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官家放火不许民间点灯(为啥只许州官放火)

有人曾说过,现在人和人之间的矛盾,主要是来源于有那么一拨人,惯于用圣人的标准衡量别人,用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我们常常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可知这个典故的由来?

话说北宋年间,常州有个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只许官家放火不许民间点灯(为啥只许州官放火)(1)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一看都议论纷纷。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真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著名诗人陆游在《老学庵笔记》写道:“古时常州每年元宵,按例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这也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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