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的陶邑是现在的什么地方(重磅解读侯氏邑)

战国时期的陶邑是现在的什么地方(重磅解读侯氏邑)(1)

侯氏邑是一个很典型的先秦地理概念,通过本文对侯氏邑的概述,读者可以有很多收获。可以对古人研究地理、历史的能力和严谨程度有个初步的了解,也可以从本文中学习一些研究先秦地理的方式和方法。对于侯氏邑的解读是众多的,也是错误连篇的,研究好并正确的了解侯氏邑对于研究先秦历史甚至华夏历史都是非常重要的。

侯字比较特殊,所以多数情况下被解读为爵位,有的还被解读为发语词,就是因为特殊,所以有些情况被解读错了。先秦是没有候字的,两汉时候字由侯分化而出,所以对于“候”的记载,本文均改回侯字,避免读者阅读时先入为主而导致错误。

举几个被解读错的例子。如:《周礼·觐礼》中的“侯氏”,《祭侯辞》中的“曾孙侯氏”,《狸首诗》中的“曾孙侯氏”,《大雅·韩奕》中的“笾豆有且。侯氏燕胥”,《周颂·载芟》中的“侯主侯伯,侯亚侯旅,侯彊侯以”,《曹风·侯人》中的“侯人”,《左传》中的“使侯出诸轘辕”,《左传》中的“岂敢辱侯人,敢拜君命之辱”,《侯人兮猗》,“滑国都于费,先秦侯氏邑”等。篇幅关系,本文仅概括性的叙述一下相关内容。

一、侯人解读

在先秦典籍中,有几次提到了“侯人”,但是这几次提到的“侯人”的概念和《周礼》、《毛传》、《传疏》等对“侯人”的理解都是不同的。《周礼·夏官·司马》:“侯人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毛传》:“侯人,道路送迎宾客者。”《传疏》:“侯人,为贱官也。”可以非常肯定的说,也许发展到战国以后,真的出现如前所说的概念,但是至少春秋以前是完全错误的。也许这些错误解读的根源在于《国语·周语中》。《国语·周语中》说:“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侯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但是这段话里面也包含司徒、司徒、司寇、司马,都是位高权重的,根本看不出“侯人”的地位的高低,只有对照原文和前后文,才能知晓“侯人”的真正含义,才能了解“侯人”的地位。

古往今来,《侯人》诗旨的解读是很多的,如《毛诗序》、郑玄注、孔颖达注、朱熹注、姚际恒注、王先谦注、郭沫若注、闻一多注、余冠英注等,本文为方便起见,对发表观点的书籍或人物均列为“注”,这些大儒或者历史学家的解析各有各的错误,本文不赘述,只从正确的角度去叙述某些根本性错误。

《侯人》全诗为:“彼侯人兮,何戈与殳。彼其之子,三百赤芾。维鹈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维鹈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荟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娈兮,季女斯饥。”

《国语·晋语四·楚成王以周礼享重耳》:“王曰:‘晋公子敏而有文,约而不谄,三材待之,天祚之矣。天之所兴,谁能废之?’子玉曰:‘然则请止狐偃。’王曰:‘不可。《曹》曰:彼己之子,不遂其媾。邮之也。夫邮而效之,邮又甚焉。郊邮,非礼也。’”这段话是重耳流亡到楚国后,楚成王所说的话。晋公子重耳遭骊姬之乱而流亡在外19 年,居狄十二年,居齐五年,而过郑、楚、秦均是在鲁僖公二十三年,时间为一年。则中间还有一年时间,这一年时间过卫、曹、宋。而因过曹遭到“曹共公”无礼对待而离开曹,之后到了宋和郑,两国均没有收留重耳,所以去了楚国。

几乎所有解读《诗经》者都把《侯人》的诗旨和“曹共公”以及他的贤臣“僖负羁”联系在一起,但是根本错误就出在这里。《国语·曹共公不礼重耳》:“自卫过曹,曹共公亦不礼焉”,这句话中的“过”说明了重耳的目的地不是曹国,仅是由此经过,按此理解,重耳在曹也就停留几天时间,再夸张一点,不现实一点的考虑,就算呆几个月。曹共公无礼,重耳离开了曹国。之后宋国和郑国都没有收留重耳,重耳到了楚国。

《诗》的采集在《夏书》、《左传》、《汉书》等书中都有记载,说法都有些区别,但是用时是差不多的。诸侯国自行编定诗,然后周王的采诗之官每年到诸侯国采诗一次,再然后献于周太师,由周太师统一结集并谱制乐曲,周太师在各诸侯国所献之诗集的基础上进行再选择、整合、加工,从而形成了一部周王朝的诗集。在周王室流行较长一段时间后,流传到其他诸侯国,其他诸侯国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才能领悟诗的内涵。《侯人》诗能够被楚成王引用,并被其知道诗旨,说明从曹国编定诗开始已经经过了至少三五年时间。而重耳从曹国出来后,就算根据曹共公对重耳的所作所为作成了诗,周王的采诗之官在王室和曹国之间的一个来回都比重耳从曹到楚的时间长,中间那些环节用的时间呢?从曹国出来到楚国,顶多用一两个月的时间。因此,《侯人》诗不可能是写曹共公和僖负羁的,古今的大儒和历史学家的解读都是错误的。解读这些内容至少要清晰的了解历史和程序,显然他们没有了解。

“侯人”并非小吏,相反,是位高权重的“侯”国。关于侯国的内容实在太多,都可以和本文相佐证,但是本文仅讲和本文相关的内容,其他内容全略。《国语·晋语四》:“﹝晋文公﹞遂如楚,楚成王以周礼享之九献。”何为九献?周 天子接待上公朝聘的享礼。《周礼·秋官·大行人》:“上公之礼……饗礼九献。” 贾公彦疏:“九献者,王酌献宾,宾酢主人,主人酬宾,酬后更八献,是为九献。”何为上公?周制,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八命,出封时,加一命,称为上公。公元前704年,楚国自称王。楚成王自比周王,而把重耳比作侯人,因此,重耳是什么样的人,“侯人”就是什么样的人。

楚成王评价重耳说:“晋公子敏而有文,约而不谄,三材待之,天祚之矣。天之所兴,谁能废之?”又说:“《曹诗》曰:‘彼己之子,不遂其媾。’邮之也。夫邮而效之,邮又甚焉。郊邮,非礼也。”楚成王引用《曹诗》的真实意思是“周王不让侯人久享优厚的待遇,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效仿错误的做法是错上加错,效仿错误是无礼的。”从楚成王对《侯人》的解读,我们能够看到《侯人》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在《诗经》中的很多诗中都用到过“彼己之子”,己字,安大简写作“亻 己”,《毛诗》写作“其”,“彼己之子”在其他所有诗中均指代文中提到的人或物,而到了《侯人》诗,却被专家指向了“侯人”之外的人,是错误的。按照和其他诗一样的正常解读,本诗的实际含义是:“侯人本是有德之人、天命之人,虽是拥有‘三百赤芾’的大诸侯,这样的人本可以‘不濡其翼’、‘不濡其咮’,然而仍旧‘何戈与殳’、‘不称其服’的为周王效命,但是周王却不好好的对待“侯人”,不让他久享优厚的待遇,他们长年出征在外,年轻貌美的妻子只能在南山望穿秋水的等待“侯人”的归来。”“荟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娈兮,季女斯饥”的实际含义和“侯人兮猗”是一致的。前文中已经说了,古今都把主人公弄错了,还谈何诗旨?我们再引用两例来印证一下“侯人”是不是和《侯人》诗一样的内涵。

《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少宰如晋师,曰:‘寡君少遭闵凶,不能文。闻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将郑是训定,岂敢求罪于晋。二三子无淹久。’随季对曰:‘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与郑夹辅周室,毋废王命。』今郑不率,寡君使群臣问诸郑,岂敢辱侯人?敢拜君命之辱。’彘子以为谄,使赵括从而更之,曰:‘行人失辞。寡君使群臣迁大国之迹于郑,曰:『无辟敌。』群臣无所逃命。’”简要的说一下本段话的含义,随季对楚少宰说:“岂敢辱侯人?敢拜君命之辱”,彘子认为随季这样对楚少宰说话是谄媚的,所以又派赵括对楚少宰说“行人的说法不恰当”。太宰是百官之首,少宰是太宰的副职,也可谓位极人臣。既然是谄媚之辞,“侯人”的地位不可能低于少宰,否则就像说哪敢劳烦你这个“弼马温”的大驾的意思,岂不是含侮辱之意么?再者,我的意思是“侯人”指的是有德之人、天命之人,这里借指楚庄王。但是,无论借指楚庄王还是楚少宰,“侯人”都不可能指代低级官吏。

《左传》:“栾盈过于周,周西鄙掠之。……王曰:‘尤而效之,其又甚焉!’使司徒禁掠栾氏者,归所取焉。使侯出诸轘辕。”这里“尤而效之,其又甚焉!”的含义和“夫邮而效之,邮又甚焉”是一样的,不赘述。《公羊传》和《谷梁传》中对于“使”字的使用都有几十条说明,再结合《公羊传》和《谷梁传》的原文可知,“使”的对象都不是小官,当然和所做的事也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使司徒禁掠栾氏者,归所取焉,使侯出诸轘辕”这句话本身就表明了周王对此事的态度,也说明了用什么样级别的人,如司徒是三公之一,位极人臣,也就表明了侯人的地位是非常高的。

关于“侯人”举了三个例子,可能读者还是没有理解其内涵,再补充说明一下。轘辕在先秦侯氏邑的南侧,紧邻侯氏邑,说明轘辕归侯氏邑管辖,而管理者是“侯人”,说的直白一点就是侯氏邑是侯国的一部分。而我以前撰写的文章简要的说明了西周和西周以前,侯国是存在的,范围难以确定,可以确定的是包含嵩山一带以及伊川县等,以及临汝县的一部分。

《侯人》诗中的南山和《小雅》中的南山、青铜器铭文“上侯”境内的南山指代都是相同的,而侯氏邑在殷商时期称为“侯”或“侯侯”(断句有别)。其实称为某氏邑是氏族社会的遗风,产生于西周时期,东周时期产生的地理名称往往加“阝”,如“鄇”。因此,“侯氏邑”在殷商时期称为“侯”,从西周到秦朝之前称为“侯氏”,汉置“缑氏县”,至此文献都改为“缑氏”,其实如裴骃所说:“缑音侯,同候”,两者的读音是相同的。如后土在楚简中多写为“侯土”,也有写为“句土”的,说明“后”、“侯”、“句”是通用的。很多内容以后会再简略叙述,前面的文章已经对一些内容有所叙述,篇幅关系,本文都不赘述了。

二、“滑”和“侯氏邑”解读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郑穆公元年春,秦师过周北门……及滑,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灭滑而还。”

《左传·吕相绝秦》:“无禄,文公即世;穆为不吊,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肴地,奸绝我好,伐我保城。殄灭我费滑,散离我兄弟,挠乱我同盟,倾覆我国家。”

《史记·秦本纪》:“三十三年春,秦兵遂东,更晋地,过周北门。周王孙满曰:‘秦师无礼,不败何待!’兵至滑,郑贩卖贾人弦高,持十二牛将卖之周,见秦兵,恐死虏,因献其牛,曰:‘闻大国将诛郑,郑君谨修守御备,使臣以牛十二劳军士。’秦三将军相谓曰:‘将袭郑,郑今已觉之,往无及已。’灭滑。滑,晋之边邑也。”

关于这一段历史,还有几条记载,篇幅关系,就不引用了,这些记载已经说得很清楚,滑是晋国的边邑,也说了大概方位,但是从《水经注》开始就把滑解读成了是诸侯国,还把这个诸侯国的都城安在了“侯氏邑”。其实这些错误解读都是源于《水经注》,可以说是人云亦云,连历史原文都没有细看就妄下结论。类似的书籍还有《春秋左传·杜预注》、《史记·周本纪·正义》、《春秋左传正义》、《水经注疏》、《钦定四库全书·大清一统志》、《春秋大事表》、《五礼通考》、《读史方舆纪要》等,都同出一辙。《水经注》:“休水又迳延寿城南,缑氏县治,故滑费,春秋滑国所都也。王莽更名中亭,即缑氏城也。城有仙人祠, 不可复识。”《春秋左传·杜预注》:“《左传》:“殄灭我费滑”。杜注:滑国都于费,今河南缑氏县。”《钦定四库全书·大清一统志》:“僖公三十三年,秦人入滑,《左传》庄公十三年,晋吕相绝秦曰:‘殄灭我费滑’(杜预注:滑国都费,今缑氏县),后为周侯氏邑。《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子朝作乱,晋荀跞帅师,军于侯氏是也。《战国策》张仪曰:‘塞轩辕缑氏之口’,《史记》秦二世二年,沛公将曹参下轩辕缑氏,绝河津,汉置缑氏县,属河南郡,后汉至晋因之。”其他叙述大同小异,不再列举。

在东周王城北门附近出土了一些“费”字布,其实就是费地之意,和记载的方位一致。而侯氏邑一带的空首布的内容、形制都和王城附近是不同的,也没有“费”字布,因此,说侯氏邑是费国的故城,是错误的。我们再看看几条记载就可以完全了解费滑或者费、滑的实际位置了,可以彻底证明所有这些解读全是错误的,侯氏邑和费、滑没有任何关系。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七月己巳,刘子以王出。庚午,次于渠。王城人焚刘。丙子,王宿于褚氏。丁丑,王次于萑穀。庚辰,王入于胥靡。辛巳,王次于滑。晋知跞、赵鞅帅师纳王,使女宽守阙塞。”翻译为:“七月十七日,刘子带了周敬王出去。十八日,住在渠地,王城的军队放火烧了刘子的城邑。二十四日,周敬王住在褚氏。二十五日,周敬王住在萑谷。二十八日,周敬王进入胥靡。二十九日,周敬王住在滑地(说明胥靡和滑相邻)。晋国的知跞、赵鞅领兵接纳周敬王,派汝宽镇守阙塞。”

昭公二十六年七月,刘子邑这一带被王子带的军队占据着,而侯氏邑就在刘子邑的附近,可以认为两者都被王子朝占据着,因为即使王子朝没占据侯氏邑,周敬王此时也不可能靠近这里。《汉书·地理志》和《晋书·志》说,“缑氏有刘聚,周大夫刘子邑。”,《公羊传·襄公十五年》:“刘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刘者何?邑也。其称刘何?以邑氏也。”周敬王到了滑地后被知跞、赵鞅接纳,然后“冬十月丙申,王起师于滑”。其实事实已经很清晰,王子带的势力至少在刘子邑一带,而周敬王的势力在滑一带,两股势力怎么可能离得很近?如果是这样,早就擦枪走火了,事实是等了三个多月时间才交战,再看看下面的记载,也说明了这样的道理。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冬十月丙申,王起师于滑。辛丑,在郊,遂次于尸。十一月辛酉,晋师克巩。召伯盈逐王子朝。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宫嚚奉周之典籍以奔楚。”说的是周敬王的军队从滑 地出发,用了五天时间到了郊地,同一天驻扎在尸地(说明郊和尸相邻),然后又经历二十天打败在巩的王子朝军队,在巩的军队估计是距离最近的,也是要塞。这一段不也说明了两者是有一定的距离么?周敬王之师和王子朝之师的距离用行军时间做衡量的话,大概有二十五天的时间。而侯氏邑到刘子邑的距离估计半天时间都用不了,滑怎么可能是侯氏邑?如果细心的话可以再想象一下,“王城人焚刘”而未焚“侯氏邑”,如果这里是纳王之所的滑地,王子朝的军队能对“侯氏邑”无动于衷?无论从史实考量,还是从理性分析,滑都不可能是侯氏邑,而且两者距离还是比较远的。

滑就是费滑,有时候写作滑,有时候写作费滑,如《左传·襄公十八年》:“蒍子冯、公子格率锐师侵费滑、胥靡、献于、雍梁”,《左传·吕相绝秦》:“无禄,文公即世;穆为不吊,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肴地,奸绝我好,伐我保城。殄灭我费滑,散离我兄弟,挠乱我同盟,倾覆我国家。”,《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庚辰,王入于胥靡。辛巳,王次于滑。”说明“胥靡”和“费滑”是紧挨着的,滑就是费滑。

因此,事实是很清晰的,费滑也好,滑也好,从考古、历史记载以及地理名称的特征等都说明滑和侯氏邑是没有关系的,这是流传1400多年以讹传讹的错误解读。属于晋的边邑被解读为国,还帮忙安排了一个国都“侯氏邑”,进而一个虚假的文明掩盖了真实的文明。

三、侯氏邑考古

如本人所撰写的《夏朝都城概述》一文所说,先秦侯氏邑是夏都斟鄩,也是殷商时期和西周时期侯国的都城,春秋时期,被周王所轻视,或者说不被承认了。《侯人》就是说的这件事。《国语》说:“有夏虽衰,杞鄫犹在”。侯国就是有夏,有夏使用夏礼,而杞国没有,《中庸》子曰:“吾说夏礼,杞不足徵也。吾学殷礼,有宋存焉。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说:“杞,夏余也,而即东夷”,《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有“二十七年春,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秋,入杞,责礼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宋,先代之后也,于周为客”,《左传·襄公十年》:“宋公享晋侯于楚丘,请以《桑林》。荀罃辞。荀偃、士匄曰:‘诸侯宋、鲁,于是观礼。鲁有禘乐,宾祭用之。宋以《桑林》享君,不亦可乎?’”《中庸》的记载和《左传》的记载完全一致,两者都说明杞国无夏礼、宋国有殷礼,杞国使用的是夷礼,因此,夷礼并非夏礼。杞国如果是王者之后,就应该像宋国一样使用自己的夏礼,可是很显然杞国没有。那为什么秦汉典籍说杞国是王者之后呢?就是和《国语》说的一样“有夏虽衰,杞鄫犹在”,在西周封的是有夏,并非杞国。但是在东周,有夏不被承认了,而杞国、鄫国仍存在,但是就是因为从开始就没有使用夏礼,所以不会夏礼。杞国和鄫国,同时出现两次,都说明他们两个地位是平等的,另外一次是《左传·僖公三十一年》:“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卫之罪也”如是夏后氏之后,也不能两者都是啊,所以对于杞国只说是“夏余也”,并非夏后,而侯国和“南山”、“太室”等密切相关,这一带又使用和帝王一样的礼仪,使用的祭品和词汇等和周王、宋国、鲁国又不同,所以只能是夏后氏之后,即二王三恪之一,这种身份到东周就戛然而止,很难理解。相关内容见作者的其他文章。

《缑氏,被称为中原文明发祥地之一,有哪些文物古遗呢?》节选(有删减):

灰嘴遗址位于河南省洛阳偃师市南缑氏镇灰嘴村东 ,距市区约20公里左右。该遗址目前分东西两部,两者之间被巨大的冲沟分开。东址长宽各约300米,面积约10万平方米。西址长宽各约200米,面积近4万平方米。

1959年,河南省文物工作队曾发掘东址,并对西址进行了调查。2002年10月~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河南一队,在西址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和勘探,初步肯定其是个比较单纯的二里头文化遗址。在东址的中部偏北发掘5×5米探方8个,面积约200平方米,由于近几十年的耕作和取土,遗址地面较1959年发掘时低约1米左右。发现二里头、龙山时期的灰坑、水井、墓葬、房屋等各类遗迹百余个。历次调查、发掘的资料证实,灰嘴遗址的地层包括商代文化层、二里头文化层、新石器时代的龙山文化层和仰韶文化层。各时期文化层总厚度约5米以上。除仰韶文化层出土遗物极少外,商文化层、二里头文化层、龙山文化层出土遗物均相当丰富,石器有斧、刀、镰、凿、钻帽等,骨器有刀、锥、镞、针等,蚌器有刀、镰、锯等,陶器除有鼎、罐、大口缸、尊、盆、壶、甑、鬲、碗等生活用具外,还出土有陶拍子、陶纺轮等。尤其是石器相当丰富,是二里头遗址石器的重要加工地。

这篇文章认为“先秦侯氏邑”是“二里头遗址石器的重要加工地”是错误的,但是也说明了一个问题,这里的文物要比二里头丰富得多。正如我在《夏朝都城概述》一文中所说,侯氏邑才是真正的“斟鄩”遗址,即符合《括地志》的记载,也符合《夏书·五子之歌》的记载,而二里头符合的是“夏社”记载。

1962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站曾两次到侯氏邑一带考古调查,发现了一座约为公元前二千七、八百年左右的大汶口文化墓葬,清理了三座早期龙山文化的灰坑,这个时期相当于我国历史上的夏代,居住于今故侯氏邑一带的居民,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存。直到商代,在侯氏邑遗址上不仅出土的陶器与郑州商城出土的商代早期陶器风格相同,而且还采集到了白陶片。白陶在商代比较珍贵,非普通百姓可享有之物。这就表明侯氏邑在商代也是一座重要聚落,有身份较高的人在此居住。

四、其他

《周礼·觐礼》中的“侯氏”,《祭侯辞》中的“曾孙侯氏”,《狸首诗》中的“曾孙侯氏”,这些侯氏都指的是“个体诸侯”,只是用侯氏举例,来说明一些礼仪或仪式。《觐礼》中的“伯父”一词其实已经说明了“侯氏”是个体,还有一些其他特征。《祭侯辞》和《狸首诗》也是如此。知道侯国存在以后,很多内容需要重新解读,包括很多甲骨文出现的一些人名,《诗经》中的相关内容也是如此。例如《大雅·韩奕》中的“笾豆有且。侯氏燕胥”,再如《周颂·载芟》中的“侯主侯伯,侯亚侯旅,侯彊侯以”等。

五、总结

关于侯氏邑,本文的重点本来是想说一下侯氏邑的来龙去脉,也想澄清一下侯氏邑和费滑的关系,但是谈及到了《侯人》,内容也比较多,和侯氏邑又密切相关,所以“侯人”谈的也比较多。其实,我撰写的《华夏及侯国考略》有一书所阐述的所有地理概念,都被古今专家和学者错误解读了,只是程度轻重的区别。在个人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文章都是概述,本文也是如此,如果写成论证文章,旁征博引的话,文章篇幅会很大,也不能突出重点。并且也是因为所有的解读都或多或少的存在错误,所以也不好引用,除非再一一指出正确内容和错误内容,那么篇幅就非常可观了。历史、地理、考古都是密切相关的,孤立的研究只能出现很多难以辨识的错误,侯氏邑也好,侯人也好,都是非常鲜明的例子。但是,本文需要关联的文章是比较多的,如果对本文仍然不太理解,可以再阅读一下本人的其他文章,关注我的账号,随时了解发文动态。

撰稿人:侯孝岩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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