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纠纷判决书(为独占赡养老人的)

刘霖 王丹 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赡养老人纠纷判决书?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赡养老人纠纷判决书(为独占赡养老人的)

赡养老人纠纷判决书

刘霖 王丹 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

有的父母儿女众多,却无人肯承担赡养义务;有的子女抢着赡养父母,却另有目的。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暗藏玄机的赡养纠纷案件,一对老夫妇起诉三个女儿,主动要求跟随小女儿生活,大女儿和二女儿每月支付护理费。法院深入了解后发现,起诉是由小女儿一手“策划”的,目的是独占赡养父母的“附加利益”。

该案的原告是夫妻陈某和王某,被告是他们的三名女儿,诉讼请求为夫妻跟随小女儿生活,大女儿、二女儿每月给付护理费500元,医疗费由三个女儿平均承担。

因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青白江法院立即启动快立快审工作机制,当天立案并迅速确定开庭时间。然而,在联系当事人后,法院察觉到了蹊跷。

原告表示,这次起诉完全是小女儿一手“策划”的。两人经小女儿软磨硬泡,不得已在起诉状上签字,起诉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法院立刻通知老人的小女儿到法院接受调查。经核实,小女儿为了独占赡养父母的各种“附加利益”,胁迫父母起诉。法院对小女儿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后,小女儿向原告承认了错误并道歉,原告表示谅解并撤诉。

法官认为,案例中的小女儿以“父母有存款或者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为由,想以赡养为由行“啃老”之便,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同时,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小女儿若真想履行自己的义务,就应该给予老人全方面的关心和爱护,妥善安排老人的起居生活,而不是违背父母意愿制造恶意诉讼。

另外,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案例中的小女儿,完全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父母意愿的情况下,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就父母赡养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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