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公示时间(调整决定)

注意!注意!

洛阳市辖区内法院

部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管辖

有重大变化

调整公示时间(调整决定)(1)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深化高新区体制改革后

调整部分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决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精神,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洛阳市涧西区负责。为平衡案件管辖范围,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并报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对洛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涧西区人民法院、洛龙区人民法院部分民事行政案件管辖范围调整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0日起,原高新区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三百万元以下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以及至少一方当事人系注册地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内的企业的10类民事案件(详见附件)由高新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原高新区辖区内的行政案件以及上述2种民事案件之外的其他民事案件由涧西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自2022年3月10日起,伊滨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民事案件由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仍由洛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三、2022年3月10日前已经接收当事人立案材料的案件,仍由原接收立案材料的人民法院继续办理。

四、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或者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仍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执行、提起申诉以及提出信访的案件,仍由原做出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管辖。

附件:

至少一方当事人系注册地为中国(河南)

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内的企业的

10类民事案件案由明细

(节取自2021年1月1日

修订生效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十、合同纠纷

84、买卖合同纠纷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4)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纠纷

(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6)互易纠纷

(7)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8)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二十、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248、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

249、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纠纷

250、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

251、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合同纠纷

252、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纠纷

253、企业分立合同纠纷

254、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255、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256、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257、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258、联营合同纠纷

259、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3)外商独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4)乡镇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26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6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二十一、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262、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263、股东名册记载纠纷

264、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265、股东出资纠纷

266、新增资本认购纠纷

267、股东知情权纠纷

268、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

269、股权转让纠纷

270、公司决议纠纷

(1)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2)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271、公司设立纠纷

272、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273、发起人责任纠纷

274、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275、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276、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277、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1)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2)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278、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

279、公司合并纠纷

280、公司分立纠纷

281、公司减资纠纷

282、公司增资纠纷

283、公司解散纠纷

284、清算责任纠纷

285、上市公司收购纠纷

二十四、证券纠纷

302、证券权利确认纠纷

(1)股票权利确认纠纷

(2)公司债券权利确认纠纷

(3)国债权利确认纠纷

(4)证券投资基金权利确认纠纷

303、证券交易合同纠纷

(1)股票交易纠纷

(2)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3)国债交易纠纷

(4)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

304、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

305、证券承销合同纠纷

(1)证券代销合同纠纷

(2)证券包销合同纠纷

306、证券投资咨询纠纷

307、证券资信评级服务合同纠纷

308、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1)股票回购合同纠纷

(2)国债回购合同纠纷

(3)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

(4)证券投资基金回购合同纠纷

(5)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309、证券上市合同纠纷

310、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311、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

312、证券发行纠纷

(1)证券认购纠纷

(2)证券发行失败纠纷

313、证券返还纠纷

314、证券欺诈责任纠纷

(1)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

(2)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

(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4)欺诈客户责任纠纷

315、证券托管纠纷

316、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

317、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318、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纠纷

二十五、期货交易纠纷

319、期货经纪合同纠纷

320、期货透支交易纠纷

321、期货强行平仓纠纷

322、期货实物交割纠纷

323、期货保证合约纠纷

324、期货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325、侵占期货交易保证金纠纷

326、期货欺诈责任纠纷

327、操纵期货交易市场责任纠纷

328、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

329、期货虚假信息责任纠纷

二十六、信托纠纷

330、民事信托纠纷

331、营业信托纠纷

332、公益信托纠纷

二十七、保险纠纷

33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2)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3)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4)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5)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334、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1)人寿保险合同纠纷

(2)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3)健康保险合同纠纷

335、再保险合同纠纷

336、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337、保险代理合同纠纷

338、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339、保险费纠纷

二十八、票据纠纷

340、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341、票据追索权纠纷

342、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

343、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344、票据损害责任纠纷

345、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346、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

347、票据保证纠纷

348、确认票据无效纠纷

349、票据代理纠纷

350、票据回购纠纷

二十九、信用证纠纷

351、委托开立信用证纠纷

352、信用证开证纠纷

353、信用证议付纠纷

354、信用证欺诈纠纷

355、信用证融资纠纷

356、信用证转让纠纷

三十、独立保函纠纷

357、独立保函开立纠纷

358、独立保函付款纠纷

359、独立保函追偿纠纷

360、独立保函欺诈纠纷

361、独立保函转让纠纷

362、独立保函通知纠纷

363、独立保函撤销纠纷

洛阳市深化高新区体制改革后

刑事案件管辖范围调整方案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精神,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洛阳市涧西区负责。为平衡案件管辖范围,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对洛阳市涧西区、洛龙区、高新区、伊滨经开区的刑事案件管辖范围进行调整,制定方案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日起,原高新区辖区内的刑事案件由涧西公安分局、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涧西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自2022年3月1日起,伊滨经开区辖区内的刑事案件由伊滨经开公安分局、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由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办理相关法律援助事宜。

三、洛阳市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辖区内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仍由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高新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四、原高新公安分局2022年3月1日前已向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仍由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伊滨经开公安分局2022年3月1日前已向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仍由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五、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或再审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仍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方案落实过程中出现管辖争议的,由各政法单位协商解决。

来源:洛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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