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汤达写了几个版本的红与黑(司汤达及其红与黑)

司汤达及其《红与黑》

Stendhal(1783~1842):Le Rouge et le Noir

司汤达写了几个版本的红与黑(司汤达及其红与黑)(1)

写过,爱过,活过。

——司汤达(镌刻于墓石上)

我发现寥寥几页篇幅不可能清晰叙述以“司汤达”这个笔名著称的亨利·贝尔的一生,诉说他的故事需要一整本书。为了使他的事容易了解,我必须谈谈当时的社会和政治史。幸亏有下面这本书问世:如果《红与黑》的读者真的有兴趣多认识作者,觉得我这篇短文不足以说清一切,不妨读读马修·约瑟夫森出版的生动又富含史料的传记《司汤达,追逐幸福的人》。那我只要叙述一下司汤达传记中的基本事实就够了。

他在1783年生于格勒诺布尔,父亲是一位有产业还有点势力的律师,母亲是该市大医生的女儿,在他七岁那年去世。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1793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和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被处死。

司汤达曾详尽叙述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活,研读起来相当有趣,因为这段时期他养成了一些偏见,终其一生都没改过来。他自己说过,他深爱母亲,像情郎爱慕某一女子,母亲死后他由父亲和亲姨妈照顾。他父亲是正经又谨慎的人,姨妈也十分严格而虔敬。他憎恨他们。他们虽属中产阶级,却颇有贵族倾向,大革命使他们感到很恐慌。

司汤达写了几个版本的红与黑(司汤达及其红与黑)(2)

《红与黑》(1854年版)

司汤达写了几个版本的红与黑(司汤达及其红与黑)(3)

《红与黑》(法国版)

司汤达说他童年很可怜,但照他自己的记述看来,他好像没有多少可抱怨的地方。他聪明好辩,很难管教。大革命的统治势力抵达格勒诺布尔,司汤达的父亲名列嫌疑犯;他认为是一个想要抢他业务的对手律师阿玛尔搞的鬼。聪明伶俐的小男孩说:“可是阿玛尔把你列入不爱共和国的嫌犯名单,你确实不爱共和国嘛。”当然没错,可是脑袋有搬家危险的中年绅士听到自己的独生子说这句话,总是不太高兴的。

司汤达指控父亲视钱如命,但他要钱的时候总能由父亲那儿骗到手。大人禁止他看某些书,但他照看不误。他最大的牢骚是大人不准他跟其他小孩自由自在混在一块儿,但他的生活不可能像他说的那么寂寞,他有两个姐姐,还有其他小男孩跟他一起上耶稣会教士担任家教所授的课。事实上,他成长的方式跟当时一般富裕的中产阶级小孩差不多。他跟其他小孩一样,把正常的限制看成荒唐的暴政,当他不得不学习课业时,当他未能照自己的意思我行我素时,总认为自己受到了残酷的对待。

这方面他跟大多数小孩没有多大的差别,可是大多数小孩长大就忘了自己的委屈。司汤达不寻常的地方在于,他五十三岁还旧怨未消。因为他憎恨耶稣会的老师,所以强烈反对教权主义,终其一生都无法相信信奉宗教的人是真诚的。因为他父亲和姨妈都是虔诚的保皇党人,所以他变成了热烈的共和政体拥护者。

可是他十一岁那年,有一天傍晚他溜出家门去参加一个革命党聚会,大受震撼。他发现劳动阶级又脏又臭,说话下流,行动粗俗。他写道:“简言之,我当时跟今天一样,我爱人民,我憎恨他们的压迫者,可是跟人民一起生活将是永无休止的折磨……我的品位非常贵族化,如今依旧如此;我愿意做每一件事为人民谋幸福,但我相信我宁可每个月在狱中过两个礼拜,也不愿跟小店主们住在一起。”

司汤达初到巴黎,年仅十六岁。他父亲把他介绍给一位姻亲达鲁先生,他有两个儿子在军部任职。大儿子皮埃尔身居要职,过了一段时间就雇用小表弟为他的众多秘书之一。拿破仑在意大利发动第二次战役,达鲁兄弟追随拿破仑,司汤达不久也到米兰加入他们的部队。干了几个月文书工作之后,皮埃尔·达鲁在重骑兵团给他安排了一个职位,但他喜欢米兰的热闹,没打算到部队报到,还趁皮埃尔不在,哄一位米查德将军派他担任副官。皮埃尔·达鲁回来,下令司汤达赴部队报到,可是他找了一个又一个借口回避,拖延六个月不肯复命,最后勉强去了,却感到非常厌烦,称病求情,获准请假回家,辞去了军职。他没参加过战斗,但他后来几年却胡乱吹嘘他作战是多么勇猛;1804年他找工作的时候,竟自己写了一份推荐书(由米查德将军签名),宣称他在多次战役中表现英勇,事实证明他根本不可能参与过那几次战役。

他父亲给了他一笔数目不大但是够用的生活费,他靠那笔钱住在巴黎。他眼前有两个目标,其中一个是要成为当代最伟大的戏剧诗人。为此他研究编剧手册,几乎每天上剧场看戏。他在日记中记下他看过的戏,以及他的观后感,他屡次说自己可以把他刚刚看的戏改编成他自己的作品。他似乎没什么点子,而且不是诗人。他的另一个目标是成为一个伟大的情人。但这方面老天爷没给他好的先天条件:他个子有点矮小,又胖又难看,短腿身子大,大脑袋配上浓密的黑发;嘴唇薄薄的,鼻子粗大又突出;但他的棕色眼珠子显得十分热切,手脚很小,皮肤细得像女人。他颇为自豪地宣称他的手握剑会长水疱。此外他害羞又笨手笨脚。在他的表兄弟马夏尔·达鲁——亦即皮埃尔的弟弟——引领下,他得以光顾几位丈夫发了革命财的名媛贵妇的沙龙,但他在人前口齿很笨拙。他满脑子聪明话要说,却没勇气说出口,这使他的风格施展不出来。

他对自己的乡下口音深感恼怒不安,他进戏剧学校也许就为了矫正口音吧。他在那儿认识一位名叫梅勒妮·古依尔伯特的女演员,比他大两三岁。经过一番犹豫之后,他决定跟她恋爱。他之所以踌躇,一方面因为他不太确定她的心灵是否跟他一样伟大,另一方面也因为他怀疑她有梅毒。两方面都澄清后,他追随她到马赛——她受聘在那儿演出,他则在那边的一家杂货批发店工作了几个月。后来他断定她在灵性上和智性上都不是他所想的那种人,当她因为缺钱不得不返回巴黎的时候,他松了一口气。

我没有足够的篇幅讨论司汤达一生的许多风流韵事,只谈谈其中两三件可看出他性格的恋情。他的性意识很强,性欲却不特别强,有人怀疑他性冷淡,直到他给后来的某位情妇所寄的露骨信件被发现,大家的印象才改观。他的热情是理智上的,拥有一个女人主要是满足虚荣心。尽管他说了许多言之无物的华丽辞藻,却没有迹象表明他会献殷勤。他坦白承认他的恋情大抵很不幸,理由不难了解。他怯懦,欠缺果断。

在意大利期间,他曾请教一位军官弟兄如何做才能获取女人的“欢心”,还郑重写下对方给他的忠告。他照规则刻板地追求女人,正如他曾试图照规则写剧本。当他发现人家觉得他可笑,他深觉受辱;人家察觉他没有诚意,他竟感到吃惊。他虽然聪明,却好像从来没想到女人所了解的语言是情感的语言,理性的语言让她心冷。只有真感情才能求得的东西,他竟以为可以靠谋略和欺骗达成。

梅勒妮·古依尔伯特离开他之后几个月,司汤达回到巴黎,靠皮埃尔·达鲁的势力在军需处谋得一个职位。他被派驻布伦瑞克。他放弃了当大剧作家的念头,决定开始在仕途官场谋取事业前程。他希望当帝国的男爵、荣誉勋章爵士、薪水可比王侯的部门长管。

他虽是一名热心的共和党人,把拿破仑看作剥夺法国自由的暴君,但他仍写信求父亲替他买个爵位。他在姓氏上加了个贵族才有的德(de)字,自称亨利·德·贝尔。

他是一个能干又足智多谋的行政官;1810年升官后,他回到巴黎,在“荣军疗养院”[插图]的豪华套房拥有一间办公室。他买了一辆活动顶篷马车,有两匹马、一个车夫和一个男仆。他跟合唱团里的一个女演员同居,这样还不满足;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找个地位可以匹配其身份又能提高他声誉的情妇。他断定皮埃尔的妻子亚历山德琳·达鲁是恰当人选。她容貌俏丽,比自己的伯爵丈夫年轻很多,为其生了四个小孩。司汤达好像完全不考虑皮埃尔表哥对他的恩德和长期的容忍,既然他升官要归功于表哥,事业前途也要靠他帮忙,却没想到诱奸人家的妻子实在是既不礼貌也非君子。他根本不懂感恩的美德。

他以整套求爱技巧着手进攻,可是仍无法摆脱害羞的毛病,所以没什么进展。他时而活泼,时而悲哀;时而打情骂俏,时而冷冰冰;时而热烈,时而漠然……一切看来似乎徒劳无功,他无法弄清伯爵夫人爱不爱他。他怀疑自己太害羞,所以她在背后嘲笑他,他觉得屈辱。最后他去找一位老朋友,把烦恼告诉他,请教追求的策略。他们讨论了一遍。那位朋友提出问题,司汤达一一答复,由那位朋友写下来。

下面是马修·约瑟夫森摘录的问题及答案:

“引诱德·B夫人有什么好处?”(德·B夫人是他们对达鲁伯爵夫人的称呼。)

“好处如下:他可顺应性格的喜好;他可赢得很大的社交优势;他可进一步研究人类的情感;他可满足荣誉与自尊。”

司汤达为这份文件做了批注:“最好的忠告就是进攻、进攻、进攻!”

真的是很好的忠告,但你若有克服不了的胆怯毛病,就不容易执行了。

过了几个礼拜,他受邀到达鲁家的乡村宅邸“巴切维尔”小住,他一夜无眠,第二天早上决定冒险一试,就穿上他最好的条纹裤子。达鲁伯爵夫人恭维他的长裤好看。两个人在花园散步,她的一位朋友和母亲及孩子们相隔二十码跟在后头。他们来来回回闲逛,司汤达浑身发抖却下定了决心,选定了某一点——他称之为A点,从他们当时所在的B点算起,发誓他们若走到那儿,他还没说出口,就要自杀。他说出来了,还抓住她的手想要吻一下。他说他已爱上她十八个月,尽全力掩饰,甚至试图不见她,但实在熬不下去了。她客客气气地回答,说她对他只有纯友谊,而且不想背叛丈夫。她叫其他的人走过来跟他们在一起。司汤达输了他所谓的“巴切维尔之役”,我们猜受伤的是他的虚荣,而不是情感。

司汤达写了几个版本的红与黑(司汤达及其红与黑)(4)

57岁的司汤达(1840年)

过了两个月,失意的感觉仍然很痛苦,他请假前往米兰,那是他第一次到意大利就爱上的地方。十年前他在那边曾喜欢上一个名叫吉娜·佩特拉鲁的女人,此人是司汤达表兄的情妇。但他当时只是身无分文的海军中尉,她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他想找一找伊人的芳踪。她父亲开了一家小店,她很年轻就嫁给了一位公务人员。此时她已三十四岁,有个十六岁的儿子。司汤达跟她重逢,发现她是“高挑又出色的女人。她的眼睛、表情、额头和鼻子仍有当年雍容华贵的风韵。我发现她比以前更精明、更端庄,令人销魂的美姿倒是少了一点”。她能靠丈夫微薄的薪水在米兰有一间公寓,在乡下有一栋房子,有用人,在斯卡拉歌剧院有个包厢,还有一辆马车,一定绝顶精明。

司汤达很清楚自己长相平平,为了克服这一点,他特意穿得很优雅、很时髦。他一向矮胖,如今日子过得好,身材更变得圆滚滚的;但他口袋里有钱,身上穿着新衣服,显然比当年还是一贫如洗的龙骑兵时更有机会取悦这位雍容华贵的淑女。他决定暂时留在米兰跟她调情取乐,但她不像他预料中那么容易上手。她让司汤达疲于奔命,直到司汤达动身去罗马的前夕她才答应大清早在她家公寓接见他。大家一定以为那不是求爱的好时机。那天他在日记中写道:“9月21日11点半,我得到了我渴望已久的胜利。”他还把那个日期写在裤子的背带上——他向达鲁伯爵夫人示爱那天所穿的条纹裤子。

1812年,司汤达好不容易说服达鲁伯爵将他从巴黎舒适的职位调到军需处比较活跃的部门,追随拿破仑军队远征俄国,吃苦受罪,从莫斯科撤退时他的表现十分冷静、积极和勇敢。1814年皇帝退位,司汤达的公职生涯走到终点。他自称婉拒了人家给他安排的重要职位,宁可自我放逐也不愿替波旁王朝服务。但事实并非如此,他向国王宣誓效忠,企图重任公职,结果失败了,只好回到米兰。他仍有钱住在宜人的公寓,爱看多少场歌剧就看多少场歌剧;但他不再拥有以前的头衔、威望和大把现金了。

吉娜很冷淡。她说她丈夫听说他回来,非常嫉妒,其他爱慕者也起了疑心。她求司汤达为了她的名誉离开米兰。他骗不了自己,她跟他已经完了,但她的行为反而燃起他的热情,最后他想到只有一个办法能夺回她的爱。他筹了三千法郎交给她。他们一起前往威尼斯,由吉娜的母亲、儿子和一位中年银行家作陪。为了顾全颜面,她坚持要司汤达住到另一家旅馆。他和吉娜用餐时银行家竟来凑热闹,使他非常恼火。他不认为这人有权在场。下面是他一则日记的英文版摘录:“她自称她到威尼斯为我牺牲很大。我给她三千法郎到此处旅行,真是太傻了。”十天后则说:“我拥有她了……但她谈起我们的财务安排。昨天早上不可能再存妄想。政治扼杀了我的销魂感,显然是神经液都被吸到脑部了。”

1815年6月16日,拿破仑在滑铁卢败北。

秋天,一行人回到米兰。吉娜叫司汤达在一处偏僻的郊区租房子。她跟他约会时,他深更半夜乔装前往,中途换好几次马车,甩掉间谍的追踪,然后由一个侍女开门领进公寓。可是侍女大概跟女主人吵架或者被贝尔(即司汤达)花钱收买,突然向他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说夫人的丈夫根本不嫉妒;她故布疑阵是要避免贝尔先生碰到其中一位情敌,其实情敌有很多位,侍女还说要证明给他看。第二天,她把贝尔藏在吉娜闺房隔壁的小壁橱,他在那边“隔着钥匙孔亲眼看见女方对他耍的诡计,离他的藏身处不过三英尺之遥”。

贝尔说:“你也许以为我会冲出壁橱,用短剑刺他们两个。没那回事……我像来时那般静静离开黑漆漆的壁橱,心里只想着这次奇遇滑稽可笑的一面,内心大笑不止,对女方也充满轻蔑,同时很高兴自己重获自由。”

1821年,由于跟某些意大利爱国志士交情不错,奥地利警方要求司汤达离开米兰。他在巴黎定居,接下来的九年中的绝大多数时间都住在巴黎。他有过一两次乏味的恋爱;他频繁出入欣赏智慧的沙龙。他不再说不出话来,反而变成了妙语如珠、尖酸刻薄的谈话健将,最佳状态下曾跟八到十个人畅谈。但跟许多善谈者一样,他喜欢垄断话题。他喜欢权威表态,有人意见跟他不同,他毫不掩饰心中的轻视。他语不惊人死不休,总是自由自在乱说猥琐和不敬的话。挑剔的批评家认为,他为了助兴或挑衅,往往强装幽默。

接着发生了1830年大革命。查理十世流亡国外,路易·菲利普登基。此时司汤达已将父亲留给他的那点财产用光,他又重拾往日当著名作家的抱负,但文学上的努力没给他带来金钱或盛名。他的《论爱情》在1822年出版,十一年间只卖出十七本。他想谋个政府职位却不可得,随着政权更迭,他最终被派驻意大利的里雅斯特领事馆;但他支持自由派,奥地利当局不肯接纳他,他遂被调往教皇辖地的契维塔韦基亚。

他对工作不太当回事,一有时间就去短途旅游。他是永不疲乏的旅行者。他在罗马交了几位很捧场的朋友。契维塔韦基亚的日子烦闷又孤单,他五十一岁那年向一位少女求婚,是他的洗衣女工和领事馆小职员的女儿。没想到对方竟拒绝了,他觉得好屈辱。1836年他说服领事馆上司给他安排了个小职务,让他在巴黎住了三年,由别人暂时替代他的位置。此时他已非常胖硕,脸色很红很红,留着染色的长胡子,为了盖住秃头还戴了一顶大大的紫棕色假发。他衣着时髦,像年轻人一样,只要有人出言藐视他外套的剪裁或裤子的式样,他就非常生气。他继续谈情说爱但少有斩获;他继续赴宴畅谈。最后他不得不回到契维塔韦基亚,两年后在那里得了中风。康复后他请假到日内瓦去请教一位名医,再由那里前往巴黎安度晚年。1842年3月的某一天,他出席外交部的一场官方大宴,傍晚沿着林荫大道步行时,中风复发。他被抬回住处,第二天就去世了。

我们若斟酌刚才叙述的基本事实,最先想到的就是司汤达一生的兴衰浮沉,所以他获得了很少小说家能有的各种经验。他在诡谲多变的时代有机会接触不同阶层的人,因此能够尽自己个性所容,获得最广泛的人性知识。即使观察力再敏锐的人类研究者也只能透过自己的性格来认识人类。司汤达有不少局限。他有优点:他敏感、易激动、害羞、诚实、有才华,有事可做的时候非常勤劳,勇敢又有卓越的创造力;他是很好相处的朋友。但他性格的缺陷也很严重:他的偏见简直荒唐可笑,他的目标也是毫无价值;他多疑(因此容易受骗)、狭隘、苛刻、不太公正、虚荣得愚蠢、自负、耽于酒色而口味粗俗、放浪形骸而毫无激情。不过我们知道他有这些缺点,却是他自己告诉我们的。

司汤达不是职业作家,他甚至不是文人,但他写作不辍,几乎完全是写自己。多年来他一直写日记,大部分片段得以流传至今,他写的时候显然没料到将来会出版。他五十岁出头时写过一本十七岁以前的自传(五百页),虽然在他死前没有修订过,但他是打算给人阅读的。在书中,他有时候把自己说得比实际上重要,声称做过一些他其实没做的事,但整体上相当真实。

他去世的时候只有两家巴黎报纸报道了这件事,看来他可能完全被人遗忘了。要不是有两位老朋友说服一家重要的出版公司发行他主要的作品,说真的很可能没人记得他。尽管极有影响力的批评家圣伯夫专门为此写了两篇文章,大众还是漠不关心。直到后来,司汤达的书才开始有很多人阅读。司汤达本人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作品将得以流传,但他准备等到1880年甚至1900年才接受他该得的评价。很多作家受同代人冷落,遂自信后代会承认他的价值来自我安慰。

事实难得如愿。后代忙碌又粗心,很少阅读过去的文学作品,总是在出版当时即获成功的作品间选择。作者生前默默无闻、死后却能免于淹没的机会微乎其微。就司汤达来说,则是由于一位教授在巴黎高等师范学院授课时极力赞美他的作品,学生之中恰好又有几个聪明的年轻人日后出了名。他们阅读这些书,从中找到一些符合当时年轻人思想趋向的观点,变成了狂热的仰慕者。这些青年中最富才华的是希波利特·泰纳,多年后他变成了家喻户晓又有势力的文人,写了一篇有名的文章,称司汤达为古今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从此有大量文章开始谈论司汤达,如今大家一致同意他是19世纪法国三大小说家之一。

他的名气主要依靠《论爱情》的一个段落和两部小说。其中《帕尔马修道院》读起来比较愉快,有两位书中角色很迷人。滑铁卢战役的描写很有名,堪称实至名归。可是《红与黑》比较突出、比较有创意,也比较重要。因为这本书,左拉称司汤达为“自然主义学派之父”,布尔热和安德烈·纪德则说他是心理小说的鼻祖(此说不正确)。这真的是一本惊人的书。

司汤达一向对自己比对任何人有兴趣,他永远是小说的男主角。《红与黑》中的于连正是司汤达想当的那种人。他把于连写成对女人颇具吸引力,总能得到她们忠贞的爱情。他自己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如此,却永远达不到愿望。他让于连使用他自己想出来却一再失败的方法达成追求女人的目标。他把他塑造成才气焕发的健谈者,虽然小心翼翼不举自己才气焕发的例子,却十分肯定这一点。他赋予于连他自己的好记性,他自己的勇气,他自己的腼腆,他自己的自卑感,他自己的野心,他自己的敏感、会算计的脑子,他自己的缺德和他自己的忘恩负义。我想从来没有一位作家将自己放入书中角色中,却刻画出这么坏、这么卑鄙、这么品行不端、这么可恨的人物肖像。

说也奇怪,除了描述他未参加的滑铁卢之役外,司汤达的小说似乎很少用到他在拿破仑军服役的经验。他至少曾目睹那些大事,我们以为那些事可以提示他一点他自觉必须描写的主题。读者该记得吧,他想写剧本的时候,全从他看的戏里找题材:司汤达似乎没有天分自己杜撰故事,《红与黑》的情节来自当时大众颇为关切的一桩法庭案件的新闻报道。我小心不在这十部小说的介绍文中透露故事情节,但这回我不得不至少透露一点,才能讨论这本书。

司汤达利用的事件如下:一位名叫安托万·贝尔德的神学院学生先后在米休先生家和德·歌东先生家当家庭教师。他试图或者真的诱奸了前者的妻子和后者的女儿。他遭到解雇。后来他重拾课业准备当神父,却因为声名狼藉没有一家神学院肯收他。他认为米休夫妇该为此负责,就趁米休夫人上教堂的时候枪杀她复仇,然后举枪自杀。伤势不足以丧命,他被捕受审;他企图牺牲不幸的女人以求自保,但仍被判处死刑。

这则丑恶卑鄙的故事吸引了司汤达;他把贝尔德的行为看成“美好的犯罪”,是一个强有力的反叛性格对社会秩序的反抗。他把受于连恶意伤害的人的身份地位提高,赋予书中男主角比新闻主角贝尔德更高的智力、更坚强的意志和更多的勇气,企图将故事升格。但此事仍然可耻,于连仍然可鄙。不过这个角色非常生动,小说也相当有趣。于连出身于工人阶级,对于特权阶级出身的人既羡慕又憎恶,他代表每一代都有的某一类型。

我们首先瞥见他时,司汤达描绘如下:“他是十八九岁的矮小青年,看来弱不禁风,面貌不同寻常却很清秀,鹰钩鼻。他大大的黑眼睛在平静时好像在深思和探索,一瞬间突然容光焕发,现出最凶猛的憎恨表情。深褐色的头发垂得很低,使他的额头显得小小的,生气时带点凶相……他细瘦好看的身材看来轻巧而不健壮。”不是迷人的画像,但刻画得体,不会让读者先对于连产生好感来。

小说的主角自然会得到读者的同情,司汤达既然选了反面人物当主角,一开始就要小心不让读者对他过分同情。另一方面他又得让大家对他感兴趣,他不能把他刻画得太惹人憎厌。于是他的初步描写一再围绕他好看的眼睛、优美的体形和细致的双手。有时候他形容他长得英俊,但不忘记偶尔提醒:人们跟于连接触常感到不悦,除了那些有理由提防他的人之外,所有人对他也不免心生怀疑。

他受雇所教孩子的母亲雷纳尔夫人,是个描绘得很成功的形象,属于那种极难刻画的类型。她是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女人,迷人、贤德又真挚;作者叙述她慢慢爱上于连,内心又惶恐又犹豫,后来变成炽烈的热情,写得真是生动极了。她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可人儿之一。贵族气很重的玛蒂尔德·德·拉莫尔小姐简直叫人难以置信。司汤达从未在上流社会周旋走动,他不知道教养好的人言行如何。暴发户以为贵族出身的人整天都在想他们高贵的家世。他以为德·拉莫尔小姐的傲慢是贵族作风;其实只是粗鲁。她的行动整个都很荒谬。

夏多布里昂的花哨写作风格蔚然成风,百位小作家竞相模仿,司汤达最讨厌那种风格。他的目标是尽可能明白精确地写出他要说的话,没有虚饰,没有修辞花腔或动人的冗长字句。他说(可能不太真实)他开始写作前先读一页《民法典》,以便磨炼他的语言。他避用当时流行的风景描写和类似的装饰。他巧妙使用冷静、清晰、自制的文风,增强了故事的恐怖性,使它更添迷人的兴味。我觉得处理于连在雷纳尔家生活的部分和神学院的部分真是精彩无比;等场景转到巴黎和德·拉莫尔侯爵的巨厦,我才觉得有些不可信。作者指望我接受许多我无法容忍的不真实的东西,许多我实在咽不下去的情节,而且要我对一些无意义的插曲产生兴趣。司汤达成功采取写实风格,可是无论他多么努力,都不可能不受当时的精神分析气氛所左右。浪漫主义十分盛行。

司汤达虽然欣赏18世纪的理性作风和高尚文化,仍深受浪漫主义影响。他颇醉心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那种冷酷无情之人,他们不顾虑什么也不为悔恨所苦,不择手段实现野心、满足情欲或复仇雪耻。他十分重视他们的意志力、他们对传统的蔑视和心灵的自由。就因为这种浪漫主义的偏好,《红与黑》的后半部内容才不能叫人心悦诚服。

当于连凭着虚伪、权谋、手段和自我克制眼看要达到他的一切野心热望时,作者司汤达犯了我认为很大的错误。作者告诉我们,于连既聪明又狡猾,可是他向未来的岳父自荐,居然叫准岳父写信给他诱奸过的雷纳尔夫人要一份人品鉴定书。他应该想到她可能会恨情人伤害她,那么她也许想报复,或者她可能仍然爱他,那就一定不喜欢听到他要娶别人的消息,对不对?我们知道她是行事凭良心的女人,他该想到她可能自觉有义务揭发他不顾操守的行为。

她真的这么做了。她写了一封信,道出跟他有关的事实。他既没有否认,也没说是情妇被遗弃而起嫉妒,竟拿起手枪,乘车到她住的地方对她开枪。没有任何解释。他凭冲动行事,我们知道司汤达过分崇拜热情的冲动行为,这很好;可是我们从小说开头就看见于连的力量正在于他具有强大的自制力。他的热情、羡慕、憎恨、自尊、虚荣从未主宰他,而其中最强烈的激情——情欲——也跟司汤达本人一样,与其说是迫切的欲望,不如说是虚荣的满足。在书中的紧要关头,于连做了小说里最要命的事:他的行事跟性格不符。

司汤达紧守着安托万·贝尔德的真人真事,无疑打算一路跟到底。但他似乎没有注意到:首先,他已把于连塑造成跟主角原型——那位勒索犯——截然不同的人。其次,贝尔德相信米休夫人毁了他追求前程的机会;他有委屈,于连却没有。如果雷纳尔夫人毁了他的野心,他只能怪自己笨,而他根本不是愚笨的人;何况他手上还握有王牌,足以化解他莫名其妙的错误所造成的后果。事实上司汤达缺乏创造力,所以想不出恰当的办法以读者信服的方式作为小说的收尾。但我已指出,没有一本小说是十全十美的,一方面是小说这种文体天生是不完善的;一方面也因为写小说的人自身的缺憾。不过《红与黑》仍是有史以来最出色的长篇小说之一。读这本书是一种独特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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