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齐物论精髓(庄子解义齐物论)

【原文】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一),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庄子齐物论精髓?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庄子齐物论精髓(庄子解义齐物论)

庄子齐物论精髓

【原文】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一)。

【解义】

(一)用手指本身试图来说明,所谓手指其实并非手指,不如用非手指者来说明所谓手指其实并非手指;用马本身试图来说明,所谓马其实并非马,不如用非马者来说明所谓马者其实并非马。(为什么?)因为,天地总体一切非指者,合起来与此指相偶;万物所有非马者,合起来与此马相对。

非指与指,非马与马,如同前章论述的“彼”与“是”(“此”)的关系,只是一体的两面。

一指之存在离不了非此一指的一切(一指之外的天地总体),非指之完整也离不了指,所以“指之非指”是成立的。

一马之存在离不了非此马的全部(此马之外的所有万物),非马的完整也不可能离了此马而存在,所以“马之非马”是成立的。

这道理正类似手心与手背的辩证关系。

此处与《金刚经》中的“三句义”有相通之处。

用现代辩证法的语言来说,矛盾的双方是统一的而无法割裂的。

【原文】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二)。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三)。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四)。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五)。无物不然,无物不可(六)。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七)。

【解义】

(二)人们总是只认可合乎其意者,不认可不合其意者。

对于世界的认识,很难摆脱个体的主观立场偏好。

(三)道路是因为人们的行走而成的,事物之名是因为人们那么称呼它才有的。

(四)为何会是这样呢?因为都这样认为于是就习以为常认为是这样了。为何不能是那样呢?因为都不那样认为于是习以为常就都认为不是那样了。

(五)然而,事物是有其本应当然的,事物是有其本有所可的。

这一句是说,事物本质应然应可的道理与真相,其实并不等同于人们世俗所认可的各种主观认知。

(六)没有一样事物缺乏其应然的存在之理,没有一样事物不应被认可。

这一句其含义,相当于黑格尔所说的“存在即合理”。

(七)我们不妨因此之故举几个例子,比如横莛与纵楹,丑女与西施,恢宏、诡异、离奇、怪异,从大道来说,是相通为一个整体的。

【原文】

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八)。

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九)。

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十)。何谓“朝三”?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十一)。

【解义】

(八)对事物有了分类,才有了形成的观念;有其形成的观念,才有其毁灭的观念。然而回到一切事物不论其形成与毁灭的共同本质,就是再度联通合而为一的。但只有通达大道者才知道其本体相通为一,那是实际并没有作用结果,却又寄寓体现于各种庸常变化的事物中。

(九)所谓庸者,应用也;各种应用者,其理相通为一也;明白其相通者,便是得其真实;通达此得便已是穷尽精微了。于是就安于如此而已。安于如此而已,不去了知其所以然,就可称为合乎大道。

(十)劳心费神致力于寻找合一之道,却不知众物本即玄同者,他们可称之为“朝三”者。

(十一)什么是“朝三”呢?有养一群猕猴的老者每日喂猕猴以栎果,说“早晨三升下午四升。”一众猕猴因此都生怒。于是老者改口说:“早晨四升下午三升。”一众猕猴于是都改怒为喜。名与实全都无丝毫亏减,然而喜怒的作用却两样者,原因也都是类似如此。所以圣人调和是与非,休心于自然平衡处,这种做法称之为“两行”。

狙,猴。芧,栎子,栎果。

天钧,自然、天然的平衡。

两行,两可,皆可,无可无不可。

【总结】

此章中的“劳神明为一者”,庄子疑似指的是公孙龙和惠施这类名辩学家,他们擅长诡辩,逻辑上混同指与非指、马与非马,这不是真正明白万物的合一之道的。

在庄子看来,万物杂多或万物之异,本质只是类似“朝三暮四”与“朝四暮三”的貌似不同,实际上本体是玄同的!庄子所认为的指之非指与马之非马,与名辩学家们是大异其趣,不可同日而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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