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如何处理入侵生物(从境外带动植物)

从国外带回一株植物,却可能触犯法律,这是为啥?在动物保护、培育方面,有哪些冷门的趣味小知识?生物安全为什么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今天上午,南方 走进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一探动物保护基地里的“安全奥秘”>>>点这里回顾直播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由广东省普法办、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主办,广州海关等单位承办的主题活动暨法律法规展览启动仪式,在广州海关国门生物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举行。

活动现场,随处可见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治元素。

海关如何处理入侵生物(从境外带动植物)(1)

“大家可以看到,我们正在进行的是鸟类动物禽流感抗体检测——血凝和血凝抑制试验,和灵长类动物B病毒抗体检测——ELISA试验……”在广州海关国门生物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里,广州海关所属番禺海关检疫专家李红超正在还原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向公众揭开野生动物隔离检疫过程的“神秘面纱”。

“3分钟海关课堂”以国门生物安全法治宣传为主线,串起多项海关法律小知识,让法治宣传更轻松有效。

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通过,于今天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已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

海关如何处理入侵生物(从境外带动植物)(2)

在长隆野生动物世界的天鹅湖展区里,200多幅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律知识和法治案例图片,形象生动地宣传着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吸引了大批游客驻足。

“‘战神’甲虫看起来人畜无害,还有点可爱,它真的这么危险吗?”参观过程中,一名中学生提出问题。

“这个名叫战神大兜虫的活体甲虫成虫是广州海关在进境邮包中截获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甲虫等各类活体动物均属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该甲虫产地未知,检疫状况不明,可能携带疫情疫病,一旦逸散定殖,将对我国生态环境、生物安全构成威胁。”讲解员、广州海关关员刘晶在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展板旁,为游客们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据了解,今天的活动仅仅是我省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开端。接下来,还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系列宣传活动。

生物安全小知识问答

什么是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生物安全法的重要性体现在哪里?

海关如何处理入侵生物(从境外带动植物)(3)

生物安全法旨在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我是留学生,每年都需要出入国境,该如何遵守生物安全法?

所有进出境人员均应开展健康申报,接受海关医学巡查等卫生检疫措施,如实回答问询,提供涉及卫生检疫的详细信息,主动申报健康状况。这也是各国海关通行的做法。

在国外养了宠物想要带回国,要注意些什么?

根据生物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携带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等其他繁殖材料进境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确保所携带物品不存在生物安全风险。

什么会威胁到国门生物安全?

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可能导致严重的生态灾难、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直接威胁人类健康。例如红火蚁原产于南美洲,它用很短的时间迅速扩散至世界各大洲,对入侵地的农业与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影响,并威胁人畜的健康,人和动物如被红火蚁叮蜇,严重者可致死亡。

加拿大一枝黄花最初作为观赏植物引入我国,引种后逸生成杂草。因其繁殖力极强,同时还会分泌毒素抑制其他植物生长,被称为生态杀手、霸王花。

海关如何处理入侵生物(从境外带动植物)(4)

为什么从国外带“多肉”植物回国可能犯法?

不仅是“多肉”植物,携带任何动植物入境都需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明确规定,禁止携带、邮寄种苗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入境。除办理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手续外,以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行为均属违法,海关将依法予以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广州海关所属广州邮局海关在1件自日本寄往广东广州的进境邮包中便截获了一批“多肉”植物,后经专业部门鉴定,确定其中部分植物为濒危的仙人掌孔雀花属植物。

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怎么守护生物安全?

比如在进行海淘网购时,要谨慎选择商品的购买种类,宠物、花草等尤为慎重;在国外旅行后,很多人喜欢带当地的水果、植物等归国,这种行为看似无害,但当地的害虫却有可能随着生鲜食品和植物被旅行者带回国,成为“生物入侵者”。

所以,我们在进出境的过程中,要自觉配合海关的查验工作,如果有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要向现场海关关员申报或主动投弃。

【记者】陈伊纯

【拍摄】钱明雅

【通讯员】粤司宣 关悦 刘筱

【出品】南方法治智库

【作者】 陈伊纯;钱明雅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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