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幼儿园课程改革指导意见 浙江多市调整教学安排

浙江省幼儿园课程改革指导意见 浙江多市调整教学安排(1)

12月18日,浙江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丽水、绍兴、台州、湖州市相继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调整的通知,明确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可在23日前结束。

对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各地均明确可在23日前结束教育教学活动。杭州明确相关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综合评定学期成绩。部分地区规定,在学校条件允许、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请到学校、幼儿园托管服务至1月13日,由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不上新课。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对于初中、高中阶段的教学安排,各地略有不同

杭州、金华规定,初中、普高高一、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本学期结束时间原则上不变,仍为1月14日。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丽水市明确,初中一、二年级学生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1月13日;初三学生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教学至1月13日。普高一年级学生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1月13日;普高二三年级学生待全省学考、选考结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1月13日。中职高一二年级学生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1月13日;中职高三年级学生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1月13日。

湖州要求,初中一二年级学生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期末;初三学生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期末。普高一年级学生12月30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期末;普高二三年级学生待全省学考、选考结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期末。中职学校高三高考班学生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期末,其他学生12月30日前离校,开始寒假。

台州和温州明确,初中、中职学生原则上于12月30日离校,其中初中九年级、中职高三2023年元旦假期后可根据实际开展线上教学。普通高中高一年级2023年元旦假期后调整为线上教学;高二、高三年级在明年1月6日—8日全省学考、选考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至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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