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赐碗自己喝的汤给大臣(给皇上择米也是个官)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古代与皇帝有关的一切总是获得特别的展现,建制与分工精细到令人发指,但你能想象给皇帝择米也特意设置官员专职管理吗?

《宋书志第二十九百官上》:“导官令,一人。掌舂御米。导,择也。择米令精也。”导官令,设一人。掌管舂御米事务。导,是选择的意思。择米使其精细。虽然皇帝身份至尊无上,但舂米择米这种人人都能做的简单劳动也设个官员管理,不禁让人觉得有点用力过度,然而让人惊讶的还在后头。“丞一人。”也就是说导官令还有导官主丞一人作为专门助手。这种闲差真是羡煞吾等啊!

那导官令这种美差是到南朝刘宋时才有吗?当然不是!“汉东京置。”或“东汉亦置。”西汉的都城在长安,东汉的都城在洛阳,洛阳在长安以东,东、西汉的称呼就由此而来,也即是说《宋书志第二十九百官上》认为导官令是东汉时设置,一直延续到刘宋,或者三国两晋中断设置,刘宋自认是汉朝刘氏后裔模仿东汉官制。《后汉书·志·百官三》:“导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舂御米,及作乾糒。”写《后汉书》的范晔也是南朝刘宋时代的人,但《后汉书》百官志5卷却不是范晔的手笔,而是源于西晋史学家司马彪所著《续汉书》。范晔的《后汉书》问世后,司马彪的《续汉书》逐渐被淘汰,惟有八志因为补入范书而被保留下来。《续汉书》明确说了导官令的俸禄是六百石,与王侯将相比这当然不是高官厚禄,但是绝对比下有余了。

其实,导官令的诞生时间还要早。《汉官》载,有导官令,主择米。《汉官》是东汉时期产生的关于汉代官制的专著,那也就是说西汉时就已经有导官令了。东汉的导官令正是延续西汉的建制,两者职掌俸禄都一样,到南朝宋时也没变。只不过西汉的导官令归少府管,东汉和刘宋的导官令归司农管。

皇上赐碗自己喝的汤给大臣(给皇上择米也是个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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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两汉的导官令有没有导官丞这个副手,不管有无,舂米择米的活既不是导官令干也不是导官丞干。为何?御米当然是皇帝吃的米,但皇帝也有家人,御米指的是供宫廷食用的米。古来皇室人口众多,一日三餐,一年四季,那得需要多少米呀。此外,导官令经手的米还不只是食用一种用途,《后汉书·邓后纪》注导官:“主导择米以供祭祀。”也就是说宫廷祭祀用的米也是导官令提供。一个导官令当然干不了那么多舂米择米的活,再加一个导官丞也不行。导官令和导官丞都是官,高高在上,真正负责细枝末节的还有古代专职办事员——吏。官员的编制只有一个两个,但吏员可就不一样了,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增加,灵活得很,而且宫廷小吏一般也是有编制的,工作稳定,当时多少普通老百姓不定有多羡慕呢!然而舂米择米的活一般也不会是吏来干的,而是另外招聘临时工,临时工一般都是都城附近的老百姓,也即是舂米择米的活最后还是种米的农民来干,这真是别样的“羊毛出在羊身上”。除此之外,《汉官》载,因导官使用女徒择米,故导官兼管犯人。也就是说给皇帝舂米择米的其实是一群女犯人,舂是中国秦代、汉代时期的一种刑罚,属于徒刑。舂是针对女犯人的刑罚,其意思是"治米",即舂米。它与针对男犯人的刑罚城旦(其意思是"治城",即筑城)合称城旦舂,如果男犯上山砍柴则合称鬼薪城旦。相比于男人的筑城或砍柴,这可以算是古代最轻松的劳役刑罚,但在汉文帝刑罚改革以前,城旦舂是无期徒刑;改革后,刑期最高为六年。

再好干的活也有标准,一般的御米可能还粗疏一些,皇帝本人吃的可是有明确规格的。《汉书·司马相如传》所载司马相如《封禅书》云,导一茎六穗于庖。即是说,择一茎有六穗的送到厨房。一个水稻的穗是由主穗(主茎的穗)和分蘖穗(蘖的穗)组成,大多数单棵水稻只有一个主茎所结的主穗,外加两三个分蘖穗。西汉流行祥瑞,植物长得特别出众会被认为是吉祥,一个稻子上长了六个谷穗,意思是奇异的征兆,所以被当成最好的米供帝王享用,也只有帝王能吃。毕竟一般人谁会这么折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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