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章解密(道德经第四章道冲)

道德经第三章解密(道德经第四章道冲)(1)

道,无处不在,弥漫整个宇宙

道,沖(兮),而用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湛兮,似或存。

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

一、道,沖(兮),而用之或不盈

沖:虚空。

盈:充满。

而用之或不盈:道作用于万物而不会满盈。即:没有任何事物可以脱离道。

参考翻译:

道体虚空,而道用无穷,道的作用无处不在。

简析:

道是一种规律、原理,是抽象的,并非实体,但是道的作用却是无穷的。

万物皆有其“道”,凡事皆有规律,成功一定有方法,失败一定有原因。

“世间万物,存有其原,灭有其因,存亡皆有其规律。人间祸福,祸有其兆,福有其端,福祸皆在自己造化。”

道德经第三章解密(道德经第四章道冲)(2)

道,就像是无底深渊,高深莫测

二、渊兮,似万物之宗

宗:祖宗,引申为宗旨、依据。

参考翻译:

道,高深莫测,而万物又都以道为依据。

简析:

道是抽象的规律、原理,所以并不容易掌握,显得高深莫测。

万物以道为依据,治国有治国之道,经商有经商之道,恋爱有恋之道。

所以,就算道难以掌握,我们还是需要尽量去掌握。

以战争为例,要想取得战争的胜利,需要先了解战争规律。

《孙子兵法》开篇第一句话,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孙武说:“战争,是国家大事,它关系人民的生死,国家的存亡,不能不详加考察、仔细研究。”

道德经第三章解密(道德经第四章道冲)(3)

和光同尘

三、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1.挫其锐,解其纷

锐:芒也。

挫其锐:摧折冒尖的部位。

纷:杂乱。

解其纷:分解杂乱的表象。

参考翻译:

冒尖的会被“道”磨平,繁杂的会被“道”分解。

解析:

规律面前,没有例外。

挫其锐,不存在超越规律之外的突出事件。所谓奇迹,其实也是符合在规律的范围之内。

解其纷,不管事物多么繁杂,一定都隐藏着某种规律。从事后来看,再复杂的事物,其实都有着清晰的逻辑条理。

2.和其光,同其尘

参考翻译:

不论是耀眼的光芒,还是不起眼的尘埃,都将被“道”调和、同化。

解析:

规律面前,一律平等。

光也罢,尘也罢,在规律面前没有区别。

道德经第三章解密(道德经第四章道冲)(4)

道,清澈透明,无色无形

四、湛兮,似或存

湛:清澈透明。即:无色无形。

似或存:似幻而实真,似无而实存。

参考翻译:

道,看不见、摸不着,而又确确实实存在。

解析:

道,看不见、摸不着,隐藏在事物表象的里面。

我们要掌握规律、真理,需要学会归纳、总结,学会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1、归纳、总结

由一系列具体的事实,概括出一般性原理。

比如:兵圣孙武,通过学习、分析大量战争实例,写出了《孙子兵法》。

比如:你开展业务,刚开始处处碰壁,通过一阶段的摸爬滚打,慢慢的摸清了门路,总结出了一套经验,学会了怎么寻找客户、怎么沟通联系、怎么获取订单、怎么回收货款、怎么形成良好的合作经历,怎么良性循环长久合作。

2.透过现象看本质

现象就是我们用眼睛看到的东西,而本质是事物的内在存在的依据。

以商业为例:

我们看到各行各业。有衣食住行,有柴米油盐酱醋茶,有电影、电视剧、网络游戏、KTV,有兴趣班、补习班,有中医馆、健身房……等等,看起来品类繁多,错纵复杂,表面上各行各业看不到有什么共同点。

而当我们深入去思考,就会发现,各行各业的内在是相同的,商业的本质就是需求。有需求就有市场,就会催生各种行业,各种生意。

当供给少、需求大时,供不应求就可以卖高价,利润就高;反之,供过于求,被迫降价,利润就低。

道德经第三章解密(道德经第四章道冲)(5)

规律先于现象而存在

五、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象:事物所展现出来的形状,外貌。

帝:天帝,是一切生命的缔造者。

象帝:最初的现象。

参考翻译:

我不知道“道”是从哪里产生的,我想“道”应该是先于事物的现象而存在。

解析:

现象是物质的运动,

物质的运动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没有规律的运动是不存在。

规律是客观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具有不可抗拒性。

人们通过观察现象,总结规律。只是能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并不能改变规律。

比如:生老病死,是一切生物的客观规律。

任何新的物种,在这个物种还没出现之前,已经注定了,出现之后必然经历生老病死。规律是先于现象而存在的。

道德经第三章解密(道德经第四章道冲)(6)

本章小结:

1、道的特性:无形

老子用了“沖”、“渊”、“湛”三个字来形容道是无形的。

2、道与物的关系:道决定物

“用之或不盈”、“似万物之宗”、“象帝之先”,就是说道作用于万物,万物以道为依据,道先于现象而存在。

3、道的客观性

“挫其锐,解其纷。”规律面前没有例外,不存在超越规律之上的突出事件;任何事物,就算再繁杂,背后都隐藏着某种规律。

“和其光,同其尘”。规律面前一律平等。规律没有情感,任何事物在规律面前没有区别。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