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阮玲玉的真正死因(阮玲玉自杀遗书之谜)

1935年3月9日,天津《大公报》以《电影明星阮玲玉自杀》为标题报道说:“素负盛名之中国电影明星阮玲玉,最近被其前夫张达民所控告,刺激甚深,乃于昨晨3时许,突起厌世之心,在私宅中暗服安神药片三瓶自杀。嗣经乃夫唐季珊发觉……于下午6时半殒。”事实上,无论是“前夫张达民”还是“乃夫唐季珊”,都只是阮玲玉事实婚姻中的伴侣,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法丈夫。此事的另一个真相是,最为直接刺激阮玲玉在国际劳动妇女节这天自杀的,并不是张达民的控告,而是唐季珊的移情别恋和家庭暴力。

解密阮玲玉的真正死因(阮玲玉自杀遗书之谜)(1)

主仆之恋

阮玲玉,原名凤根,1910年4月26日出生于上海,原籍广东中山。父亲阮用荣是离开家乡来上海打拼的务工人员,早在凤根6岁时就离开人世。小凤根只好跟随母亲何阿英到同为广东中山籍的张家做佣工。1925年,15岁的凤根与张家18岁的四公子张达民恋爱,遭到张家长辈的坚决反对,何阿英因此被解雇。1926年1月,既忠诚于初恋又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张达民,在头脑发热中离开家庭,与阮家母女在北四川路鸿庆坊租房居住。

阮玲玉和养女。

唐季珊早年毕业于上海南洋公学,之后赴英国留学。1916年回国后,其父邀几名富商集资10万元设立华茶公司,由唐季珊负责经营。1930年前后,华茶公司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中资茶叶商行。

在遇到阮玲玉之前,唐季珊正在与另一位影星张织云婚外同居。当更加年轻貌美的阮玲玉出现时,喜新厌旧的唐季珊很快抛弃了张织云。唐季珊知道阮玲玉喜欢跳舞,便不断邀请她到最奢华的舞场里玩乐,挥金如土。面对唐季珊的诱惑,阮玲玉的表现同样是喜新厌旧,甚至嫌贫爱富——在此期间,张达民先是丢了工作,随后不得已又远赴福建谋职。

从香港回到上海后,阮玲玉与母亲何阿英及养女小玉,搬离北四川路鸿庆坊与张达民租住了多年的爱巢,住进唐季珊在上海新闸路沁园村9号用10根金条顶下来的3层洋房。1933年4月9日,在福建福清担任税务所长的张达民回到家里发现人去楼空,便到沁园村9号登门交涉。经过讨价还价,双方签订《阮玲玉与张达民脱离同居关系约据》,其中第二款规定由阮玲玉每月支付张达民生活费,“每月至多100元为限,以两年为期”。

但是,随着阮玲玉出演的影片越来越多、名气越来越大、身价越来越高,张达民的心理也越来越失去平衡。1934年12月27日,唐季珊收到张达民委托律师写来的信函,声称阮玲玉“窃取财物,侵占衣饰,共值3000余元,并私刻张氏之图章”。阮玲玉不想把事情闹大,唐季珊却坚持要反诉张达民“虚构事实,妨害名誉”。1935年1月10日,上海特区第二法院开庭审理,热衷于报道名人隐私的各种报刊推波助澜。心虚的阮玲玉没有勇气面对这种局面,称病拒绝出庭。张达民在法庭上一口咬定阮玲玉是自己的“妻子”,唐季珊“虚构事实,妨害名誉”的诉讼反而显得苍白空洞。胜诉之后的张达民,又向法院追加了唐季珊与阮玲玉“妨害家庭、通奸重婚”的新罪名。

“人言可畏”是番空论

1935年3月8日凌晨3时左右,年仅25岁的阮玲玉一连服下3瓶安眠药,离开人世。4月1日,联华影业公司出版的《联华画报》“阮玲玉纪念专号”刊登了阮玲玉留下的两封遗书:《告社会书》和《致唐季珊》。其中的《告社会书》写道:“我对于张达民没有一样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别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100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罢了。”

4月26日,《思明商学报》又刊登出两封阮玲玉遗书——这两封才是阮玲玉的亲笔。一封是写给张达民的,对他的无耻行为进行强烈谴责,表示自己看清了他的丑恶面目;第二封写给唐季珊,控诉他是“玩弄女性的恶魔”,并说自己被迫选择一条绝路,是因为“没有你迷恋‘××’,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做吧!”“我死之后,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更加要说我是没有灵魂的女性……”

这里的“××”,指的是唐季珊的邻居、舞星梁赛珍。《思明商学报》在发表真实遗书的同时,还在另一篇《真相大白唐季珊伪造遗书》中介绍说:“1935年4月1日《联华画报》上登出的阮玲玉的两份遗书,实际上是唐季珊为了逃避责任,指使梁赛珍的妹妹梁赛珊写的。梁赛珊后为良心所责,说出真情,并将原遗书交出。原遗书极短,文字不甚流畅,而且涂改多处……”

由于《思明商学报》仅是一份发行量不足1500份的小报,其报道并没有引起广泛重视。1935年5月,鲁迅用赵令仪的化名写下标题为《论“人言可畏”》的时评杂感,其中的开篇第一句写道:“‘人言可畏’是电影明星阮玲玉自杀之后,发见于她的遗书中的话。这哄动一时的事件,经过了一通空论,已经渐渐冷落了……”而实际情况是,目光犀利、思想深刻的鲁迅先生所看到的,只是阮玲玉的假遗书。他关于“人言可畏”的议论,也因此成为缺乏事实依据的“一通空论”。

自杀的根本问题

让阮玲玉心伤、唐季珊迷恋的梁赛珍,出生于1909年,也是原籍广东。她于1926年涉足影坛,先后在《孽海惊涛》、《火烧红莲寺》等红极一时的影片中担任角色。阮玲玉自杀时,梁赛珍正与胞妹梁赛珠、梁赛珊、梁赛瑚一起,为联华影业公司主演无声片《四姊妹》。但是,比起电影事业,梁赛珍更加著名的身份其实是舞星,她是当时上海四大舞厅之一大沪舞厅的“头牌”。

《联华画报》的“阮玲玉纪念专号”在刊登两份假遗书的同时,还发表了梁赛珍的一篇访谈录,其中谈到1934年的一天,阮玲玉拍《香雪海》回家太晚,唐季珊坚决不给她开门。她被关在门外哀求啼哭达两个小时,最后是从舞场回来的梁赛珍姐妹收留了她一夜。梁赛珍同时还谈到自己作为长女,为了家人,不仅妙龄从影,而且还下海做舞女,不分昼夜地忙碌,日子里充满了疲惫和艰辛。

由此看来,梁赛珍与唐季珊这种富商的交往很可能只是一次逢场作戏,对阮玲玉并不构成真正的威胁。阮玲玉自杀的根本问题,在于她把全部的情感和全部的赌注都依附式地押在了唐季珊身上。为了掩盖罪责,唐季珊与梁家姐妹合谋伪造遗书,并嫁祸于所谓“恩将仇报”的张达民,以及“人言可畏”的报刊娱乐记者。本性善良的梁赛珍和梁赛珊由于良心不安,很快就将阮玲玉的两份真实遗书交给《思明商学报》公开发表。同时也以这种方式,与喜新厌旧、用情不专的唐季珊断绝关系、划清界限。

“插足者”也成了传奇

阮玲玉死后,其他人的故事还在继续。

1937年,在上海,梁赛珍积极参与抗日,是红十字队的护士,义务参与看护工作近两个月。1939年,梁氏姐妹举家前往新加坡寻求发展。到了1952年,新加坡《海峡时报》报道说,梁赛珍女士目前是南天七彩龙凤舞宫夜总会的总经理兼南天酒店的大股东,而其妹梁赛珠小姐则是该酒店的高层管理人员。“在1939年,梁赛珍女士带着妹妹们来到了新加坡演出作短暂逗留,在筹备移民美国的计划之余,更全力参与抗日募款和策划主办宣传演出的活动。然而二战之火蔓延到新加坡,梁氏姐妹因为参与抗日被日方列入黑名单,只好再度准备逃难。把存款转移到澳洲后,姐妹们却来不及乘船离去,只好滞留新加坡。谁知造化无常,不想该船不久被日军击沉,而逃过一劫的姐妹们也只好四处躲难,以防日军骚扰……”

在阮玲玉自杀案中,梁赛珍扮演的是很不光彩的插足者角色。但是,抗日战争爆发后,梁家姐妹积极投入抗日活动中,并远走南洋创出了属于自己的传奇。梁赛珍虽然在姿色上没有阮玲玉那么美丽,但她比起依附唐季珊的阮玲玉来说,无论在精神素质还是在经营才干方面,都要显得更加优秀。

被阮玲玉指责为“玩弄女性的恶魔”的唐季珊,虽然确实存在玩弄女性及嫁祸于人的嫌疑,却并未彻底恶魔化。即使在他与第五任妻子王右家结婚并移居台湾后,他依然通过朋友辗转给阮玲玉的母亲何阿英寄送生活费,直到何阿英1962年去世。

作者:张耀杰(历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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