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陷阱骗局大揭秘(3.3元桶装水灌装后卖20元)

桶装水陷阱骗局大揭秘(3.3元桶装水灌装后卖20元)(1)

3月15日,紧急呼叫曝光海淀一处水站疑售卖假冒桶装水的情况,北京海淀市场监局随即介入,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大量雀巢、娃娃哈、农夫山泉等桶装水标识。涉事水站老板称,因顾客要价太低,自己萌生将廉价桶装水换装成大品牌桶装水的想法,3.3元进货价的廉价桶装水通过灌装成为大品牌桶装水进行售卖。

【星说】

首先,假冒水事件已屡见不鲜。为了确保饮水健康,很多消费者开始选择矿泉水,这使得桶装水产业获得巨大发展,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一巨大市场。制假售假,谋取高额利润,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

其次,此类案件涉及哪些相关法律。《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协助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八十条规定,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或者利用上述检验信息对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等级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最后,消费者如何确保安全饮水呢?据悉,大品牌旗下的桶装水都有防伪二维码,消费者可通过扫码辨别真伪。除此之外,大品牌的厂家可以推出举报有奖的活动。只要消费者发现假水并向工商或厂家举报后,消费者还将获得厂家提供的奖励,以此鼓励消费者积极主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制假售假的不法商贩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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