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相关理论(考量现代社会的三对主要矛盾)

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相关理论(考量现代社会的三对主要矛盾)(1)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总是有相对比较重要的原则的,这样的原则指导着社会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每个人的财富方向。

价值取向就是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有的立场和态度。财富的方向就是做什么才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俗来讲,价值取向就是鼓励什么、反对什么;财富的方向就是做什么能赚钱,而且可持续。

从大的方面来说,三对主要矛盾是公平与效率、规范与搞活、集权与放权。因为这三对主要矛盾涵盖的范围比较广,要求站位比较高,我就以我多年咨询策划的经历,谈些个人看法,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实现比较深入地思考。

我一贯倡导策略比战术重要,方向比努力重要。这一点,在房地产市场同样适用。知道为什么做,比做什么重要,能够举一反三;知道了方向,才能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越走离目标越近。

一,公平与效率,是总体的指导原则

关于公平与效率,大家耳熟能详。但以自己作为行动指南,就不那么容易了。公平与效率,看起来是国家层面掌握的,其实与我们每个人密切相关。

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相关理论(考量现代社会的三对主要矛盾)(2)

图片源于网络

从改革开放至今,大体经过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与公平并重”、“公平与效率并重,更加注重公平”的演变。

1993年,中央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2002年,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2007年,十七大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2012年,十八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

2017年,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时期,最好理解的一句话是: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鼓励先进,拉开收入差距。一些地区一些人抓住了机遇,率先致富。为什么他们能够抓住机会?一是因为穷则思变,二是信息灵通,三是社会交往多。所以,他们能够嗅到商机,把握先机。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很明确的一点就是缩小收入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和东西差距。我们感受最深的就是扶贫攻坚。最近几年农村变化很大,采暖用上了天然气,生活用水用上了自来水,厕所进行了改革,乡级道路进行了提升,村里的街道进行了路面硬化并且有了专职卫生员。

明年是又一个五年,预测会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缩小贫富差距将成为重中之重。

缩小贫富差距,也是凯恩斯经济学研究的范畴。认为,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导致了严重的财富不均,从而引发尖锐的社会矛盾。这个时候,有必要发挥“看得见的手”作用,平衡和调节经济运行出现的重大结构性问题。调节的主要手段主要有:价格、税收、信贷等。

对于房地产市场以及高房价,已经开始了平衡和调节。热点城市已经推出了一手房、二手房指导价格,房产税已经是箭在弦上,信贷已经在收紧。

二,规范与搞活,是策略主张

规范与搞活,是相辅相成的,是公平与效率总原则下的策略主张。

注重效率的时期,一定是要搞活的。凡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都是大力鼓励的。于是,我们看到各种经济体蓬勃发展,期间免不了产生了很多灰色地带。在发展经济的前提下,可上可不上的,就上;可进可不进的,就进。

如今,注重公平的时期,规范就成为了重要任务。当然,公平和规范,并不是牺牲应当有的效率和搞活,必然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相关理论(考量现代社会的三对主要矛盾)(3)

规范示意图

规范,对于城市发展和企业发展同样重要。

关于城市发展,我们也看到了,最近对于土地出让金的规范,是当前热点。 去年以来,进一步规范了谁做事谁出钱。过去是地方摊子铺得太大,债务压力大,基本依靠土地财政和发债(地方债和专项债)专项债主要靠非税收入(土地出让金)偿还。现在土地出让金划归税务部门,相当于将地方的表外全部收归表内,再深的话这里就不多说了。

关于企业发展,马老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注重效率时期,马老师有很多创新做法,上面是鼓励和支持的,并给了很多优惠政策,才发展成了重要的互联网公司,改变了全国老百姓的购物习惯。现在发展大了,就应该做规范的表率,拥抱监管。规范与监管,是互联网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两大主题。

搞活与规范,是事物发展壮大中不同阶段的必然选择。

房地产市场也同样如此。近两年来,首先是对于开发企业的规范,“三道红线”首当其冲。头部企业也必须改善经营,降低债务压力,也必须向马老师那样,主动拥抱监管。

没有规范,没有良性的市场环境,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地搞活。这样的辩证关系,无论是城市发展还是企业发展必然要搞明白。由于自身的利益诉求和竞争需求,往往会突破限制,试探监管,这就需要“有形的手”进行干预和调节。

当主要矛盾是搞活时,宽容度就大些,自由度就大些;当主要矛盾集中在规范时,就收紧约束,让条条框框规范行为。

很明显,现在以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规范是主题。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就是规范的主要内容。

三,集权与放权,是战术手段

集权与放权,对应着规范与搞活,也对应着计划与市场。集权意味着基层自由度减小,但会在更多大范围内实现规范经营管理,也意味着更多的公平。放权则相反,其结果是承认个体差异,体现在收入方面,就有很大差异。

集权与放权也是不同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也是不同发展体制的选择,各有优势。

对于城市经营和企业经营来说,也是如此。

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相关理论(考量现代社会的三对主要矛盾)(4)

城市与发展

据了解,电力系统的市级公司财权已经上移到省级公司。最近我们看到的土地出让金的管理权已经不在市级。这些改变已经在释放着某种信号,值得琢磨。

房地产市场的集权与放权,体现得也很明显。土地出让集中管理,房贷集中管理,等等,都在强调集中。集中除了体现规模优势,也在释放规范的信号。

住房的保障体系,是集中管理,就是一种规范效应。从去年开始,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深圳是人才安居工程,北京是共有产权房工程,都已经成规模成建制。保障体系,在未来的住房结构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稳房价的重要依托。

可以预见,在民生领域,计划的成分会越来越大,以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例如,房子是用来住的,明确了住房的生活资料属性,明确了民生保障,逐步剥离金融属性,使炒作没有了空间。

例如,幼儿园将更多体现保障功能,减轻孩子教育、养育负担。某市正在倡导民办幼儿园转公办,正是适应了这种形势。

某些发达国家也不是任何领域都是市场的力量,如英国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仍然是公办为主;如新加坡在民生住房领域,保障房是主要力量。

2019年深圳再被赋予新时代使命,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我认为,保障房建设是深圳的重要任务,深圳的商品房价格不可能向香港看齐,这是应该明确的。我们的思路一定要正确。之前我也发过类似文章,如:房地产下半场思考:未来十年买房不再是老百姓的最佳财富增值通道

综合来看,现代社会的三对主要矛盾:效率与公平、规范与搞活、集权与放权,关系着城市发展和企业经营,也关系房地产市场未来的走向,也关系着每个人的价值取向和财富方向。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