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月活动主题什么时候出来(安全月主题中不可回避的10个问题)

这10个问题不解决很难圆满解答安全月“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

第1171期

安全月活动主题什么时候出来(安全月主题中不可回避的10个问题)(1)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何谓“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如何落实?在安全月活动将围绕这一主题开展宣讲。

如何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开展安全月活动的宣讲呢?笔者认为,首先是应当依法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依法开展关键的是要以宣讲《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离开了《安全生产法》就很难讲得清“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这个主题。

为此笔者应邀围绕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整理了有关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中遇到的几个问题进行归纳,并整理了宣讲提纲:

1、安全生产目的究竟是什么?

回归理性、以人为本、重塑人性,“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最基本目的。先从制定《安全生产法》依据和目的说起。

2、安全生产方针究竟是什么?

目前对于安全生产方针的理解也成为问题了。不解的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怎么竟是一道错误的答案?真不知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导和专家们会有这样的一种认识!依据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请重新认识安全生产方针很有必要。

3、安全生产主体究竟是谁?

当然是企业!但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多变,谁来管至今仍然未确立。谁知道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是如何变化的,现在又是什么样的一种机制呢?请看《安全生产法》是怎么说的。

4、安全生产监督权力究竟有多大?

现在安全生产监督权力很大,表现在乱执法、不依法管理,目前种种迹象表明依法治国理念难以落实,人治很难扭转。相信今后安全生产监督权力会很小,因为安全生产监管终将是将依法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只能限制在权力清单范围内监管。实际上,《安全生产法》已对安全生产监督权力进行了限制。

5、为何安全生产第三方作用得不到发挥?

这里第三方所指协会、检测、培训、咨询和产品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最大的原因是第三方角色不分。第三方不想当“第三者”,总想充当监管者,又想“当家做主”过过瘾,或在其中谋取利益。请看《安全生产法》是怎么说的。

6、安全生产红线究竟在哪?

什么是安全生产红线?安全生产红线是指只要越过这条红线,就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请问安全生产红线是不发生伤亡事故还是不发生重特大事故?这实际上这道红线《安全生产》清清楚楚地标明了,但在哪呢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或者认为这道红线是看不到抓不到的红线,真的这样吗?

7、为何企业不能很好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企业不能很好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前6个疑惑得不到清晰回答,另一方面企业本身都不知道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究竟是哪些,即使知道是哪些且履行了但是只要发生事故照样得不到“履职照单免责”。学习好《安全生产法》就可解决这个问题。

8、究竟谁来主导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换句话问企业能够主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吗?培训什么、培训时间多少,能由企业来决定吗?培训形式、培训发证是企业主导吗?谁能上岗能由企业自主决定吗?为此,现行《安全生产法》有多处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上的变化和提出新的要求,但又有谁知道和执行呢?

9、谁能说得清何谓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

迄今为止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说法在逻辑上都是说不通的。说不通的东西反而在泛滥成灾,结果是事故频繁发生难以遏制,真的成灾了。请看一下我们的法律法规文件,有多少将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说得清楚的?!

10、每一起事故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我们真的搞清楚了吗?

看一看事故调查报告有几起事故原因是能够真正搞清楚的,更何况有许多事故报告很难在权威信息平台找到,事故调查的最终目的防范或杜绝同类事故发生是很难实现的。

……

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多多,先从这10个问题谈起吧。

如果这10个问题能够搞清楚,今年安全月“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才会真正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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