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要不要填写受益人(关于保单受益人的问题可能都在这了)

保险是个复杂的金融工具,转移风险损失的同时,还具备着众多的法律属性今天我们来扒一扒,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单受益人那些事,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保单要不要填写受益人?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保单要不要填写受益人(关于保单受益人的问题可能都在这了)

保单要不要填写受益人

保险是个复杂的金融工具,转移风险损失的同时,还具备着众多的法律属性。今天我们来扒一扒,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单受益人那些事。

一、什么是保单受益人?

《保险法》第18条: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节选)

也就是说,当保单这堆平日里的废纸,一旦真变成钱的时候,这笔钱会归属于谁。所以受益人的选择和规划,可以说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财富来说,都非常重要!

二、保单受益人有哪些类别?

保单受益人,可以分为“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生存受益人主要是针对“非以死亡为给付”的责任,比如重大疾病、残疾、生存金等,理赔款都是要给到出险的人,也就是被保险人本人。身故受益人就是指当被保险人发生身故后,可以取得保险公司理赔金的人,比如疾病死亡、意外死亡、自然死亡等。

由于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生存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且不允许变更,所以平时谈论的受益人,基本都是指身故受益人

三、保单受益人有哪些选择方式?

保单受益人,可分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两种。法定受益人,就是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指定受益人,就是明确具体的人为受益人。

二者有何区别呢?

法定受益人隐患众多:

1、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 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这笔理赔金,有可能给到最亲近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但某种情况下,也可能会给到兄弟姐妹以及七大姑八大姨的孩子们。

2、虽然领取的保险金是以“受益人”的名义,但实际上要求领取的人必须符合“继承者”的身份,所以在领取过程中可能会遭遇众多麻烦。比如如何证明你是你是你儿子的父亲等,这些荒谬的事件都是有过案例的,而因为法定受益,是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平均受益,所以如果继承权的事一天没结论,保险公司就一天没法确认每个人的受益金额,就没办法履行保险金给付,影响领取时效。

3、金钱利诱之下,很可能让家人反目成仇,尤其是大额保单。

指定受益人相对精确:

与“法定受益人”所对应的,是“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明确指定的有权获得理赔金的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如果指定受益人为多个人时,不仅可以明确指定人员,还可以指定不同人员获得的不同顺序,和不同比例。

举个例子,A先生给自己保100万寿险,第一顺位受益人指定为母亲20%,妻子30%,孩子50%,第二顺位受益人为哥哥40%,姐姐60%。那如果张先生发生身故风险,理赔款如何处理呢?

情况一、正常情况下,母亲可以获取100万的20%,即20万,用于赡养费的替代,妻子可以获取30万用于生活,孩子可以获取50万用于日后生活教育等费用。可见不但去向清晰,金额分配也很得当。

情况二、如果有人不在了怎么办?比如母亲去世了,受益人没有及时变更的情况下,A先生也去世了,100万如何处理?

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数人为受益人,部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死亡、放弃受益权或者依法丧失受益权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保险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未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

(二)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三)约定受益顺序但未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平均享有;

(四)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遵照第四款描述,母亲20%的保险金,即20万,应由同顺序的妻子和孩子按合同约定的比例享有。母亲这20万,具体如何分配?孩子受益比例是50%,妻子受益比例是30%,则孩子应分得5/(5 3)X20万,即12.5万,加上自己正常应得的50万,共计享有62.5万,妻子应分得3/(5 3)X20万,即7.5万,加上自己正常应得的30万,共计享有37.5万。

情况三、假如是A先生带着母亲、妻子、孩子出去旅游同时遇难,4个人都不在了怎么办?

依据保险法第42条(节选):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第一顺位受益人均已身故,会自动启动第二顺位受益人,按前文例子的约定,A先生哥哥享有40%,40万,姐姐享有60%,60万。

注:如果A先生没有设立第二顺序受益人,则理赔金会按照A先生的遗产处理。

这是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的前提下。

情况四、假设可以确认,受益人是于A先生身故之后身故的,可按正常合同约定分配,身故的受益人所应得的部分,应作为该受益人的遗产处理。

相比之下,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去向更可控一些,且领取方便,在证实身份方面,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即可。

四、谁可以是保单的指定受益人?

保险法中并未明确限制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理论上可以指定任何人为保单受益人。但实操中,保险公司基本只支持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们、祖父母等直系或近亲属。有一种情况例外,当用工单位给员工投保人身保险时,受益人只能写员工本人及其近亲属,而不能写用工单位及所有员工亲属以外的人,这个是明文规定的。(保险法第39条)

“我不想给到这些直系亲属和近亲,我想给到另一个跟我没有任何血缘的人”,有没有可能实现呢?

1、极个别产品会支持指定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2、可以参考下文“七”的“极端情况”。

五、关系发生变化,指定的受益人是否仍有效?

这个话题最适用的,可能就是发生婚变的家庭。比如A先生有100万寿险,受益人是妻子,但几年后A先生离婚了,后又与B女士结为了夫妻,那A先生一旦身故,这100万当归属于A先生的现妻,还是前妻呢?这种类似的争议,法律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看看是否符合你预期的猜想: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节选):

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什么意思呢?

情况一、A先生的保单,是自己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且受益人栏只写了“妻子”,并没写明姓名、证件号等信息的,那发生风险,100万理赔款当归属现任妻子;

情况二、A先生的保单,是别人作为投保人,自己作为被保险人,且受益人栏只写了“妻子”,并没写明姓名、证件号等信息的,那发生风险,100万理赔款当归属前任妻子;

情况三、A先生的保单,受益人里同时写明了“妻子”,以及妻子的姓名,也就是同时写明了姓名和其身份,那么离婚后,身份就发生了变化,如果一直没有进行更改,则保险事故发生后,将视为该部分未指定受益人。如果有其他合法受益人,则按前文中标题二中的“情况二”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其他受益人,则视为A先生的遗产进行分配。

温馨提示下,如果一旦发生关系变化,请务必及时变更保单受益人。

六、受益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受益资格?

由于受益人都是自己最亲的人,不像古代帝王家那么血腥,为了及早登基刺杀皇阿玛。但对于一些巨额保单,也未必没这个隐患。比如前阵子杀妻骗保的事件,就刷新了很多人对亲情的认知。

1、故意陷害被保险人的: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保险法》第43条节选

2、已经被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为其他人的。

注: 虽然变更受益人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但特殊情况下也有制约,比如不能在已经出险后临时变更新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变更受益人,变更后的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

七、受益人如何变更?

正常情况下,依据保险公司业务模式的不同,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渠道可变更受益人:

1、柜台直接办理。

2、官方客服电话办理。

3、官方app办理。

极端情况下,根据保险法第41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可见,从法律角度,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对保险公司只有通知的义务,并没有与保险公司协商的义务。理论上给保险公司写一封信,信件被保险公司签收,即视为已通知到,保险公司无权拒绝。当然,这仅限于理论层面,对于正常变更的客户,配合保险公司办理变更业务是最为稳妥的。如果涉及到想指定受益的人保险公司不支持,这或许是个可尝试的办法。但也得做好未来受益人打官司的准备,非极端情况,不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虽都可以申请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申请变更受益人的,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否则变更无效。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9条(节选):

第九条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以上就是目前想到的,所有关于保单受益人的一些常识和法规,关于保险受益人,你有什么疑问,或者想补充的么?欢迎交流。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