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群主被驳回入群就要守规矩(多名群主已被拘留)

随着技术的发展,为进一步方便工作的联络,很多党员干部在微信或其他互联网通讯工具上建立群组来开展工作,分享生活体会,随着进群的人员越来越多,群的多样性和复杂化程度进一步加大,群主在群里的权力也进一步得到加大。

起诉群主被驳回入群就要守规矩(多名群主已被拘留)(1)

大家是不是都以为

群主的权利很大

很潇洒?

错!错!错!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起诉群主被驳回入群就要守规矩(多名群主已被拘留)(2)

互联网群组方便了我们的工作生活,但部分群管理者职责缺失,造成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信息通过群传播扩散,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近来,已有多名群主因疏于对群的管理以及群内不当言论被处理。

起诉群主被驳回入群就要守规矩(多名群主已被拘留)(3)

男子因在微信群辱骂交警被拘

安徽阜阳界首市男子杨某,因不满交警夜晚查酒驾,在自建微信群中发布“他们傻X吗,下雨还查?一群傻X穷这个样”等侮辱性言语,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五日。

微信群内不当言论,群主被处分

2016年6月,湖北潜江有人利用微信群传播请愿书,擅自上街游行,聚集请愿,要求政府停止引进某项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群主彭某系潜江市房地产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彭云对群员转发请愿书、发表不当言论行为没有制止,对其妻发布游行视频、评论的行为没有制止和正面引导,还回复煽动性言论,构成违反政治纪律错误,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男子群内传播淫秽视频,群主获罪

沈阳男子吴某有一个100多人的微信群。群员马某在群中每天发布“有大片看”信息,向群员收取数十元会费,向交钱的人发送淫秽视频。群主吴某因视而不理,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利用微信群“抢红包”赌博,群主“抽水”被判刑

辽宁阜新市的董某建立了一个微信群,2015年6月至8月,组织40余人以发红包的形式进行赌博,从中抽取红利。法院经审理后,判处主犯董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起诉群主被驳回入群就要守规矩(多名群主已被拘留)(4)

目前,微信群已经立法,规范管理。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尤其是群主,所以请群成员今后发微信一定要注意。

1、不信谣不传谣

2、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3、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4、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起诉群主被驳回入群就要守规矩(多名群主已被拘留)(5)

为什么群主成了垫背的?

答案就在群主的监管职责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有核心区别。

群主可以删减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员,而群员则不能删减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员。

微信群主的监管职责

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当然负有监管职责。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

群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治安处罚: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

刑事责任: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使用微信不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案例不少,其表现形式与原因也不一而足。这其中,有侥幸心理的诱使,也有纪律意识淡薄的因素,但根本原因都在于违纪者没有时刻牢记自己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没有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起诉群主被驳回入群就要守规矩(多名群主已被拘留)(6)

那么党员干部在建立管理和参加各类群活动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互联网群组是私人空间还是公开场合?

答:在社交媒体异常发达的背景下,每一个人都会成为媒体人。互联网群组,不像传统意义上只有家人和好友组成,而是由许多社会关系组建而成。群其实已经慢慢具有了媒体属性,所以互联网群组不是私域,而是一个公共场所。

在互联网群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是否违纪?

答: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顺应新的时代背景,适时增加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新的表现形式。如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要给予党纪处分。

面对朋友圈不时出现的负能量,党员干部可否视而不见?

答:否。群越是“乱”,就越需要党员干部助其恢复有“序”;越是没有“正能量”,就越需要党员干部作为“正能量”发语发声。党员干部要以“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坚定立场、“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担当精神,传播“正能量”。

党员干部如何当好群里的正能量?

答:一是要坚定信念,自觉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以及历史虚无主义、个人自由主义等“负能量”“歪能量”“黑能量”。二是要敢于担当,对朋友圈里的“负能量”及时予以制止、澄清、劝说、教育。三是要善于发声,以旗帜鲜明的观点澄清事实,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贴近群众。

党员干部用互联网群组表达诉求是否违纪?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受到纪律处分。这就是说,表达诉求,关键看诉求的内容,如果是不正当的,是涉嫌为自己谋取私利的非组织活动,尽管没有送礼,不构成贿选,但一样构成违纪。

党员干部是否可以通过互联网群组,单独发送机密信息?

答:涉及国家和工作单位机密的信息不能发,哪怕一对一发也不妥,信息网络时代都有被记录和泄密的可能。

党员干部在互联网群组分享文章应注意什么?

答: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一样,有权利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但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在网络上转载文章时,应首先对文章进行甄别,再发布。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