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俗学角度看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是否伤及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在上一篇《周庄、丽江、芙蓉镇,这样的古村落保护到底保护了什么?》一文中,我们已经对古村落的保护方式提出了现状和问题。探其根源,新农村建设在文化建设方面未纳入国家规划,恐怕是问题的根源。

新农村建设的车上没有文化的座位

提起新农村建设,我们就会想起2005年“十一五”规划对农村建设的描述,概况来说,就是政府增强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强调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所以,新农村建设是对土地、产业、基建、设施、收入方面做了一系列的变革。

但是我们从这份文件中,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九个章节中,没有一个是把传统文化、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纳入同等规划建设。

根据规划要求,全国的新农村建设基本套路相同,根据政策,农村开始大规模集约土地资源,进行了农业生产布局、推进产业化经营。从此村民土地甚至是宅基地都被纳入资源整合的范畴,旧屋拆了,重新集中建楼房,如果还没有集中的地方,旧屋也只能允许维修不能翻新、翻建。

相当多的地方搞新农村建设,就是长官意志,拆房建屋,集中居住,不顾当地农民的意愿,不管是平原、山区,不管有无必要,其目的就是树立一个新农村建设样板。因为样板建设可以获得政府拨款。各个村落可以说是大干快上,先拆后建,争取资金,而这种套路往往是表面文章,是供人参观,是所谓的政绩,老百姓却未必满意。

在规划政策下,农村大量引进工业项目,中西部地区很多项目都是沿海地区驱离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大量占用土地,村民开始脱离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住进楼房,需要学习新的技能开始城镇的生活。有些农民想房前屋后种点地,可是连放锄头的地方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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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故土,哪里还有传统文化生存的土壤

我们知道,经济生活决定了文化的发展,过度、简单的农村现代化建设,让农村步入了另一个状态,农民脱离了土地,原来世代居住的村落已经空心化。

农村建设中有一项善后工作,叫做治理“空心村”,由于原住民搬离了传承了几百年的老房子,一大批世世代代印刻了传统文化的祠堂、古街、古水溪、古树林都被这种善后工作拆除了,古构件、瓦片、石阶甚至井栏都被文物商贩弄了去,从此这片土地上的文化遗存就此消失了。

这种毫无顾及传统文化传承及保护的后果,最终导致古村落的大面积消失,中华农村的传统文化及风俗将承受一次不亚于一次文化运动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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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的保护其实保护了商业,和文化无关。

中国目前开始的古村落保护,其主导部门是住建部,无论从政策级别还是资金、资源的配置方面,古村落保护无法和新农村建设的磅礴大潮相提并论,然而,古村落保护仍旧没有脱离所谓的商业开发保护的噩梦之中。

古村落开发的商业化、同质化问题饱受游客诟病。往往是去了一个景区就代表去了很多景区一样,因为他们的开发全部都是按一个开发方案进行的,开发公司都可以提供租赁、品牌、招商一条龙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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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古村落在变成旅游景点的同时丧失了它的原真性。外地的商人带着钞票纷纷涌入村里,成为吃、穿、住、行各行业的老板,成为新的村民,他们开酒吧、KTV、饭店里卖的都是当地人都不知道的当地菜,原村民只能沦落到路边向游客兜售低廉的工艺品、水果、小吃等等。开发者甚至生硬地造出一些人工景区,如酒店、广场等,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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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历史感的民族是可怜的民族。我们需要一个隽永的历史文化环境。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小桥流水、绿树成荫、月明风清、生活便利的农村,不仅是城市人的向往,也更是农民的向往。我们并没有真正深入农村,认真去对待农村传统文化的建设,无论在规划还是执行方面,我们往往是顾此失彼,也难完美,但是为什么要我们来规划呢?难道不可以让农民自己来决定他们的未来吗?

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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