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安检鞭炮定性(三亚机场查获旅客携带新型包装煤油)

来源:看看新闻Knews近日,正值旅客安检高峰期间,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安全检查站一名安检员在T1航站楼国内安检现场1号通道执行开机检查任务,在对一名乘坐HO1712航班的男性旅客随身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图像中有疑似为煤油的物品,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民航安检鞭炮定性?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民航安检鞭炮定性(三亚机场查获旅客携带新型包装煤油)

民航安检鞭炮定性

来源:看看新闻Knews

近日,正值旅客安检高峰期间,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安全检查站一名安检员在T1航站楼国内安检现场1号通道执行开机检查任务,在对一名乘坐HO1712航班的男性旅客随身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图像中有疑似为煤油的物品。

开机员本着“不排除疑点不放过”的严查态度,迅速通知开包检查员进行开箱包检查,发现确为四小瓶塑料包装的煤油,属于新型违禁品,在X光机图像下极其隐蔽,不易发现。由于煤油属于易燃溶剂制品,严重危害飞行安全。开包员将《禁止旅客托运及随身携带物品》的相关规定告知旅客,该旅客表示理解,并将煤油自弃。

三亚机场安检提示:根据民航局相关安检法律法规,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苯、乙醇(酒精)等易燃溶剂制品;火种(包括各类点火装置),如打火机、火柴、点烟器、镁棒(打火石)等,禁止作为手提行李或者托运行李运输。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