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分类(特种作业证书常见问题有哪些)

一、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式样?

质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分类(特种作业证书常见问题有哪些)(1)

问:

二、新版证书有几种形式?

新版证书分为:PVC卡实体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打印版证书。PVC卡实体证书根据申请人现实需要发放,电子证书是实体证书的线上形态,与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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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三、电子证书给持证人、用人企业和监督检查带来什么新的体验?

根据不同人员、业务场景的多元化用证需求和习惯,推行特种作业操作证线上线下融合管理。持证人可在不同的证书使用场景下,自由选择使用实体证书或电子证书。用人单位招录新员工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到企业检查,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后,通过公众号进行“扫码查询”,就可辨明证书真伪,极大提高工作效率。

问:

四、取得新版证书的个人如何获取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

方法一:使用手机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按要求注册并进行实人认证后,在“我的证书”功能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1.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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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步骤完成注册,获取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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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登陆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mem.gov.cn),从“服务”中的“查询服务”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使用注册并实人认证的手机号登录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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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五、如何查验证书真伪?

(一)对于旧版证书。必须使用“证书查询平台”查验证书真伪。直接输入网址“http://cx.mem.gov.cn/”,或登录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mem.gov.cn/),从“服务”中的“查询服务”进入“证书查询平台”查验。

(二)对于新版证书。可使用“证书查询平台”或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查验证书真伪。

1.使用“证书查询平台”查验新版证书步骤同上。

2.使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查验新版证书时,必须关注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使用公众号中“证书查询”——“扫码查询”扫描证书二维码获取证书信息。

注:凡是直接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证书二维码即可获取证书信息的情况,均为假冒证书。

问:

六、如何判断证书查询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真伪?

(一)证书查询平台。网址是判断证书查询平台真伪的唯一标准,应急管理部主办的全国统一证书查询平台网址是“http://cx.mem.gov.cn/”。

证书查询平台是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合格证唯一合法有效查询平台,对于发现的仿冒证书查询平台及售卖假冒证书线索,请您拨打“12350”进行举报。

(二)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账号主体是“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煤炭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并对公众号进行了微信认证。

使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获取电子证书时,必须关注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通过“我的证书”进行用户注册和实人认证后,才可获取电子证书。

注:凡是在公众号中没有进行用户注册和实人认证即可获取电子证书的,该公众号均为假冒微信公众号。

问:

七、为什么在证书查询平台上查不到我的证书信息?

(一)请确认本人所持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二)部分地区核发的证书信息需3个工作日后方可查询,请耐心等待。

(三)若您的证书一直无法查询到信息,可联系证书签发机关上报证书信息。

问:

八、在证书查询平台上查到的证书信息有误怎么办?

证书查询平台的数据均由各地证书签发机关上报,您可联系证书签发机关对证书信息进行核对处理。

问:

九、新旧版证书如何有效衔接?

✅新版证书自《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19〕53号)印发之日起启用,旧版特种作业操作证即日起停止核发。

✅通知印发后新核发的证书,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由于旧版证书缺乏电子照片等信息,信息系统无法自动生成电子证书。

✅已核发的旧版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待到期复审时统一核发新版证书。

问:

十、伪造假冒政府网站或证书查询平台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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