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提升交通畅通(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来源:【渭南日报】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提升交通畅通(营造文明交通环境)(1)

连日来,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部署,临渭交警大队全员上岗,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民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使驾驶人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确保路面劝导更有力。渭南公安交警倡导: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个人参与,也希望广大市民争做文明出行的楷模,让文明出行成为一种习惯,让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理念深入人心。图为10月28日渭南城区朝阳大街与滨河大道十字执勤点,民警联合志愿者开展劝导活动。 记者 崔正博 摄影报道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提升交通畅通(营造文明交通环境)(2)

10月27日,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县应急局、商务局工作人员组成志愿劝导队在城区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做文明交通参与者。通讯员 姬磊磊 摄影报道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提升交通畅通(营造文明交通环境)(3)

10月24日,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执法检查站开设“马路学堂”,向过往司乘人员讲解安全带的重要性,倡导机动车驾驶人在驾车行驶中不拨打接听电话、玩手机。通讯员 高泽凤 摄影报道

临渭交警大队

通讯员 张亮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发布公告,11月1日起,临渭交警大队将依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进行集中整治。

据悉,根据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的通告》要求,新购买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购车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挂牌。市民可通过“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预约,预约完成后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材料前往预约网点办理并领取安装号牌。需要携带的资料: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或证明、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陕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存在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醉酒驾驶;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其他封闭式汽车专用道路的;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自行车、三轮车上加装动力装置或者改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动力装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依法登记、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高新交警大队

通讯员 吴晓锐

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科学调配警力,建立城区车辆违停整治常态化机制,全力整治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

大队结合违法停车现象比较突出的实际,在万达广场、东风大街、东兴街等机动车乱停乱放较为严重的区域开展整治。针对乱停乱放现象,执勤民警加大宣传教育措施,提高公众知晓率,对路边非停车位临时停车的,执勤民警通过现场教育,及时提醒驾驶员驶离。对违规占道停放的非机动车一律清理到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进一步拓宽辖区道路通行能力。

同时,对城区主、次干道的“僵尸车”开展巡逻清查,对无法联系到车主的,一律强制进行拖移。

蒲城交警大队

通讯员 李洁

10月25日,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电动两(三)轮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民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5个,对未戴头盔的群众一律暂扣电动车,并取“4(4天法律知识学习) 1(1次考试1份责任书1份承诺书) X(未戴头盔继续暂扣电动车或参加教育考试)”模式教育劝导。

据悉,大队集中警力、集中时间、集中路段,在电动两(三)轮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比较频繁的路段(国省道、城乡接合部道路、农村道路,特别是穿村过镇道路),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形式,开展电动两(三)轮车、摩托车整治行动,从严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两(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同时,大队围绕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宣传。将外卖骑手、务工人员、学生群体作为宣传重点,组织警力走进外卖企业、车站、学校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广泛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以及“一盔一带”的重要作用等。通过“两微一抖”等媒介发布相关事故案例等视频,引用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相关事例等向群众详细分析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群众认识;组织警力走进社区、公共场所及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华州交警大队

通讯员 刘淑侠

近日,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新秦路与子仪大街十字、古郑路与子仪大街十字等6个执勤卡点持续开展“一盔一带”整治活动。

整治期间,大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特点,不断总结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让交通违法行为无空可钻、无处遁形,形成严查、严管、严惩的高压态势。

执勤民警充分利用宣传喇叭、宣传材料等资源,开展“一盔一带”宣传工作,将违法当事人按照年龄、违法类型进行分别教育,对不戴头盔的“常客”让其举牌、微信点赞或充当劝导员,并能熟背“一盔一带”相关知识后方可离开,让违法有成本、宣传有力度、整治有成效,在辖区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本文来自【渭南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