎透明的清亮;或许还会稍稍“土法蒸馏”一下下,但目的不是为“提纯”而更是为了能够较长期储存。一般般的酒,包括乡村野店售卖“好酒”,大抵也就是“筛”得比较“细”的“米酒”。如果处理得不够巧妙,这种“筛”出来的酒,还会稍显黏稠,故而通常都会勾兑一些水,以至“清亮”,便是俗称的“水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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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一首诗里讲“莫笑农家腊酒浑”,很生动地讲出了“农家”的“腊酒”(过年喝的酒)有点儿“浑”。“浑”在其中的,便是“糟”、糟渣。陆游那时候已然是南宋了,比武二郎过景阳冈晚了百十多年,比李白“斗酒”那时候就更晚了。

很多古代诗歌、故事,都讲出过这样的意思:喝几碗水酒解渴。这话足以说明古代的酒“水分”很大。今天您换二锅头试试,就算是“低度”的(三十八度、四十五度),喝起来可会有“解渴”功效?只会越喝越渴!

李白或再早的曹植之流基本是喝“过滤后醪糟”的情形先放一边儿,说说武二郎那十八碗酒——充其量,能起到“解渴”作用的那种酒,酒精含量也就堪比今天一般的黄酒。其实还够不上——今天的黄酒,在近古(元明以来),通常被称“老酒”,属醇厚之品。

李白最装逼的两首诗(从手无缚鸡之力到吞金自尽)(10)

退一万步,就当武二郎拣了大便宜,喝到了类似今天黄酒那么个纯度的酒,十八碗,又会是什么概念呢?宋朝的“粗碗”,通常是陶质,烧造工艺简单,多为“阔口细足”的“直边”造型,相比今天常用的同样口径和深度的“弧边”碗,容积小很多。不算“豪饮”时倾倒溢出的部分,那样的十八碗,就算满打满灌进去,对于按小说形容身高超过一米九体重怎么也得有一百公斤、二十多岁正值壮年的武松而言,真的不算什么。

宋朝的“粗碗”,通常是陶质,烧造工艺简单,多为“阔口细足”的“直边”造型,相比今天常用的同样口径和深度的“弧边”碗,容积小很多。不算“豪饮”时倾倒溢出的部分,那样的十八碗,就算满打满灌进去,对于按小说形容身高超过一米九体重怎么也得有一百公斤、二十多岁正值壮年的武松而言,真的不算什么。

所以说,古代“饮者”,未必酒量就有多大;古代的酒,远不如今天的烈性酒“有劲头”,倒是在很多时期价格相当昂贵。所以说,那些传说中的“饮者”,真正标榜的,未必是酒量,更可能是“财富象征”(比如曹植)或者是有多么好意思花别人的钱(比如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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