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人侵害20天(喝下前同事递来的饮料后)

意外发生在与前同事相约去练车的那天。上海女子刘某在前同事的陪同下外出练车,当她喝下对方递来的“娃哈哈营养快线”饮料,陷入了意识不清的状态。

待刘某恢复清醒时,已经是次日下午,地点在前同事家中。她拒绝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却被告知“已经发生过”。

女子被人侵害20天(喝下前同事递来的饮料后)(1)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前同事韩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判决书显示,2021年4月9日,韩某主动约刘某外出练车。当晚18时起,韩某在陪同刘某练车,趁机将含有氯硝西泮成分的“娃哈哈营养快线”饮料提供给刘某。刘某少量饮用后,即感到头晕不适。当晚21时许,练车结束后,韩某邀请刘某至上海奉贤区韩某的暂住处吃烧烤,并再次将未喝完的上述“娃哈哈营养快线”饮料给了刘某。随后,韩某趁刘某处于药性发作、意识不清、不能反抗之际,强行与刘某发生性关系。

刘某在供述中称,在第二天下午,在韩某家中,韩某欲与刘某发生性关系时被刘某拒绝,韩某告诉其双方已发生过性关系。

女子被人侵害20天(喝下前同事递来的饮料后)(2)

一名证人证言显示,2021年4月10日,刘某给其发微信称不舒服请假,还说感觉浑身没劲,站都站不稳,好像被人下药断片了。4月11日,刘某又说是和一个前同事去练车,喝了对方给的一瓶饮料,之后发生的事情就记不清了,她怀疑对方在饮料里下药了并和她发生了性关系。“我问刘某为什么这么觉得,刘某称那个男的约练车还对她动手动脚,在刘某的追问下,对方说已经占有了刘某并说刘某是自愿的,但刘某说她一点也想不起来。”

上海奉贤区法院一审认为,韩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下药迷奸的手段,趁妇女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之际,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以被告人韩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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