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赔偿(商业秘密无可奉告)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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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交完房款

装修公司的电话就打来了

据说里面还有什么商业秘密

机智的小伙伴果断报警

民警一查,真有连环大瓜

商业秘密

去年,山东烟台莱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张女士报案称:自己刚刚买好房子,就莫名其妙接到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

她追问对方是怎么知道自己刚买了房子的,没想到对方邪魅一笑:

我们这可是“商业秘密”!不能告诉你哟!

这么了不起的吗?张女士可不信这套,果断报警。接报案后,莱阳网警迅速开展调查。

民警通过调查,轻而易举就搞清楚了装修公司的业务员王某庆的“商业秘密”。

原来,王某庆为了拓宽客源,动起了歪心思,他想“精准营销”以便提高业绩。所谓“商业秘密”就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刚购房客户的姓名、电话、楼栋号等信息。

获取信息后,王某庆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推广装修业务,现已非法获利20万元。

很明显,王某庆只是这场“商业秘密”中的一个“角色”,没有上线,也就没有他手里的公民信息。

民警根据侦查到的信息顺藤摸瓜,很快便梳理出了王某庆背后的关系网。

原来,这一切的背后,是维护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公司人员售卖信息,从中获利。

固定相关证据后,莱阳网警先后又抓获李某、朱某喜、高某宾3名涉案人员,共查获公民信息7000余条,涉案总金额30余万元。

商业秘密赔偿(商业秘密无可奉告)(1)

2021年7月13日,莱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朱某喜、王某庆、李某、高某宾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过“内鬼”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居然还好意思说是“商业秘密”

啥秘密也不是违法犯罪的隐身衣

只要违法犯罪了

就等着警察叔叔上门吧您呐

图片 | 网络截图

素材 | 山东网警

编辑 | 崔译文/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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