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已将涉案车辆依法扣留(这些被拖走的车辆)

直属一大队违法车辆处理通告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创文工作整治过程中,依法拖至指定地点各类普通二轮摩托车57辆,二轮电动车31辆,共88辆。

大队已将涉案车辆依法扣留(这些被拖走的车辆)(1)

上述涉案车辆因所有人不明无法通知,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认领手续。限当事人或者所有人自告知之日起30日内持车辆合法有效手续(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等)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核对车辆并处理相关违法行为,逾期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1. 直属一大队大队部地址:远征路与学府路交叉口往北200米

联系人:万警官

0875——2130003

2.直属一大队一警区地址:隆阳路56号,三馆广场附近

联系人:魏警官

0875——2220718

3.直属一大队二警区地址:海棠路保龙龙庭苑北侧140米

联系人:杨警官

0875——2196122

2021年12月1日

大队已将涉案车辆依法扣留(这些被拖走的车辆)(2)

来源:保山交警

编辑:姜永华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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