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狠的灭门案纪实(一场偶然决定的灭门案)

22年前,四人在旅馆中惨遭杀害。

22年中,追踪血案,凶手却人间蒸发。

22年后,真凶落网,一人成为作家,一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场偶然决定的凶案,真凶迟到了22年才落网......且听迟到了一天的深夜公堂为你讲述这个曾经轰动了一个小镇的故事。

案情

1995/11/29

1995年11月29日凌晨,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响亮的警报划破了冬日寂静的夜空,晟舍村一饭店旅馆内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旅馆老板一家三口及一名住客被凶手残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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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医鉴定,4名受害人均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作案手段十分残忍。案件被定性为抢劫杀人案。

然而,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趁着夜色迅速逃离,仿佛“人间蒸发”。不过,警方在命案现场提取到了包括毛巾、指纹、鞋印等大量痕迹物证,并对犯罪嫌疑人进出轨迹、作案过程及案犯特征进行了准确刻画和现场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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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可惜的是,限于当时侦破条件和科技手段,案件一直未获突破性进展。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桩“1995·11·29”悬案的恶性程度不亚于浙江第一悬案,这些年,只要一提起这个“代号”,当年的侦查员心都会疼。这些年,湖州警方一直没放弃,一直试图在茫茫人海寻找这两个人,湖州警方抱定一个决心:哪怕天涯海角,都要把他们找出来。

终于,在2017年8月11日,经过大量的DNA比对与分析工作,两名犯罪分子落网。

2017年8月20日晚,在被警方抓走的第10天,安徽籍作家刘永彪出现在央视《面对面》节目的电视屏幕里。他剃了短发,穿着看守所的黄马褂,说话时神情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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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凌晨一点,专案组民警在刘永彪的家中将其抓获。现场视频显示,被带走时,刘永彪并没有反抗,他说了一句:“我在这里等你们到现在。”

参与抓捕行动的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当晚带走刘永彪时,他交出一封还没来得及给妻子的信。

“就是一页纸,他写的大概意思是,20多年来,我一直在等这一天,今天终于有一个结果了。”民警介绍,调查发现,刘永彪一直未将杀人之事告诉家人,他在留给妻子的信中说:“我终于可以摆脱一直以来的精神折磨。”

这位53岁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曾发表文学作品两百万字,是安徽知名的农民作家,写有长篇小说和散文,曾用笔名刘浪、永方、彪子、一沙、江南飞等。

据公开报道,1985年,刘永彪在合肥市文联主办的《未来作家》期刊发表了自己的处女作。1994年他在知名文学期刊《清明》上发表短篇小说《青春情怀》,成为南陵县第一个在该期刊发表小说的作者。

2005年,他的中短篇小说集《一部电影》由作家出版社出版。2009年被安徽省授予2005—200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三等奖,刘永彪成为芜湖市第一个获得该奖的农民作家。

此后,刘永彪先后出版散文集《心灵的舞蹈》、电影剧本《门与窗》以及28万字长篇小说《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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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2013年7月曾发布公报,当年被批准加入该协会的安徽省13名作家中,刘永彪名列其中。加入中国作协,让刘永彪在文学界的地位获得更高层次的认可。

那时,他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农民作家,在世人眼里,是一位灵魂高尚的独立思想者。

而面对着镜头,他成了一起恶性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

“我盼望着被抓的这一天。现在终于可以放下了,最起码睡觉没有噩梦了。”刘永彪接受采访时,说出了当年的作案过程、案发后22年的煎熬,以及自己在文学创作中的内心挣扎。

刘永彪想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一本书,他想好的书名叫《原罪赎》。“可我现在没有资格写作了,”他说,“我是死一百次都不为过的人。”

谈抢劫:“一块手表,一个戒指,十几块钱”

53岁的刘永彪,身材高大,戴着手铐和脚镣。与记者对话时,他没有太多的面部表情,不过思路清晰,语速较快。

他并不避谈22年前的那起命案。那一年他31岁,已在文学领域崭露头角。他结了婚,当时是一个三岁女儿的父亲,生活并不宽裕。

1995年11月底,刘永彪和同村村民汪维明来到浙江省一个叫织里的集镇。这里服装业发达,许多人成为先富起来的一批。

办案民警介绍,当年作案前,刘、汪两人就有“抢钱的预谋”。按照刘永彪的解释,当年他女儿有眼疾,需要5千元的手术费,于是他和汪维明来到经济发达的织里“想法子”。

当年11月29日,刘永彪和汪维明已经以旅客身份,入住了织里镇晟舍村的闵记旅馆。为什么选择在旅馆作案?刘永彪用“巧合”来形容。

案发当晚,一位姓于的山东商人与刘永彪同屋居住,很快被刘、汪两人“瞄”上。“他做生意,又穿着西服,我们就以为他很有钱。” 刘永彪说,当时他们只从于姓旅客抢得十几块钱。而办案民警透露,于姓旅客身上的数千元现金是藏在裤裆里,未被发现。后来,刘、汪两人又将目标转向旅馆老板。

“(抢了)一块手表,一个戒指,十几块钱。”刘永彪回忆,作案后,汪维明将抢得的戒指给了他,“戒指我不敢戴,因为它是赃物,不敢卖,也不敢给老婆,后来就没有了。”

谈杀人: “细节还要说吗?细节很残忍的”

闵记旅馆的凶杀案,是案发第二天发现的。

案发第二天上午,旅馆老板的12岁孙子没有去学校,村里小学的老师让一个孩子去旅馆叫人,才发现异常。

在旅馆二楼的紧挨着的两间房屋内,发现了四具尸体。旅客于某峰和年过六旬的旅馆老板闵某生,死于203房间;旅馆老板娘钱某英,以及其读小学五年级的孙子闵某,死于202房间。

“我们用的是绳子和棒锤。”刘永彪透露。当记者问他如何行凶时,刘永彪反问:“细节还要说吗?细节很残忍的。”

作案后,刘永彪和汪维明去了一趟上海,然后回到安徽的家中。“我们每次想到这个事就担惊受怕。” 刘永彪说,自己当年一时糊涂犯下罪行,事后非常后悔,“不能用语言表达的后悔。”

浙江警方在案发后迅速介入调查,可无法找到有效线索——案发时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影像资料,旅客入住没有登记身份。湖州市公安局当年参与侦办此案的刑警宋荣根说,案发后虽然将怀疑目标锁定为两名旅客,但并未调查出两人进入旅馆前后的活动轨迹。“这是最大的遗憾,”宋荣根说,“如果当年找到了这两个人的活动轨迹,案子可能早就破了。”

值得庆幸的是,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多年来都保存完好,其中包括一支烟蒂——刘永彪在上面留下的唾液,成为22年后破案的关键。

谈被抓:“盼望这一天,现在睡觉没有噩梦了”

DNA生物鉴定技术的发展,给此案的侦破带来契机。2017年,通过对现场烟蒂残留唾液的鉴定以及大量的摸排,警方将嫌疑目标锁定为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的刘氏族人。

办案民警陈红跃介绍,2017年8月8日,他装成科研人员,以调查刘氏家族迁徙及当地卫生状况的名义,到刘永彪家中找其抽取血样。 “他非常平静,很配合。”陈红跃说,对于刘永彪的怀疑,当时他内心一度产生动摇。

“其实我当时就知道了,”刘永彪说,“我看了那个白银杀人案,怎么会不知道呢?什么DNA比对,他们不讲我都知道的。”

刘永彪说,抽血时他预感“东窗事发”,有过当场自首的念头,但12岁儿子就在身边,让他下不了决心,“我还是没有勇气,还是有一点侥幸的心理。”

两天后检验结果出来,刘永彪的DNA与案发现场烟蒂上的残留唾液吻合。民警连夜赶至刘家,将其抓获。现场视频显示,当时穿着条纹T恤和肥大短裤的刘永彪,顺从地让民警戴上手铐。他没有反抗,而是说:“我等你们到现在。”

“我晓得自己一定跑不掉,我盼望这一天。”刘永彪说,“现在我虽然戴了铁镣,但我觉得精神上面放下了。最起码我在这里睡觉睡得很好,没有噩梦。”

刘永彪告诉记者,他希望早日接受审判,“我就盼着法律早给我一个了结,对我越严格越好。既是对受害者家属有一个交代,也是解脱自己。”

“我突然这样走了,对不起我的爱人。”刘永彪透露,他在请民警转交的信中让子女“坚强一点”,叮嘱妻子教孩子谋生,“学会一点技能”。

最狠的灭门案纪实(一场偶然决定的灭门案)(5)

2018年6月7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1995年“湖州旅馆灭门案”嫌疑人汪维明和刘永彪,首次公开受审。

除刘永彪成为小有名气的作家外,彼时,汪维明被警察带走前,是上海一家投资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

最狠的灭门案纪实(一场偶然决定的灭门案)(6)

因案发22年,已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期限,2017年9月10日,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逐级向最高检报请核准追诉。2017年12月29日,最高检核准追诉本案。

浙江省检察院通报,湖州市检察机关根据最高检核准追诉决定,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的跟踪监督,经审查,汪维明、刘永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四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责。

2018年5月2日,湖州市检察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6月7日,案件一审在湖州市中院开庭。庭审中,检方出示大量的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书证、物证等证据,并提请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就当年案发现场的勘查、案件侦破、DNA鉴定等问题出庭作证。此外,检方当庭播放受害方家属受访视频。

湖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1995年11月28日,两人入住闵记旅馆,伺机寻找作案对象,并购买榔头一把和尼龙绳一卷。很快,住在同一房间的山东人于某峰成为目标。两人趁于某峰熟睡,用榔头猛击其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劫得二十余元。

因所劫钱财较少,二人又以退房结账为由,将旅馆老板闵某生骗至房内,向其威逼钱财,劫得金戒指一枚后,汪维明用榔头猛击闵某生头面部数十下,致其死亡。为进一步劫财,汪维明先行潜入闵某生妻子钱某英的房间,勒索无果后,持榔头猛击其头面部致死。

在作案过程中,汪维明发现闵某生时年12岁的孙子被惊醒,为防止罪行败露,又以同样方式将其杀害。随即,二人在房内翻找财物,并搜得一百余元。

庭审中,汪维明与刘永彪均表示认罪悔罪。汪维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刘永彪则当庭表示,自己的初衷只是劫财,并无杀人动机。

在庭审休庭时,刘永彪被法警带离现场途中,突然向受害方家属下跪,并表示悔罪。此后,受害方家属也当场大哭,情绪激动。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两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量刑等问题展开辩论。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来源:人民法院报综合自澎湃新闻、新京报以及网络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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