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海城市管控(辽宁海城4个镇实施静态管理)

10月7日,辽宁海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辽宁鞍山海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时起对海城部分镇实施静态管理,对部分行业暂停营业,具体如下:,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鞍山市海城市管控?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鞍山市海城市管控(辽宁海城4个镇实施静态管理)

鞍山市海城市管控

10月7日,辽宁海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辽宁鞍山海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时起对海城部分镇实施静态管理,对部分行业暂停营业,具体如下:

一、对部分镇实施静态管理

指挥部决定,对西四镇、牛庄镇、西柳镇、中小镇4个镇实施静态管理,静态管理期间要求如下:

1. 镇域内保持静默状态,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保供、防疫等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居民除按属地统一组织参加核酸检测、紧急就医外,要做到足不出户。

2. 满足群众必要生活物资和急需用药的市场主体,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以运营,其他经营性场所暂时一律关停;生产性企业在确保员工不出厂区的前提下,封闭运行。

3. 严格落实域外来(返)人员管理,来(返)各类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主动报备、落地核酸检测和相应的管控措施。

4. 静态管理地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统一由120救护车及时送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5.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隔离、警戒、封控设施,未按规定要求主动报备,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严厉打击。

6. 除上述实施静态管理的镇外,其他各镇(街)参照管理,倡导居民非必要不离家。

二、对部分行业暂停营业

1.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暂停线下教学,启动线上教学。

2. 公交车辆暂停营运,出租车要在做好防护和核酸检测的基础上运营。

3. 各类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4. 殡仪馆实施限流措施。

5. 除保障居民就医的医疗机构,保障居民生活必需的商场、超市以外的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以上通告,请各单位立即执行,具体调整时间,以指挥部通知为准。

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监制:穆军、宋伟

来源: 大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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