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包干价的相关规定(三种施工合同的对比)

施工合同包干价的相关规定(三种施工合同的对比)(1)

一、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也有人叫补偿合同,由于建设项目前期其他原因设计图纸不到位(如:大型定制非标设备),在合同签订时,工程实际成本往往不能完整确定,只能按照一定的取值比例或计算原则。采用这种合同,承包商不完全承担任何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大部分风险一般由业主承担,对业主的投资控制计划很不利。承包商往往不愿意控制成本,甚至还会期望提高成本。一般情况下涉外项目或工业项目采用这种合同,建设工程项目应该尽量避免采用这种合同.

施工合同包干价的相关规定(三种施工合同的对比)(2)

二、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就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照定额以及各种费用一次性包死,中间不在增加其它费用的承包方式。也称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施工范围明确变更不多以及规范完整的施工合同。现在大型房地产工程都采用了这种合同,主要原因是开发商基本上都是住宅项目,户型相对固定变化不大,再加上前期积累的建筑数据及造价指标,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团队,据我了解,碧桂园的施工合同就仅1000页,对各项施工节点,质量都有详细的规范要求,所以这类大型开发商一般都采用了闭口合同。也有开放商采用闭口合同是失败的,西安三桥附近**广场当时采用的是闭口合同,这个项目有外企投资,我们公司做的招标控制价,前期招标完成施工合同也签订了,由于市场材料价格变化太大,钢材由招标期间的3000元/t,涨到4000元/t,加上政策性文件的调整,地材价格涨幅超出近30%,导致施工单位被迫停工,该项目停工大概有18个月左右,陕西又调整了建筑工程的人工单价,直接导致后期建设成本在原来招标期间增长了约20%。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

(1)固定总价合同。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只有当施工中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如合同事先约定一些主要材料的暂定价格,后期认质认价,)

施工合同包干价的相关规定(三种施工合同的对比)(3)

三、单价合同。

单价承包就是按照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的计价规则,以工程综合单价承包的一种承包方式。业主在招标阶段的工作量及准备时间较短,能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合同的签约并开始施工,其优点是建设工期有保证,其缺点是工程结束前总价是不完全确定的,工程结算时间较长,特别注意要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清标事宜,避免承包商运用不平衡报价,一般这种招标方式业主单位承担图纸及工程量的风险,施工单位承担价格的风险,也可以说是风险合理分担,单价施工合同适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工程,如商业综合楼,办公楼、酒店等政府投资项目,一般会按照单价合同执行。

单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

(1)综合单价合同.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工程量清单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单价,这种综合单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利润),其他施工措施费用清单、规费清单和税金都需要分开计算。

(2)全费用单价合同,承包商按照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标准定义为完成一个规定清单子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也就是说包含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管理费用和税金。目前公路、水利等建设项目采用全费用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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