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一次性用品的利弊(一次性用品能打入)

限制一次性用品的利弊(一次性用品能打入)(1)

一次性筷子目前还是餐饮店的标配。张丽萍 摄

11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自今年12月31日起,在浙江四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这一规定还将逐步延伸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以及饭店、快餐小吃店、农家乐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按照《通知》规定,一次性消费用品是指一次性牙刷、牙膏、梳子、肥皂、浴液、拖鞋和餐具(一次性筷子、调羹)、一次性纸杯等用品。

不少人出行自带日用品

上述一次性消费用品,相信平时每个市民都有接触。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外出住酒店,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使用这些一次性消费用品的,也有不少人自带洗漱用品。

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叶女士平时常有出差。每次出发前,她都带齐毛巾、牙刷、牙膏、梳子、香皂之类的洗漱用品。她说酒店提供的一次性物品大多质量差,用后不舒服,而这些东西没多大重量,在旅行包里占的位置也不多,带上其实很方便。

在一家企业上班的周先生则对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洗漱用品有选择地使用。比如牙刷、沐浴露他一般都自带,其他则用酒店的。原因是觉得酒店提供的牙刷、沐浴露不好用,其他的还可以将就。

“不同的酒店提供的一次性用品质量也不一样,有些质量差,有些质量还是不错的。不过我每次外出都会带上所有洗漱用品,总觉得自己的东西更卫生可靠,用起来也更习惯。”城东街道的卢女士表示。在乐成街道一企业上班的项女士同样也都自带所有生活用品,她说自己有点洁癖,酒店的许多东西都不碰,连电热水壶也不用,口渴了宁可喝矿泉水。

当然也有些市民懒得带那么多用品。市区一家企业的负责人陈先生说,自己爱图方便,出门时能不带的东西尽量不带。何况羊毛出在羊身上,酒店里一次性用品的费用,其实已算进了住宿费里,不用岂不亏了。

一次性餐具使用者普遍

如今许多人爱点外卖,送来的外卖一般都会附带一次性筷子或调羹。这些一次性餐具你用吗?调查发现,使用者相当普遍。

卢女士表示自己吃外卖也会用一次性筷子,即使在家里吃也一样。“人家已经送来了,不用白白浪费了。”开小店的周女士经常吃外卖,她已习惯了一次性餐具,“谁会在店里放筷子啊?”她说。

“如果点的外卖是在家里吃,我都用自家的筷子。”叶女士说,虽然包装上都写着“高温消毒”之类的文字,但一次性筷子的卫生并不能保证。她曾去过一家做一次性筷子的工厂,亲眼看见筷子堆在地上,未经任何消毒程序就包装;还有一些包装女工上卫生间回来,手都不洗就去拿筷子。从这之后,她就远离一次性餐具了。如果是在外面就餐,不得已使用一次性筷子时,她也会尽量用热水烫下。

多数受访者表理解支持

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多大影响?

调查发现,对于今后旅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许多市民表示可以接受,多带点东西不算太麻烦,自己的东西用起来也更放心。而对于一次餐具不再推广,有些市民表示会不方便,但也有不少市民认为这是好事。在市区一学校任教的章老师说,一次性筷子不仅浪费资源,增加垃圾,也存在不少卫生隐患。其实现在便携式餐具很多,她就有一双不锈钢折叠式筷子,很是小巧,口袋里都可以放,网购价格不过十几元。

事实上,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并不是要求商家不提供这些生活用品,只是要求用非一次性用品或使用易降解物制成的用品替代而已,对大家的生活并不会造成多大不便。不过,多数市民觉得非一次性用品卫生难以保障,而用自己的准备起来难免有点麻烦。对此,年过七旬的机关退休干部李大伯表示,其实一次性用品大行其道不过二三十年时间,在它们还没出现的年代,并没有人觉得生活有什么不便,这只是个习惯问题。大部分接受采访的市民也认为,新规实施后一开始肯定会受到些影响,但慢慢习惯了就好了。

此外,《通知》还规定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将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统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在办公用品上也限制一次性用具使用。对这条基本上大家都赞成,而且认为实施会很顺利,毕竟单位的执行力摆在那儿。而对于限制其他一次性用品的效果,一些市民认为要看执行力度,否则很可能会像过去的限塑令一样,最后名存实亡,不了了之。

链接

随着环保力度的加大,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已是大势所趋,今年已有多个长三角城市宣布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

上海: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规定旅游住宿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

宁波:10月1日起全面限制酒店(宾馆)一次性消费品使用。

苏州:《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住宿就餐的一次性用品将不再主动提供。

合肥:正在酝酿的《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餐饮、旅馆经营服务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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