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发表言论需注意什么(网络上面发表言论有哪些注意的事项)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习惯了每天拿着手机刷各种社交平台,习惯了通过网络接收最新的资讯。无可厚非网络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占了很大的比例,有人说:"只有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才能活出真实的自我,因为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我们不用伪装,也可以无所顾忌的发泄自己的情绪,表达自己的观点"。那么在这个虚拟世界里我们是否真的可以"无所顾忌"?

个人发表言论需注意什么(网络上面发表言论有哪些注意的事项)(1)

让我们一起看看以下这几起案例吧!

案例一:沙雅县网民帕某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案

2017年6月14日,网民举报帕某(女,维吾尔族,24岁,沙雅县人)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散布民族分裂言论。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帕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二:石河子网民陈某散布政治谣言案

2017年7月20日,网民举报陈某(男,汉族,24岁,石河子市人)在QQ群中散布大量政治谣言。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阿克苏市网民于某散布谣言案

2017年7月27日,网民举报于某(男,汉族,18岁,阿克苏市人)在QQ群中发布消息称:新疆又暴乱了,死了7个人。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于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四:沙湾县网民喇某煽动民族仇恨案

2017年8月1日,网民举报喇某(男,回族,42岁,沙湾县人)在微信群中散布民族歧视言论,煽动民族仇恨。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喇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五:博州网民陈某散布谣言案

2017年8月9日,网民举报陈某(女,汉族,24岁,农五师83团人)在其微信朋友圈中散布地震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六:河北交警执勤时殉职,网民称"死的好"

2018年10月28日河北保定市公安局一名交警在执勤时被撞牺牲,10月29日,一网民在微信群"保定滴滴车主群@A"发布了一张"10月28日我市交警支队五队民警刘松因公牺牲的警情通报"的图片。网民"曼德拉仁义礼智信"在微信群回复称:"死得好!往东站站20秒被这帮狗县城抓住3分100"。经网民举报核实身份之后对该网民"曼德拉仁义礼智信"依法刑拘。

看了这些案例之后,我们发现其实在这个网络世界里并不是肆无忌惮的,网络的出现带给我们极大的方便,也带给我们很大的乐趣,我们可以在里面发表言论,但是在我们发表自己言论的时候也要注意不能触到法律的底线,今天就让我们看看在网上发表言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不发表伤风败俗有碍论理道德的言论。在网上发表有伤基本论理的言论,造成广泛传播、产生恶劣影响,是寻衅滋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所以,网上发表言论时,不能一味寻求刺激、博人眼球,公序良俗也是要讲的。

个人发表言论需注意什么(网络上面发表言论有哪些注意的事项)(2)

2.不发表伤感民族感情的言论。和上面一样,在网上发表严重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论,也可以构成寻衅滋事。这几天发生的一系列精日言论被处罚事件,就是这一现实写照。这些言论一经发表,势必造成网友群起而攻之,不经意间传播范围广,影响极其恶劣,对其刑事拘留也是罪有应得。

个人发表言论需注意什么(网络上面发表言论有哪些注意的事项)(3)

3.不发表煽动性言论。现实生活中总有不如意,也会遇到各种磕磕碰碰,然而我们不能为发泄情绪,肆意攻击党政机关,更不能发表煽动性言论,使不明真相的人信以为真。否则的话,造成严重后果,也是可以定寻衅滋事罪的。

个人发表言论需注意什么(网络上面发表言论有哪些注意的事项)(4)

4.不发表侮辱、诽谤他人的文字、图片或视频。人与人之间有矛盾是正常的,但不能因为自己的情绪得不到满足,而将他人的隐私公诸于众,再加以侮辱、诽谤性的文字。因为,网络传播的速度快、范围广,一经发表想删除都无济于事了。法律规定了,网上侮辱、诽谤他人的,被转发500此,或者点击5000次,就是犯罪行为。当然,造成严重后果也一样要处理的。

个人发表言论需注意什么(网络上面发表言论有哪些注意的事项)(5)

5.不要在网上散布谣言。谣言止于智者,对于不明真相和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进行转发,更不要为寻求刺激夸大事实、添油加醋地乱发。比如说有意传播地震等谣言,就可能以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起诉,情节不严重的也要行政处罚。所以说,有些玩笑开不得。

个人发表言论需注意什么(网络上面发表言论有哪些注意的事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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