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今天为大家总结了一篇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的文章,希望能为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1)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1、内容: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合格证书。

2、要求: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者:

1、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预案。

2、要求:初次培训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三、公司其它管理人员:

1、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本人的安全职责,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预案。

2、要求:初次培训公司级培训和部门级培训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四、车间普通岗位工人:

1、内容:上岗、转岗、复岗前就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在岗期间应接受知识更新教育。

1)、厂级培训: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培训: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3)、班组级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等。

2、要求:初次培训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培训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五、车间特种作业人员:

1、内容: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具有上岗资格,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同车间普通岗位工人内容)后,方可上岗作业。

2、要求:初次培训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培训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复审时间可延长到每6年一次。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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