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捡钱币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在日本捡到钱这情况下)

先说一件前不久发生的事儿。

东京警察最近逮捕了一名61岁的老人。他涉嫌捡到装有280万日元现金的钱包,不上交警察署而私吞。

据悉,老人名叫小仓一容,一名派遣清洁工。他7月11日凌晨1点左右,在东京池袋JR车库里,清扫车厢时,发现座位上有一个钱包(其他日本人乘客居然没拿走)。趁左右无人拿回家据为己有了。因为里面钱很多,多达280万日元。这是他干清洁工,可能一年也挣不到的巨款。

问题在于失主报警了,丢失了280万日元当然谁都心疼。警察通过确认周边的监视器,确认嫌疑犯就是小仓一容。在警察署小仓一容承认自己私吞了乘客遗忘的钱包,并把钱用在了还账以及生活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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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捡钱币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在日本捡到钱这情况下)(1)

但这是个例。整体来说,日本这个国家,多数时候是看到遗失物不动心,或者拾金不昧交给警察。

在日本捡到东西交给警察,比占为己有,有两个大好处:

1,能获得相当于遗失物价值5-20%的报酬,当然不是警察奖赏,而是失主拿出钱来给。

2,在警察登记3个月以后,该遗失物没有人认领,那么遗失物归捡到者所有。重点是不充公哦。

嗯,这个时候捡到的东西全归自己,合法的!!

这方面,日本有《日本遺失物法》,其中有详细的规定:

《日本遺失物法》第28条 物件(誤って占有した他人の物を除く。)の返還を受ける遺失者は、当該物件の価格(第9条第1項若しくは第2項又は第20条第1項若しくは第2項の規定により売却された物件にあっては、当該売却による代金の額)の100の5以上百分の20以下に相当する額の報労金を拾得者に支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但问题来了。如果失主只愿意给5%的感谢费,而捡到的人却想要20%的感谢费,怎么办?比如1亿日元的话,5%是500万,而20%是2000万日元。差得太多了。

答案是,如果失主只愿意给5%感谢费的话,那么就只能是5%,这是失主的权利。5%的感谢费是被法律强制,但20%的感谢费不是义务。

当然,如果3个月内没有失主来认领,那么遗失物就归捡到的人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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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捡钱币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在日本捡到钱这情况下)(2)

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当然拾金不昧者多吧。

这小仓一容一则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没人看见;二则自己收入不高有借款,280万日元毕竟生活可以改善不少。也是太贪心了。如果上交警察,他或许可以获得最少14万日元的奖励呢。不过,他由于是在工作时,且在工作环境中拾到的,据说理论上不适用于《日本遺失物法》。

捡到巨款,获得大笔奖励的情况,在日本很多。

2017年4月,日本群马县沼田市的一家垃圾处理公司,在垃圾中发现了4251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90万元)现金。老板随即报警,当地电视台也播放了这新闻。虽然来了一批冒领者,但警方确定了真正失主。原来这笔钱的主人已经去世。生前居住的房屋被拆毁后,产生的建筑垃圾连同装有4251万日元现金的纸袋被送往这家废物处理公司。由于现金主人已经去世,警方于当年6月30日将这笔钱还给了它的法定继承人。据说最后垃圾处理公司获得了一定报酬,但多少没透露。

有趣的是,这家垃圾废物处理公司,在2009年从垃圾中捡到了1公斤黄金。交给警察后3个月没有人认领,最后这1公斤黄金(当时市值300万日元)就归这垃圾处理公司了。

1980年,日本还发生了一件轰动事件。卡车司机大貫久男在路上看到一个包袱,他打开一看,里面整整齐齐的现金。后经确认是100000000日元。没错,1亿日元现金。他学了雷锋送到警察署。

三个月后,警察没有查到失主,这笔钱就归了卡车司机。卡车司机大貫久男一下子成了大名人大富翁。1980年,这么多钱可是他开车一辈子也挣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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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捡钱币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在日本捡到钱这情况下)(3)

所以在日本,拾金不昧的人多,是因为有完善的法律制度。

捡到东西不交警察,就是犯罪。

但上交给警察后,能拿到的感谢费至少是5%,运气来了甚至是100%(法律规定),所以拾金不昧的情况就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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