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中的法律思维(法理学篇之法律渊源)

法理学中的法律思维(法理学篇之法律渊源)(1)

法律渊源概念

是指具有法律约束力或具有法律说服力的规范或准则。

1.正式的法的渊源: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2.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观念、政策、道德信念、习惯、乡规民约

非正式渊源的适用原则

1.在一般的案件中(即非疑难案件中),适用正式渊源判案,同时也符合了相关非正式渊源。

2.在疑难案件中,优先适用正式的法的渊源。原因在于,法律规定明确,可以最大限度实现法治的确定性。

3.非正式渊源可以指导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及法律论证。

4.如果出现了正式渊源的缺位(在民商事案件中)可以适用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5.如果适用正式渊源可能导致个案不正义,(在民商事案件中)可以适用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非正式渊源的重要意义

1.弥补法律漏洞,填补法律空白

2.维护法律传统,提高法律决定的可接受性,古谚有云“习惯乃法律之母”

3.节约司法资源,树立司法权威。

4.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从而实现实质法治和形式法治的相统一。

论述与案例分析

材料:某民法典第一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

问题:从法的渊源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的含义及效力根据。

参考答案

法的渊源是指具有法的约束力或说服力的规范或准则。它主要包括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法律规定属于正式渊源,习惯属于非正式渊源,在法的渊源的适用过程中,我们应当首先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因为其具有明确性,可预测性。当正式渊源缺少的情况下,可以适用非正式渊源,如道德、习惯等,非正式渊源可以指导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可以弥补法律漏洞,填补法律空白,提高法律的可接受性、维护司法权威、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从而实现实质和形式法治相统一。在缺少法律规定、习惯时,才能适用法理,这是因为法理本身就具有学术争论。容易产生歧义,所以在案件判决的过程中,应注意法律优先,其次习惯,最后考虑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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