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佳人这本书读后感(推荐一本好书乱世佳人)

“究竟什么样的书才叫好书?”“那必须是让我头发都激动地竖起来的才行”,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乱世佳人这本书读后感?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乱世佳人这本书读后感(推荐一本好书乱世佳人)

乱世佳人这本书读后感

“究竟什么样的书才叫好书?”

“那必须是让我头发都激动地竖起来的才行!”

“这可不行,对于我的头发来说太不友好了……”桑恩讪笑着回答威尔。

————这是电影《心灵捕手》中不太著名的一个画面,但不知为何,很多年后我还时常会想起这段对话。

究竟什么样的书是好书?当然是好看的书才叫好书,不管是小说,还是非专业类的科普读物(太过专业的我们先不谈,像高等数学这种,我等凡人无论如何也不会觉得好看的),都要以好看为第一准则。

这就是我个人的观点。

“让人激动到头发都竖起来。”不一定非得是热血沸腾、怒发冲冠,也可以是衷心赞美、击节叫好,还有会心一笑的恰逢其会,凡其种种,大都离不开“好看”二字。这么多年,我向人推书,也肯定以“好看”为首先,必要使人欲罢不能,又实在不忍心一夜读完的。试想想如果一本书不好看,看不下去,又或者叫人看着觉得昏昏欲睡,即便内容再是深刻,恐怕也无法起传世之音,做振聋发聩之用,多少叫人掩卷叹息。

说了这么多,要“好看”的书有哪些呢?有很多,很多……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乱世佳人》,也译作《飘》。

《乱世佳人》的鼎鼎大名自然不用我多说,自从傅东华先生将其翻译为《飘》在中国发行后,几十年来多次修订,出现的版本多到我数不清。个人目前完整看过两个的版本,上海译文出版社和燕山文艺出版社。反而传世时间最久,名气也最大的傅版倒还只是匆匆一览,没有读完,因为时代语言习惯的差异,有点看不下去。

窃以为燕山文艺出版社的那版浅蓝色封皮的最值得一读,因为这版的时间最新,把之前很多语法环境和美国历史人文方面的错误都修订了,比如一开始斯嘉丽有段靠在庄园的走廊上,透过手里的玻璃酒杯(glass 有玻璃、玻璃酒杯两种意思)看向远处的描写。以往的版本都翻译成了,斯嘉丽透过玻璃窗往外看。这就不对了,看过电影的都知道,斯嘉丽庄园的走廊是没有玻璃窗的,那个时代的建筑风格也不会出现有玻璃窗的走廊。

还有一些翻译甚至造成了对剧情理解程度上的影响,燕山文艺版最后一幕,瑞特和斯嘉丽诀别时,斯嘉丽苦苦哀求他留下,而瑞特只是淡淡回了一句“我已经不在乎了。”

但上译版本却翻译成了“我可管不了那么多啦。”结合前面瑞特戏谑的语气,我实在是还是认为燕山版要更加符合剧情本意。当然,我也没有看过英文原版,也许只是先入为主罢了。

还有就是语言习惯的不同,过往的版本有些将奥哈拉家的老黑人女仆翻译成“嬷嬷”,或是“女管家”,前者让我觉得仿佛梦回清朝,后者太生分,不符合书中人物的家庭关系。而燕山文艺版翻译为“黑妈妈”,既不会产生方言上的尴尬,也不会有人物疏离感,很好地表达出了斯嘉丽与老黑人女仆之间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感情。

当然,这里额外说一些。作者玛格丽特的写作观点其实是很不符合今天的“政治正确”的。在她的笔下,南方种植园中黑奴和农场主之间的感情是如家人一般融洽的,南方白人教养了黑人,帮助他们学会生活技能,同时放心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他们抚育,自己也帮助他们抚育孩子。著名的“黑妈妈”就是在斯嘉丽外婆的卧室的草垫子上出生的,也是她一生引以为豪的。而这些融洽的感情在那些打着解放黑奴的“北佬”社会中是绝对不可能看到的。

“北佬”们打着解放黑奴的旗帜,但其实根本不信任黑人,在他们看来连让黑人进入自己的房间都是不可想象的。“北佬”只是抢夺了南方人的财产,让原本在种植园工作的黑人到他们的血汗工厂工作罢了,还有就是让一群有教养的黑奴变成了没教养的黑人流氓。

当然,这只是作者的一家之言,并不是对美国黑人血泪史的攻击。即便是在今天政治正确愈演愈烈的美国,也没有人否定《乱世佳人》的价值,她仍然是国宝级的名著。《乱世佳人》从来就不是一本政治小说,我们这些局外人就更不必把着眼点放在这儿。

那《乱世佳人》到底说了什么?其实《乱世佳人》讲的并不是“佳人才子”式的爱情故事,而是对那个已经逝去的南方旧贵族时代的缅怀,讲的是原本一个因循守旧的世界在时代的步伐和战争的摧残之下随风而逝的故事,讲的是战争对人心的改变。就像在原文中不止一次提到,“那个原本的南方,已经随风而逝了”。

大言不惭一次,如果是飞猪我来选择书名的话,我更愿意用直白的翻译《随风而逝》(英文原名是 Gone with the wind)

没读原著之前觉得《乱世佳人》这个名字好俗,拿来做电影名还好,做书名真不如《飘》逼格高。可真正读了原著之后,才发觉还是《乱世佳人》更切合原著的精神。

何为乱世?礼乐崩坏,朝不保夕是为乱世。佳人,指的当然是主女角斯嘉丽……还有她的小姑子玫兰妮!

斯嘉丽和玫兰妮就像是一体两心的命运共同体,也像是灵与肉的对立与统一。谁也离不开谁,可谁也不能把谁同化。斯嘉丽是是世俗的,甚至是市侩的,也是充满行动力的,当南方军战败,塔拉庄园变成一片废墟时,是斯嘉丽收留了玫兰妮和一群亲戚,是斯嘉丽带头劳作,做着以前贵族小姐们绝不可能做的脏活累活,没日没夜操劳着养活一大家人。

还记得有一幕,是当时家道同样破败的亲戚小姐妹来到塔拉庄园门口,玫兰妮激动得忘乎所以,非得要人家留下来。可斯嘉丽却是阴沉着脸,在一旁腹诽道:“你还当我是以前那个有钱大小姐,有钱养这些闲人呢!”

这一幕当时真是看得我笑了出来。

斯嘉丽的爱是小爱,她绝不是自私自利的人,相反,她对自己的身边的人都极尽责任,至少在金钱上极为照顾,而在战后,这群落魄小姐最缺的就是金钱。只不过她的爱只给至亲之人。

还记得她在经过她的努力而渐渐恢复生机的塔拉庄园上,在落日的余晖下,对着瑞特握紧满是老茧双手说道,“我会让这里明年会生出更多的棉花,这是我以我祖母出身地命名的庄园,谁也夺不走它。我要让我的孩子们都过上好日子,我要让他们穿上最好的衣服,连袜子都是绸缎做的!我说到做到,句句都要做到!”

瑞特当时没有说话,但我想他一定被斯嘉丽震撼到了,因为我也被那个夕阳下纤细的身影深深震撼到了。

玫兰妮的爱是大爱,她深爱她的丈夫、儿子,更爱着南方所有的人,她是那种如果身上只有一块面包,一定会分一半给无家可归的南方军伤员,然后饿着肚子把另一半给自己儿子的人。

小爱往往真实而热切,大爱往往空洞又无力,这就是为什么生活中我们大都只喜欢谈大爱,但又不真的会去大爱,因为我们都很空洞无力。

还好玫兰妮不是一个空洞无力的人,很多年以后,在她离世的那个晚上,斯嘉丽走在充满迷雾的街道上,她仿佛又回到了得知母亲去世消息的那晚,她顿失所依。她才明白过来,这些年一直是玫兰妮在她身后支持她。正如很多年前,北方军队闯进塔拉庄园,想要敲诈她们的财产,是刚刚生产完只有半条命的玫兰妮疯了一样拿着查尔斯的军刀站在她身后,准备和坏人拼命。正如大劫余生之后,两人坐在台阶上互相扶持又互相取笑的时候,谁也不知道瘦弱的玫兰妮有那么大的力量。

斯嘉丽一直享受的玫兰妮的力量,精神上的依托,却故意不知情。她不愿承认在物质上是她带领南方的女人在军队战败后活了下来,而精神上,却只有玫兰妮才是真正把旧时代南方贵族女性的高贵灵魂继承下来的人。

就连瑞特,这样的人中豪杰,“好男人”,都对玫兰妮致以敬意,在他和斯嘉丽的女儿美蓝去世时,不愿见任何人,却肯把头深深的埋进玫兰妮的裙摆里哭泣。在玫兰妮离世时说出了,最后一位南方伟大的女性也走了的话。

说句妄语,我觉得今天要是有人敢翻拍《乱世佳人》,以美剧的尿性,让斯嘉丽和玫兰妮凑一对CP也不错呀。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玫兰妮喜欢了一生,和斯嘉丽喜欢了前半生的男人阿希礼真的太配不上这两个女孩的爱了。

当年我强推大学室友看了《乱世佳人》之后,人家逼格满满地说了句话,“这个作者不过是把四种极端的性格给了四个男女主角,其实现实中没有这样的人,要把他们合起来才是完整的人性。”

当时我听了觉得有点意思,又不以为然,哪有这么简单就总结一本名著的呢。很多年后,我经历社会的洗礼,再回头看看,这句话还真确实有点意思,前半句是客观地描述,确实两对男女主角的性格都太极端,但若说现实生活中没有这样的人,也全然不对。要知道,一样米尚且养百样人,更何况光是我国就有十四亿人,比书里主角性格极端的奇葩恐怕更是数不胜数……

说回阿希礼,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魅力,让“女神”玫兰妮和“女妖”斯嘉丽对他死心塌地,我想颜值是关键,书中很少正面描写阿希礼有多帅,外貌写的多得反倒是瑞特,反正是走到哪都被女人暗送秋波的瑞特从来没有赢过阿希礼,有此可见其人姿容有多么仙。

当然克拉克盖博和费雯丽版的电影哪里都好,就是角色上阿希礼的颜值被瑞特比下去了。还记得我当时兴冲冲地拿着买书附赠的光盘回家给老妈看,老妈看了以后大失所望,说:“哎呀,我还以为阿希礼有多帅呢,书里写的和白马王子一样,怎么电影里是这样的……”

当然,这里不涉及人身攻击,阿希礼的表演者莱斯利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演员,他在别的电影里被评为确实有着旧时代绅士一般的男性魅力。而在《乱》中不如克拉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制片人对克拉克的偏爱。

说回到书里,阿希礼哪里都好,战场上英勇无比,生活里彬彬有礼,可就是跟不上时代,最后甚至成了一个软饭男,斯嘉丽是仍旧爱他爱地要命,连软饭都要哄着骗着他吃,偷偷塞给他吃,要照顾他的面子,让他觉得自己有本事处理一切,仍旧是个大丈夫。

作者在全书末尾让斯嘉丽看清了阿希礼的本质,向瑞特忏悔,说阿希礼不过是个没有用的懦夫。瑞特却说,“如果你真的看清了,就请正确地评价他,阿希礼并不是一个懦夫,他只是没有能够适应这个时代,如果生在旧时代,他会是一个真正的绅士。”

如此说来,似乎是作者借瑞特之口给阿希礼下了定论?其实不然,我觉得这一段更多是表现瑞特的释然和大度,并不是由此评判阿希礼。要给阿希礼做定论,应该用在玫兰妮弥留之时,斯嘉丽的一段话:

“你是个男人,你应该比我更懂这一切,你要有决断,而不是拖拖拉拉地这么多年!如果你能更有担当一点,我们现在不会是这个样子!”

她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这两个男人,如果她真正看清了这两个男人,那么她绝不会爱上阿希礼,也不会错过瑞特。

一直风轻云淡,对任何事情都成竹在胸的瑞特,唯一一次酒后失态,怒骂斯嘉丽的时候,说的话也颇值得玩味。

“你觉得我是馋你的身子才娶你的,在我看来你的身子和外面的妓女有什么区别?你以为阿希礼是爱你的心,他馋的是你的身子,你把你的心给了他,他却从来装作没看见。他倒是想要你的身子,可惜就怕你送给他,他也没这个胆子要,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哈哈,不得不佩服玛格丽特的笔力,真是把人物性格在字里行间写透了。

四位主角中着墨最少的是阿希礼,其实我把他归为主角之一,都是沾了他那妻子玫兰妮的光。四位主角中人设最讨喜的,恐怕就是阿希礼的对手,瑞特了。

瑞特,放到现在就是妥妥的霸道总裁男主,情商高智商高,痞帅痞帅。下能撩十八岁嫩妹,上能和社区没牙老太打好关系。只要他愿意,没有赚不到的钱,没有处理不好的事情。也许就是人设太完美了,作者让瑞特在书中受尽了情伤,长期笼罩在阿希礼和斯嘉丽的绿帽阴影之下。其实两人虽没有肉体出轨,但斯嘉丽的精神出轨已经是无时无刻了。

但这么烂俗的剧情,在书中一点也没有让人作呕的感觉,皆因为作者写的不是专属于那四个人的“小时代”爱情剧,而是写的一部描写美国内战后一代人治愈战争创伤的“大时代”,在这样激昂壮阔又暗流汹涌的大时代,每个人都有自己创伤,每个人都强打精神努力向前,个人感情放到这样的大时代的洪流中,是微不足道的,只能偷偷顾影自怜。

瑞特是四人主角中,最离经叛道的一个,在登场伊始,就已经被家族断了联系。谁又能想到这样“浪荡子”最后竟然想要和自己一直嘲笑的家族和解,开始追回属于旧时代的那份淡定与安宁。

瑞特是被斯嘉丽伤的太深,书中最后,瑞特不单单心灵受伤,就连肉体也染上了酒瘾,原本健美的身材变得大腹便便,胡子拉碴,完全是一副自我放弃的模样。他自承认老了,跟不上斯嘉丽的步伐,也不适合亚特兰大这座城市了。

在瑞特与斯嘉丽的感情战争中,瑞特似乎一直是优胜的一方,他闲庭信步,游刃有余,但谁知道爱得最深的他其实一开始就输了。他所有的不在乎都是伪装,也许是为了男人的尊严吧。至少同样是男人的我是这么理解的。

做一个有家不回的浪荡子,总比被人说是一条舔狗好吧。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段,是斯嘉丽为了还债,不得不去“色诱”瑞特,当时瑞特被关在监狱之中,谁都知道他手里一笔钱,但没办法从他嘴里撬出来。斯嘉丽已经到了弹尽粮绝的时候,不得不去求这个难缠的对手。

她把家里的仅存的一条绿窗帘取下,亲手改造了一条连衣裙,尽其所能打扮得漂漂亮亮去了监狱,还美其名曰这是欧洲那边最流行的款式。

也许是在监狱里被关久了,一向精明过人的瑞特也被她骗到了,自登场以来第一次激动地忘乎所以,手足无措,拉起斯嘉丽的手欣赏了半天。

就是斯嘉丽要抛出鱼饵的时候,手上的老茧出卖了她,那个精明的男人看破了她的小伎俩,明白她只为求财的目的。还冷冷抛下一句,“你以为这样我就会上钩吗?”

斯嘉丽不由得又在心中暗暗腹诽道:“要不是我手上的老茧,你早就上钩了!”

哈哈,多么有趣的桥段。真的佩服作者,听说斯嘉丽有许多作者自己身上的影子。不知道作者玛格丽特,是不是也经历过这样势均力敌的爱情,真是羡煞旁人。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这是作者在全书的最后一句,所以虽然是悲伤的结局,但仍然给大家留下希望。虽然玫兰妮不在了,虽然瑞特伤心出走了,但斯嘉丽已经真正明白自己要的是谁,过去每次遇到什么难事时,她抛出这句话之后,都会迎难而上,战无不胜。这一次我也相信她,毕竟我看着她经历了那么多,她是那么勇敢,充满生命力,敢于追求。

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人心中也许也有一千个结局。很多年后有一位美国南方女作家续写过《乱世佳人》,风评不错,书名就叫《斯嘉丽》,是个欢喜的大团圆结局。我没有看,但我想我会喜欢这个结局的,因为在我心中本就应该是大团圆。

年轻的时候少不更事,就喜欢黑深残,现在人到中年才明白大团圆的可贵,人生已经这么难了,为了不在书里完满一点呢?

好,写了这么多,该剧透了也剧透了,但我仍然劝大家去看一看《乱世佳人》,传世经典的魅力不在于结局如何,而是字里行间的神韵回味。我说的不是电影,而是原著。有人说过越好的小说被改编成电影,损失的越多。别的我不敢附和,《乱世佳人》真是如此,电影固然经典,也不及原作万一。

这真是一本会让你喜欢到头发都竖起来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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